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06日15:14 來源:手機看新聞
“不要使中國也發生‘波茲南’事件”
“波茲南”事件發生在1956年6月下旬,波蘭中西部城市波茲南斯大林機車車輛制造廠的工人,提出了增加工資和減低賦稅的要求,因政府採取官僚主義的態度,工人們開始罷工並上街示威游行,最后政府實施武力鎮壓導致流血事件。這一事件的深層原因是,1948年以后,波蘭政府仿效斯大林模式,政治上實行專制主義的高壓統治﹔經濟上片面強調重工業,忽視農業和輕工業,結果出現了周期性的比例失調,生產下降、倒退。在國民收入的使用和分配上,實行高積累、低消費的方針,造成人民生活得不到改善,市場商品緊缺。1956年,蘇共二十大揭露了斯大林的錯誤,在波蘭引起極大反響,人民內部長期積聚的不滿終於爆發。出於同樣的原因,當年10月,匈牙利發生了更為嚴重的事件。
11月,中共舉行八屆二中全會,如何吸取波蘭、匈牙利事件的教訓,成為這次全會繞不開的議題。
周恩來向全會報告的主題是1957年的國民經濟計劃。他首先談了“波匈事件”的教訓。就經濟建設而言,周恩來認為,優先發展重工業的原則是對的,但是在發展中忽視了人民的當前利益。直接與人民利益關系最大的是輕工業、農業,輕視這兩者就會帶來不好的后果,就會導致經濟發展上的嚴重不平衡。有鑒於此,對經濟建設的方針,周恩來著重強調要關注人民的當前利益。周指出:“發展重工業,實現社會主義工業化,是為人民謀長遠利益。為了保衛人民的福利和社會主義成果,必須依靠人民。如果不關心人民當前的利益,要求人民過分地束緊褲帶,他們的生活不能改善甚至還要降低水平,他們要購買的物品不能供應,那麼,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就不能很好地發揮,資金也不能積累,即使重工業發展起來也還得停下來。所以,這一條經驗也值得我們在建設中經常想到。一些社會主義國家發生的事件值得我們引為教訓。”周恩來強調,我們的方針應該是:“要重工業,又要人民。”
有關經濟建設的速度,周恩來說,黨的八大提出“我們必須在三個五年計劃或再多一點的時間內,建成一個基本上完整的工業體系”。寫三個五年計劃或再多一點的時間是恰當的,現在看來,時間可能還要再長一點。周恩來提出,八大建議的經濟指標和《農業發展綱要四十條》都還只是個建議,“有某些達不到的指標是不是可以修改?我覺得是可以的”。“計劃不合實際就得修改,實際超過了計劃也得承認,計劃不能一成不變”。“八大的建議和農業四十條,是規定了每年進度指標的。這兩個文件經過我們研究以后覺得可以修改。上不去,就不能勉強,否則把別的都破壞了,錢也浪費了,最后還得退下來。凡是不合實際的都可以修改,這樣就把我們的思想解脫了,不然自己圈住了自己”。(《周恩來選集》下卷)
周思來提出1957年的方針是:保証重點,適當收縮。他說,從1955年底“反右傾保守”開始,經濟領域就刮起了冒進之風,1956年勢頭更猛。雖然國務院主管經濟的領導人一再剎車,效果卻不理想。他列舉了1956年計劃的具體數字,說明各方面要求是千軍萬馬,奔騰而來,不容易控制,失去了平衡。周恩來說:“總的方面是要收縮下來,不然站不穩,那會影響我們的貨幣、物資、勞動、工資等。我們應該意識到不要使中國也發生波茲南,幾十萬或幾千萬人站在街上游行……”
由於復雜的歷史原因,周恩來“要重工業,又要人民”的治國理念,在此后的20年裡並未得到貫徹,其結果如鄧小平所說:“從一九五七年開始我們的主要錯誤是‘左’,‘文化大革命’是極左。中國社會從一九五八年到一九七八年二十年時間,實際上處於停滯和徘徊的狀態,國家的經濟和人民的生活沒有得到多大的發展和提高。”(《鄧小平文選》第三卷)可以告慰周恩來總理的是,自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在確立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思想指導下,已經逐步把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放到了第一位。盡管現實的矛盾仍然很多,但老百姓的生活在這30多年裡,確實得到了很大改善。
作者系歷史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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