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河
2020年10月30日07:32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通過對愛國衛生運動的詳細考察,1952年12月11日,周恩來在第二屆全國衛生工作會議作報告時強調:對於衛生工作,我們不能有絲毫的鬆懈,必須把愛國衛生運動堅持下去,達到普遍深入和經常化。衛生工作必須與群眾運動結合,才能將成績鞏固起來並向前發展。如果不與群眾運動結合,衛生工作“面向工農兵”、“預防為主”、“團結中西醫”的三大原則就不可能很好地貫徹。周恩來為此建議衛生工作方針增加一條,即“衛生工作與群眾運動相結合”。(參見《人民日報》1953年1月4日。)會議接受了這個建議,並將其“作為今后全國衛生工作努力的方向”(賀誠:《為繼續開展愛國衛生運動而斗爭--在第二屆全國衛生工作會議上的報告(摘要)》,《北京中醫》1953年第2卷第2期。)。12月31日,周恩來簽署了政務院《關於一九五三年繼續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的指示》,指示強調指出:“為了保証我國國家建設的順利進行,為了提高我國人民的健康水平,我們的衛生狀況也應繼續加速改進,為此,決定1953年在全國范圍內應繼續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指示還根據當時實際情況將中央防疫委員會更名為中央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同時提出了一系列愛國衛生運動的具體要求。(參見《新華月報》1953年第2號。)1954年2月,政務院在《關於改變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組織機構及其領導關系問題的通知》中指出:“愛國衛生運動的重點是在城市、工礦、學校、交通要道、港口並適當開展農村衛生運動。”“愛國衛生運動必須結合生產,適應當地人民的生活和文化條件,因地制宜地在群眾自覺自願的基礎上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辦公廳編《衛生法令匯編》(第二輯)(1951年6月-1956年12月),1957年內部印行,第90頁。)上述指示和通知及時地為這一時期愛國衛生運動的發展指明了方向。
1955年冬,毛澤東在為中共中央起草的通知中就愛國衛生運動和衛生工作提出除四害和消滅疾病的任務,全國愛國衛生運動開始向講究衛生、除害滅病的方向深入發展。1956年1月中共中央《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草案)》除了提出“基本上消滅危害人民最嚴重的疾病”外,也提出了除四害:“從1956年開始,分別在5年、7年或者12年內,在一切可能的地方,基本上消滅老鼠、麻雀、蒼蠅、蚊子。”(《建國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8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4年版,第56頁。)1956年9月16日,周恩來在《關於發展國民經濟的第二個五年計劃的建議的報告》中對“二五”期間的衛生工作提出如下要求:“幾年來,愛國衛生運動在改善環境衛生、減少疾病方面起了重大的作用。……今后應該繼續大力開展這一運動,並且使它更加深入和經常化,以進一步改進城市和鄉村的環境衛生,減少各種傳染病和職業病的發病率。”(《建國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9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4年版,第214頁。)在中共中央和毛澤東、周恩來等大力促動下,全國各地都制訂了講衛生、除害滅病工作計劃,收到很好效果,出現了杭州小營村、南京五老村、山西太陽村等一批先進典型。1958年,周恩來視察了南京的五老村,有力推動了愛國衛生運動的發展。(參見《新中國預防醫學歷史經驗》第2卷,第15頁。)
此后雖然由於當時政治環境的影響,愛國衛生運動的發展出現了一些偏差和失誤,但周恩來對新中國的愛國衛生運動依然十分關心。1959年4月18日,周恩來在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所作《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以除四害、消滅主要疾病為中心的愛國衛生運動和以增強人民體質為目的的體育運動,……今后必須繼續開展。”(《建國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12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6年版,第214頁。)1964年12月21日,在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周恩來要求“繼續認真地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積極做好疾病的預防工作”(《建國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19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8年版,第482頁。)。直到1969年7月8日,周恩來在對上海市革命委員會《關於上海開展夏季愛國衛生運動的情況報告》中批示:“要在報上也作宣傳,並可在京、津、沈陽、哈爾濱、石家庄、青島、南京、杭州、武漢、廣州、重慶、成都、蘭州、西安這樣大城市發起仿照上海的除害滅病的夏季愛國衛生群眾運動。全國城鄉各地要年年在春初夏中搞一二次,定為常例,不再廢除。”(《周恩來年譜(1949-1976)》下卷,中央文獻出版社1997年版,第309頁。)這些講話和批示,充分體現了周恩來對愛國衛生運動的殷切關懷。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