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榮新
2019年06月13日16:24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周恩來:不謀私利、勤儉朴素,嚴格要求親屬及工作人員
周恩來一生兢兢業業為人民大眾謀利益,無私伴隨了他的一生。周恩來給自己和身邊的工作人員早就“約法三章”,規定了“三不沾”:一是私人的事不坐公車,不沾國家的便宜﹔二是親屬來機關探親,就餐自己買票,不沾集體的財富﹔三是不得以總理的名義接待或收受禮品,不沾機關和個人的利益。
周恩來還語重心長地對工作人員提出了“四個聯系”的要求:“你們在這裡工作,要懂得辦任何事情都要跟我聯系起來,要跟我的職務聯系起來,要和政治影響聯系起來,要把我和人民群眾聯系起來。
不僅如此,周恩來與鄧穎超還對親戚晚輩嚴格要求,及早對他們進行“約法三章”,具體約定了《十條家規》:晚輩來一律住國務院招待所﹔晚輩不准丟下工作專程來看望他﹔不許動用公家的車子﹔不可說出與總理的關系﹔不許請客送禮﹔凡個人生活上能做的事,不要找別人代辦﹔看戲以家屬身份買票入場,不得用招待券﹔一律到食堂排隊買飯菜,有工作的自己買飯菜票,沒工作的由總理代付伙食費﹔生活要艱苦朴素﹔不謀私利,不搞特殊化。這十條家規是周恩來高尚品格的真實寫照,也展示了共產黨人處理家事與國事關系的崇高境界。
1951年6月,周恩來因長期超負荷工作而病倒,在毛澤東的一再催促和親自安排下,來到大連療養。為了不給大連市添麻煩,周恩來“約法三章”,提出了“三不准”:一不准陪同,二不准看望,三不准安排活動。
1958年7月,周恩來到廣州新會視察。他叮囑縣委領導在安排其起居飲食方面朴素一點,不要使他與群眾生活有距離,並與縣委領導“約法三章”:一不要搞迎送,二不要人多跟,三不要公家請吃飯。
處處愛民的周恩來,連行路都要“約法三章”。周恩來對司機的要求十分嚴格,除了要司機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外,還另外規定了一個“約法三章”。他對司機說:“車開到影劇院、醫院、學校等附近時,不許按喇叭。這些地方是人們休息、學習和娛樂的場所,必須保持絕對的安靜。”后來周恩來生病去醫院,他不讓司機把車開到病房區,而是自己提前下車步行到病房。
周恩來要求司機在車開到交叉道口時,必須減速行駛,慢慢通過。他說,你把車子開快了,會驚嚇到群眾。此外,周恩來還叮囑說:“在陰雨雪天行車時,如果車旁有行人或騎車的群眾,不許開快車。這時車速一快,就難免把泥水濺到路旁行人身上,他們對著你的車罵娘還是小事,長此下去,我們的黨與人民群眾的關系就會越拉越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