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03日12:08 來源:人民網
7月6日,檢察官對周恩來等提起公訴,但在辯護人的辯護面前,公訴人理屈詞窮。但他們豈肯服輸?7月17日,天津地方審判廳仍以所謂“騷擾罪”判處被捕代表徒刑,其中周恩來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個月,正是他被檢查廳拘禁的時間。鄧穎超回憶說:“公審的那一天,法庭上擠滿了旁聽的人群。天津河北三馬路上的地方審判廳的外面,站立著佇候消息、聲援代表的男女學生和各界的廣大隊伍。當局也感到眾怒難犯,決心釋放被禁的代表。但他們還是死要面子,不肯承認自己做下的錯事,強把捏造的罪名,加在各個學生的身上,判定了若干日的拘禁,而這判定的日期恰恰和他們已被禁的日數相等。於是法官宣布期滿釋放。”
那時候,國內正掀起一個赴法勤工儉學的熱潮。周恩來在獄中時,就有了赴歐洲求學的想法。這在他6月8日寫給准備赴法的覺悟社社員李愚如的詩中即已表 現出來:你走了,不能送你,我做首詩送你吧!今天我從下午4點鐘做起,做到6點半鐘,居然成功了。這首詩的成績,在我的詩集裡要算是“上中”了。
到那裡,
舉起工具,
出你的勞動汗,
造你的成績燦爛。
磨煉你的才干﹔
保你的天真浪漫。
他日歸來,
扯開自由旗﹔
唱起獨立歌。
爭女權,
求平等,
來到社會實驗。
推翻舊倫理,
全憑你這心頭一念。オ
三月后,
馬賽海岸,
巴黎郊外,
我或者能把你看。
出獄后,周恩來一方面做著覺悟社的工作,一方面積極准備赴歐求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