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6月04日11:43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揭開了中國歷史的新篇章。新中國成立后,中國共產黨一如既往地將加強紀律建設置於重要地位,根據所處環境和肩負任務的變化,突出了執政條件下紀律建設的重點內容,有力推動了不同時期黨的事業的發展。
朱德給毛澤東寫的關於中央紀委組織建設的信
新中國成立后僅一個多月,1949年11月,中共中央作出《關於成立中央及各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的決定》,成立了由朱德等11人組成的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除在黨內設立專門的紀律檢查機構外,政務院還下設人民監察委員會,履行對各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監察職能。
中央轉發薄一波、劉瀾濤關於逮捕貪污犯劉青山、張子善的報告
1951年11月21日,劉青山、張子善巨大貪污案被揭發。據報道,二人共盜竊機場建筑款、救災糧、治河款、干部家屬救濟糧、地方糧及剝削克扣民工工資、騙取銀行貸款共達155億多元(舊人民幣)。借機關生產名義,進行違法經營,擾亂金融,使人民資財損失達14億元之多(舊人民幣)。
毛澤東對劉青山、張子善案件作重要批示
1951年11月30日,毛澤東批轉了華北局關於劉、張貪污的報告,作出批示:“必須嚴重的注意干部被資產階級腐蝕發生嚴重貪污行為這一事實,注意發現、揭露和懲處,並須當做一場大斗爭來處理。”針對黨內給劉、張留一條生路的說情,他斬釘截鐵地指出:“正因為他們兩人的地位高,功勞大,影響大,所以才要下決心處決他們。隻有處決他們,才可能挽救二十個、二百個、兩千個、兩萬個犯有各種不同程度錯誤的干部”。12月1日,中共中央作出《關於實行精兵簡政、增產節約、反對貪污、反對浪費和反對官僚主義的決定》,此后,全國范圍的“三反”運動正式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