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元功
2020年10月09日10:47 來源:人民網-文史頻道
周恩來總理的座車駛到展覽路南口時,就見前面路南一個大門裡鑽出一輛卡車。它本來是右拐向東行駛的,沒有想到將要和周恩來總理的座車交會時,它忽然逆行而駛,接著又突然橫到了馬路中間。我們一看情況不妙,忙喊:“卡車!”“危險!”
公安局的同志弄清情況后,和電廠公司許步寧經理很快趕到人民大會堂,向周總理報告情況並聽取指示。公安部的負責人和我接待了他們。
歡迎越南總理范文同萬人大會一散,周總理送客人上車后,坐車回中南海西花廳。我就利用行車的空當時間,把許經理的匯報和公安局對這次事故性質的認定,向總理作了匯報。
張興辰知道周總理的車幾乎在他的錯誤中出了事,給廠裡惹了麻煩,闖了禍,非常懊悔,也非常害怕,單等處理。那位借給他車鑰匙的班長,也很氣惱,埋怨自己不該礙於情面,不該把鑰匙交給他。廠裡知道這件事的人,也都認為闖了通天大禍,會有好戲瞧!廠裡上上下下沒有不議論這事的。
從警衛工作角度看,這次幸免於難,首先是司機發現對方早,及時採取了調頭、煞車的措施。周恩來總理和我們發現也早,及時做好了准備撞擊的預備反應。如果是未發現或發現較遲,我們都將會處於毫無防備或措手不及的狀態,即使不被撞死撞傷,也會在車廂裡翻滾致傷。其次是吉斯車車身長而重,比較穩,所以雖然來了個原地猛調頭、急煞車,而沒有失去重心,在馬路上翻倒。這次要是一般車是非翻倒不可,那后果就嚴重了。
“荒唐!(“荒唐”是總理批評人最重的語言)怎麼能隨便開車出來玩?多危險!”周總理很嚴肅地說。接著又向我交代:通過市公安局轉告電車廠領導,要他們結合這次事故對全廠職工進行教育,杜絕類似情況再次發生﹔廠裡要加強制度管理,沒有制度不行,有制度不執行同樣不行﹔對那位私自開卡車出廠的同志,要做好思想工作,不要因為是遇上我的車而加重處分。最后叮囑我說:“廠裡對這件事的處理和落實情況,你以后去了解清楚,再告訴我。”他從來不讓我們直接插手過問一個單位的工作,有什麼事總是通過組織系統,這次是一個例外。也許是電車公司許經理曾經到人民大會堂和我們談過的緣故,不然,他是決不會讓我們再到電車公司去了解對這件事的處理和落實情況的。據我所知他自己向來也不直接處理各單位的事務。
隨后,周總理又要我們注意安全,並說:有時候為了趕時間開快車,是我叫開的,這怨不得你們。但遇到紅燈時絕對不能闖。我是總理,應該帶頭遵守交通規則。又說:我的車是不能撞人的。總理對乘車曾經做過許多規定,比如雨天行車車輪子不能把路面上的泥水濺到行人身上﹔進會場不能搶人家的車道﹔不能停在老人的車前﹔不能先於老人退場﹔不要停車場的交通民警給予特殊的照顧,等等。他這些要求,不僅僅體現了他嚴於律己的高尚情操,而且說明了他對北京市的交通管理要求很高。他曾不止一次地說:北京的交通管理,應該成為世界各國首都中比較好的。解放初期,周恩來總理到日內瓦出席國際會議,在那裡他曾注意觀察過人家的交通管理。回來后,他告訴當時任公安部長兼北京市公安局長的羅瑞卿,要仿效外國人在馬路中間劃上分界線,把上行車和下行車分開。同時提出,交通民警的現行制服顏色不明顯,不易辨別,不利於指揮和管理。1958年,有一次他發現在東、西長安街值勤的交通民警中有女民警,當即告訴公安部門,指揮交通是一項精神緊張而且勞動強度大的工作,女同志的生理和體力均不適合。遵照他的指示,北京市立即取消了女交通民警的建制。
我們回到中南海,走進西花廳客廳,恰好鄧大姐也在。周總理告訴她:“我今天差點出了大車禍!多虧老楊開車技術高,處理得當,這才避免了車禍。這是我坐汽車第三次遇險。”鄧大姐一聽吃了一驚。我連忙把事情的經過向鄧大姐作了匯報,鄧大姐這才長出了一口氣。
接著,周總理又向我們講了前兩次坐汽車遇險的經過。第一次是1925年8月23日,也就是廖仲愷先生遇刺的第四天晚上,當時他擔任“廖案檢查委員會”的委員,坐汽車回司令部時,因臨時改變了口令,回答不對,被門衛哨兵用機槍掃射打死了他的司機和護兵。第二次是1937年5月,他坐汽車從延安去西安,在陝北嶗山遇到土匪的埋伏,警衛和司機大部分傷亡。
幾天后,我找北京市公安局了解電車公司有關那次事故的處理和落實情況,公安局告訴我,他們已經抓了制度和措施的落實,張興辰給了警告處分。並說,廠裡有些人反映,張興辰幸虧遇到的是周總理,要不然,降級、開除、蹲大牢都有可能。
前不久,我在整理撰寫本文的時候,又去訪問了原北京市電車一廠的有關人員,本想找當時的當事者張興辰談談,原電車一廠廠長張維仁向我講了一件很不幸的事:在“文化大革命”中,廠裡的紀律和制度都被砸爛了,管理沒人抓。一天張興辰去檢修電車,違反操作規程,沒有切斷電源就俯下身去檢修,不慎觸通了電源,電車突然啟動,從他身上軋了過去,未能救活。我聽了不由一怔:怎麼這回又是他?又是違反制度和紀律……周總理如果尚在,我不知應該怎樣向他報告,也不知他又該說些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