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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來與第一屆人民政協會議的召開【2】

吳志菲(北京)

2019年05月15日16:21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新政協的籌備會議原定在哈爾濱召開,由於形勢發展飛快,后來改在北平召開籌備會。1949年2月27日,周恩來在西柏坡親自審閱修改《關於新的政治協商會議諸問題的協議》、《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組織條例(草案)》、《參加新政協籌備會各單位民主人士候選人名單》、《政府組織大綱(草案)》、《中國人民民主革命綱領(草案)》,並批示將它們以《新的政治協商會議有關文件》為名付印成冊。

1949年4月初,國共雙方代表在北平舉行和平談判,周恩來在20天的談判過程中,先后5次邀集在北平的民主人士和大學教授會面,向他們報告和談進展情況,聽取他們的意見,之后又向各民主黨派人士報告了和談破裂的經過。

和談破裂后,周恩來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新政協的籌備中。6月11日,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預備會議舉行,商定參加新政協籌備會的單位為23個,共134人,並確定了籌備會常務委員會人選等。

15日,新政協籌備會在北平中南海勤政殿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周恩來擔任大會臨時主席並致開幕詞。經過討論和修改,通過了籌備會的組織條例和新政協籌備會常務委員會的名單。周恩來強調:這次會議期間,“凡是重大的議案不是光在會場提出”,而且在提出之前“總是事先有協商的”,“協商這兩個字非常好”。

當晚,籌備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在周恩來主持下舉行,推選毛澤東為常務委員會主任,周恩來、李濟深、沈鈞儒、郭沫若、陳叔通為副主任,李維漢為秘書長。為了加快各項准備工作,決定在常務委員會領導下設立6個小組,分別完成下列任務:一、擬定參加新政協的單位及其代表名額﹔二、起草新政協組織條例﹔三、起草共同綱領﹔四、起草宣言﹔五、擬定政府組織大綱﹔六、擬定國旗、國徽及國歌方案。周恩來並被推選兼任第三小組組長,負責起草《共同綱領》。

19日,新政協籌備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閉幕后,一切籌備工作都由籌備會常務委員會及其領導的6個小組分別擔負起來。周恩來的工作重心,主要放在了協商參加新政協的代表名單和起草《共同綱領》上。

參加新政協的代表名單,需要代表廣泛包括的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各區域、人民解放軍、國內兄弟民族、國外華僑及愛國民主人士的代表人物。取舍恰當,十分不易,可謂是整個籌備工作中最繁重的工作之一。代表名單,一般先由單位提名,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反復磋商,再確定下來。在這個過程中,常常為了某一個代表的適當與否而函電往返,斟酌再三,費時達數周之久。這方面的問題既復雜又重要,許多事情都是周恩來親自處理的。

在處理復雜的黨派問題的同時,新政協還特設“無黨派民主人士”一類代表,以盡量照顧到各個方面。周恩來說:“無黨派民主人士是在中國革命的具體歷史條件下發展形成的。由於國民黨反動統治的嚴重壓迫,許多志士仁人雖然沒有組織起來,但卻在領導著、聯系著很大一批民主人士從事民主運動。因此,嚴格和正確地說,無黨派民主人士是沒有黨派組織有黨派性的民主人士。”

作為負責起草《共同綱領》的新政協籌備會第三小組組長,周恩來在6月18日主持召開了第三小組第一次會議,決定由中國共產黨起草《共同綱領》的初稿,第三小組組員分為政治法律、財政經濟、國防外交、文化教育、其他等5個小組討論,分別寫出具體條文,供起草者參考。他說:“我們的政協會議,加上一個‘新’字,以區別於舊的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將決定聯合政府的產生,也是各黨派各團體合作的基礎。”

為了保証按時拿出《共同綱領》的草案,周恩來請示毛澤東,暫時放下手頭的許多事務,集中精力完成這項工作。於是,一段時間裡,人們很難見到周恩來的蹤跡了。他在6月下旬把自己“關”在勤政殿裡,親自動手寫作《共同綱領》條文。經過一個星期廢寢忘食的“鏖戰”,終於完成了起草工作。然而,他沒有休息,又急忙召開會議,征求各方面對草案的意見,並進行修改。周恩來所執筆的《共同綱領》以明確而概括的語言,規定了新中國的國家性質、人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政權機關、軍事制度、經濟政策、文化教育政策、民族政策和外交政策,是新中國成立的一份重要文獻。其中,明確新中國“為新民主主義即人民民主主義的國家”,它的“經濟建設的根本方針,是以公私兼顧、勞資兩利、城鄉互助、內外交流的政策,達到發展生產、繁榮經濟之目的”﹔“各種社會經濟成分在國營經濟領導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進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

7月初,中共中央成立開國大典籌備委員會。周恩來擔任主任,彭真、林伯渠、李維漢任副主任。

即將誕生的新中國,此時還沒有一個正式名稱。於是,中共與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就國號問題進行了廣泛的協商。毛澤東在新政協籌備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上致詞時最后呼喊的三個口號中,有一個是“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萬歲!”在新政協籌備會起草各項文件的過程中,一些代表對這個原擬的國名“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雷潔瓊發言說,如果國名太長,用時不用全稱就要注明是簡稱。黃炎培和復旦大學教授張志讓的意見被整理成書面報告,提出:“我國國名似可將原擬‘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改為‘中華人民民主國’,簡稱‘中華民國’或‘中華民主國’。將來進入社會主義階段即可改稱‘中華社會主義民主國’。”清華大學教授張奚若也對原擬國名提出質疑,發表了第三種意見。張奚若說:“有幾位老先生嫌‘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的名字太長,他們說應該去掉‘民主’二字,我看叫‘中華人民共和國’好。”張奚若繼續說:“有人民就可以不要‘民主’兩字了,豈有人民而不民主的呢?且‘民主’一詞democ-racy來自希臘字,原意與‘人民’相同。去掉‘民主’二字后,從以下解釋也很容易明白:為共和而非專制,是民主而非君主。‘人民’這個概念已經把‘民主’的意思表達出來了,不必再重復寫上 ‘民主’二字。”

可在討論中,毛澤東卻支持沿用“中華民國”國號,理由是共產黨是救中國不是亡中國,新中國取代舊中國是新政府取代舊政府,不是新國家取代舊國家, 我們共產黨反蔣不反孫。后來何香凝打了個圓場說:“中華人民共和國”裡面包涵了“中華民國”這4個字,其實質是一樣的,“民國”的“民”就是“人民”,中山先生一身為共和奮斗,這國自然就是“共和國”了。毛澤東聽了覺得有理,就沒有作聲了。

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第四小組把關於國名的意見歸納了三種名稱,留待政府組織法起草委員會去斟酌。經8月17日小組第三次全體會議修正,通過為組織法的初步草案。在這個初步草案裡,新的國名去掉了“民主”二字,採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然而,在國號后面仍拖著一個“尾巴”。在后來提交給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的文件中,國號即“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后帶著一個括號,裡面寫著“簡稱‘中華民國’”6個字。

8月26日,周恩來主持召開新政協籌備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在討論政協組織法草案時,周恩來提議,新政治協商會議定名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在人民民主國家中需要統一戰線,即使在社會主義時期,仍然有與黨外人士的統一戰線。要合作,就要有各黨派統一合作的組織,這組織就叫‘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要長期存在下去。”

(責編:唐璐、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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