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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穎超追述與周恩來相識相愛經過【2】

竇應泰

2021年03月08日15:02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向日本友人追述與周恩來相識、相知、相愛的經過

  1987年9月30日,鄧穎超在中南海西花廳宴請來訪的日本客人竹入義勝等人。竹入義勝曾多次來華訪問。席間,鄧穎超首次向日本客人和陪同的中日友協負責人孫平化等,談到了她早年與周恩來相識、相知、相愛的經過。

  鄧穎超對客人回憶說:“1919年我在天津女子師范學校讀書,恩來同志在日本留學。《雨中嵐山》那首詩就是恩來同志那個時候作的。五四運動后,五六月間恩來回國。當時女同學中間都說有一位青年叫周恩來,大家都很喜歡他。有一天召開群眾大會,抗議山東軍閥殺害一名愛國志士。大會主席台上坐著一位戴鴨舌帽的青年,穿一身綠不綠黃不黃的衣服和一雙白色皮鞋。有人告訴我,這個人就是周恩來。這是我第一次見到他。我心想周恩來原來就是這樣,覺得這個人不錯。恩來同志也知道我,但彼此都沒有進一步接觸。后來天津成立了覺悟社,恩來和我都是這個組織裡的成員。恩來是學生會機關的負責人,我搞學生運動,彼此開始有接觸。那時,我看恩來同別人談話,談的時間很長。我是一個少女,他找我談話不多。偶爾談談,時間也不長。那個時代封建習俗很重,反對男女接觸,男女授受不親。我們組織也有規定,相約從事學生運動期間彼此不談戀愛,不結婚。當時組織成員二十幾個人都這樣約束自己。”

  鄧穎超繼續告訴日本客人:“那時,恩來同志宣傳獨身主義,還發表過論文。這篇文章現在找不到了。當時我想,我們都來幫助他實現他的獨身主義。那時我自己也未確立結婚觀。十幾歲時受封建社會的壓抑,對封建社會男尊女卑、限制婦女那套清規戒律十分反感。看到坐花轎的婦女,我就想,這個女子這下子算完了,所以我也未想結婚。后來又覺得一個人生活總不是個辦法,想來想去還是應該結婚才對。不過對終身大事一定要慎重,不能草率行事,同時組織上有規定。那時我並未戀愛。到了1920年,有點唯物主義的思想了,看大家都結婚,覺得自己也應該結婚。找個什麼樣的對象?對理想對象的形象,心裡應該有個描畫,具體的就省略不說了,在恩來同志身上,有幾點是合乎條件的,但還沒有產生要相愛的想法。”

  關於周恩來留法期間的情況,鄧穎超是這樣追憶的:“不久,恩來同志去法國留學,我在天津當教員,彼此常通信。來信中,話裡話外也有含意。不過我未動心,不相信他的話。因為我有一位女同學和恩來很熟,很要好,也在法國。我判斷恩來同志會和我這位女同學好,所以一直未考慮他的意見。但是,恩來同志繼續不斷來信,提出進一步要求,說和那位女同學政治上合不來,已經不來往了。來信寫得越來越明確,要和我明確關系。我倒不那麼急,回信也不快,我想還需要和母親商量商量,而恩來同志則書信頻繁,信越來越多越快,催我表態。1923年我們明確了戀愛關系。從1923年到1925年之間,我們通信就很少談愛情方面的事了,主要是談思想,談國家的命運,談革命工作。1925年恩來同志從法國回到廣東(注:實際上周恩來是1924年9月初從法國回到廣州)工作。我去廣東同恩來同志結了婚,沒有舉行結婚儀式。……我們結婚后,一直未談過當初相識的往事。解放十多年后,有一天,恩來同志說起當年在天津開大會彼此相識的往事,說那時我是第一個登台發言的,兩個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給他留下了很好的印象。現在我老了,和年輕時不一樣了,眼睛也變小了……”

  關於和周恩來結婚的問題,鄧穎超曾於1988年4月撰寫了《西花廳憶舊》,談到此事。鄧穎超說:“我們是經過三年時間,有選擇地確定了我們的相愛關系。又經歷了三年的考驗,一直等到黨中央調你回國,才在我們兩地黨的組織同意下,我從天津到廣州,於1925年8月結婚了。當時,我們要求民主,要求革新,要求革命,對舊社會一切的封建束縛,一切舊風俗,都要徹底消除。我們那時沒有可以登記的地方,也不需要什麼証婚人、介紹人,更沒有講排場、講闊氣,我們就很簡單地,沒有舉行什麼儀式,住在一起。在革命之花開放的時候,我們的愛情之花並開了。你的侄輩讓你講你我的戀愛故事,你曾說,就是看到我能堅持革命。我也看到你這一點。所以,我們之間誰也沒有計較誰的相貌,計較性格有什麼差異。為共產主義的理想奮斗,這是最可靠的長期的基石和保証。我與你萍水相逢,不是一見傾心,更不是戀愛至上。我們是經過無意的發展,兩地相互通信的了解,到有意的、經過考驗的結婚,又經過幾十年的戰斗,結成這樣一種戰友的、伴侶的、相愛始終的、共同生活的夫婦。把我們的相愛深化到人民中間,融化在同志之間,融化在朋友之間,融化在青年兒童一代。因此,我們的愛情生活不是簡單的,不是為愛情而愛情,我們的愛情是深長的,是永恆的。”鄧穎超的這些話,就是她與周恩來一生至愛的總結。

  雖說鄧穎超與周恩來結婚沒有舉行正式的儀式,但仍然有許多友人參加了他們的婚宴。據張治中的秘書余湛邦回憶說:“周恩來和鄧穎超1925年8月8日在廣州結婚。當時,革命形勢動蕩,工作非常緊張,他們無暇舉行婚禮。可是,張治中告訴我,周、鄧雖無婚禮儀式,但確實舉行過慶賀,他親身參加了。地點在廣州舊漢民路一家規模不大的西餐菜館。張還記得當時鄧演達、惲代英、熊雄、高語罕、魯易、鄧中夏、陳延年等都在場。氣氛熱烈,賓主盡歡,還鬧了酒。到60年代初期,周、張因公同機由京飛穗。在閑談中,張憶及往事,笑著對周說:你們結婚30多年了,應該舊地重游,到太平餐室吃飯紀念。周當時會心地笑了。任務完畢,周果然請張到老地點聚會了一次。”

(責編:唐璐、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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