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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崗欲借毛澤東之手扳倒劉少奇和周恩來?【2】

魯彤 馮來剛

2018年09月06日16:57    來源:人民網-文史頻道

  劉少奇作為中國工人運動的早期領袖,當然也非常注意這一問題,並積極地參與了這一討論。1951年2月3日,劉少奇在中華全國總工會常委擴大會上講話,提到了鄧子恢關於工會工作問題的報告和觀點,並且在一定程度上也贊成鄧子恢的觀點。

  但是,鄧子恢的觀點並不是大家異口同聲地都贊成的。首先就在東北引起了異議。

  早在鄧文發表前,同年7月21日,高崗就已在東北總工會執委擴大會議的報告中強調說:“黨政工一個目的,親密團結搞生產,切忌對立起來提問題。”

  鄧子恢的文章發表后,在東北城市工作會議上,當有人批評鄧文宣傳“機會主義的原則與理論”時,高崗也在會議的總結講話中批評鄧文“欠妥”,“混淆思想”。

  1951年4月,針對鄧子恢的文章,高崗組織有關人員寫了一篇題為《論公營工廠中行政與工會立場的一致性》的文章。該文針鋒相對地對鄧文提出了批評,而認為:工會同政府和工廠管理機關的“基本立場”一致而“具體立場不同”的觀點,第一模糊了工人階級的領導思想及其在國家政權中的領導地位﹔第二模糊了公營企業的社會主義性質,模糊了公營企業與私營企業的本質區別。

  高崗准備把這篇文章作為《東北日報》的社論公開發表。此前,他給毛澤東寫信,請他審閱並修改,請示“可否在報上發表”。29日,時任毛澤東的秘書並負責報刊宣傳工作的胡喬木,在看了高崗報送的文章和給毛澤東的信后,致信毛澤東和劉少奇說:“鄧子恢同志的說法確有不完滿的地方”,但“《東北日報》的文章用正面批駁的方法也不適宜”,鄧子恢提出具體立場有所不同的觀點“是有原因的”,“工會更應當重視工人的直接福利,許多工會不注意是不對的,但不要由此得出工會與國營企業和政府的具體立場不同的觀點”,“有些工會干部由此強調與廠方對立,是不對的。”

  胡喬木在信的最后附言說:“此文是否由《東北日報》發表?或由《人民日報》發表較好?亦請斟酌。”

  劉少奇在看了高崗的文章和胡喬木的信后,於5月10日在胡喬木的信上批示說:“我意高崗同志的文章暫不發表,待四中全會討論此問題時當面談清楚。高文可送鄧子恢同志一閱。”

  為進一步闡明自己不同意高崗文章發表的意思,劉少奇於5月16日就此事給高崗寫信說:“關於工廠與工會立場問題你寫的文章,我已看過,已送交主席,可能主席尚未來得及看。我的意見以為四中全會即將開會並要討論這個問題,子恢同志亦來,可以在那時加以討論,因此,你的文章暫時以不發表為好。”

  劉少奇之所以不贊成高崗的文章發表,一是基於這個問題還在討論中,黨內並沒有形成統一的認識,如果一公開,勢必使這一問題復雜化﹔二是他認為高崗的文章針對性是很強的,而且採取了公開批評的方式,也欠妥當﹔三是劉少奇對這一問題還沒有形成確定的觀點,但已同鄧子恢的觀點很相似。

  因此,劉少奇有意進一步對這一問題加以研究。大約五六月間,劉少奇寫了一份《讀鄧子恢和高崗同志兩篇文章的筆記》,將近九千字,詳細闡述了他對工會工作問題的觀點和認識。同時,劉少奇在筆記中的一些觀點,可能就是后來關於人民內部矛盾問題的最早論述。

  劉少奇的這份筆記在他生前一直沒有公開發表過,也沒有同其他領導人傳閱或交換過意見,直到1985年《劉少奇選集》下卷出版,這篇埋沒了30余年的筆記才得以公之於世。

  劉少奇預定准備四中全會討論工會工作問題,卻被打斷了。

  10月初,全國總工會黨組書記李立三就黨內在工會工作方針問題上發生的爭論向毛澤東寫了一份報告,反映了爭論中的兩種意見:一種意見認為在國營企業中公私利益是完全一致的,沒有矛盾,甚至認為“公私兼顧”的政策不適用於國營企業﹔另一種意見認為在國營企業中公私利益是基本一致的,但在有關工人生活和勞動條件等問題上是存在矛盾的,這種矛盾的性質是工人階級內部的矛盾,可以用協調的方法,即公私兼顧的方法來解決。

  李立三明確表示了自己在這兩種觀點上的態度:“我個人是同意后一種意見的。我覺得公私關系問題,不僅在目前國營企業中,而且在將來社會主義時期各種對內政策問題上也還是一個主要問題,否認‘公私兼顧’的原則可以運用到國營企業中的意見,可能是不妥當的。”

  看來,盡管劉少奇所寫的筆記並沒有給任何人看過,但李立三的報告卻同劉少奇的筆記所持的觀點驚人地相似。

  但是,毛澤東並不同意李立三的意見,而且他還對李立三領導的全總黨組進行了尖銳的批評,認為在工會工作中有嚴重的錯誤。因此,根據毛澤東的意見,11月,中共中央解除了李立三的全國總工會主席和黨組書記的職務,同時批准成立了由劉少奇、李富春、彭真、賴若愚、李立三、劉寧一六人組成的全總黨組干事會,指導全總的工作。

  同年11月27日,劉少奇離開北京,一路南下巡視並休養。李富春實際上就負責了全總黨組干事會。12月,全總在李富春主持下召開了第一次黨組擴大會議,批判了李立三,將“推崇”鄧子恢的文章作為李立三的“錯誤”之一,認為他夸大了“公私利益的矛盾”。李立三在會議上被迫作了檢討。不久,鄧子恢也在中南局會議上就“工會立場”問題作了檢討,並向毛澤東作了報告。

  作為在建國后關於工會工作問題方面的爭論,在沒有進一步展開的情況下,中斷了。而這一次,劉少奇顯然是站在了被毛澤東批評的一方。劉少奇雖然沒有受到直接的批評,但也受到了牽連,並在七屆四中全會上就此問題作了自我批評:

  我受中央的委托負責管理全國總工會的工作。李立三同志在主持全總工作的時期內曾經犯了不少錯誤,中央批准的1951年全總黨組擴大會議的決議和×××同志的結論已經詳細地揭露和批評了他的錯誤。對於他的這些錯誤,我是應該負一定責任的。

  雖然劉少奇沒有明確說明自己在這一問題上的觀點,但前前后后他同鄧子恢、李立三的觀點是一致的。

(責編:唐璐、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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