趙袆楠(北京)
2020年11月24日08:57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爭取與孤立
從20世紀50年代后期到70年代初期的十幾年時間裡,我國國內政策雖然有較大波動,但對台政策一直波動不大。中共仍然堅持“兩手”政策,而“和平統一”的主導傾向始終存在。在這十幾年時間裡,周恩來圍繞台灣問題開展了“爭取”與“孤立”兩方面工作,並將這兩方面工作辯証地統一起來。
所謂爭取工作,就是爭取一切擁護祖國統一的人,擴大祖國統一的一切有利因素的工作。它包括:一是爭取台灣人民,以形成和平統一祖國的基礎﹔二是爭取民主黨派、民主人士,並通過他們做和平統一的工作﹔三是爭取台灣國民黨方面上層和下層軍政人員﹔四是爭取包括蔣介石父子在內的國民黨高層決策人﹔五是在國際社會爭取一切贊成中國統一的友好國家﹔六是爭取西方各國出現有利於中國統一的因素。這6個范圍的工作不是孤立的,而是綜合在一起的。
周恩來將6個方面的工作統一於內外政策的調整中,而這種調整是從兩個方面入手的。一方面,他反復闡述中共和平統一祖國的願望,建議大陸與台灣當局舉行談判,實現和平解決台灣問題。針對台灣當局的頑固立場,則單刀直入,提出中共的方針,既有利於爭取國民黨軍政人員,有利於爭取國際上支持中國統一的國家,也有利於爭取西方出現支持中國統一的因素。同時,在國際上一再強調我們堅決反對制造“兩個中國”,反對一切“台獨”的陰謀。另一方面,他通過對民主黨派、華僑統戰政策的調整,創造廣泛爭取與台灣問題密切相關的外圍有利條件。1958年11月,周恩來在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民主人士座談會上發表講話指出,民主黨派在共產黨領導下,在憲法賦予的權利和義務范圍內,有政治自由和組織獨立性。這種政治自由、組織獨立性,在社會主義范圍內,按社會發展規律辦事,天地很大。這段話實際上為國共再次合作留下了寬廣的可商談的余地。同月,在廣州召開的全國僑務工作會議上,周恩來提出了在“一視同仁,適當照顧”的原則下,採取具體措施、爭取華僑的方針。1962年3月,周恩來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屆第三次會議上,再次強調了進一步團結海外一切愛國華僑的方針。這一方針對台灣各界產生了影響。不僅如此,周恩來還親自做在大陸的原國民黨高級軍政人員的工作。希望他們利用自己的影響,做台灣方面的工作。1965年7月,李宗仁回國,是這方面工作取得顯著成績的標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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