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紅 唐越
2019年04月19日16:50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周總理還親筆在這份隨信附寄的中央通知的文件上鄭重寫上指示,要求江蘇省委、淮陰地委和淮安縣委負責同志認真閱讀,堅決按照通知的精神辦。
這份中共中央下發於1960 年11 月3 日《關於不准請客送禮和停止新建招待所的通知》的制訂,事出有因、非常及時:1960 年全國出現糧荒時,某省一方面要求中央給他們調進糧食,一方面又給中央送來5 萬斤魚。周恩來知道后十分生氣,在中央書記處會議上對此提出嚴厲批評:“送中央五萬斤魚,簡直胡鬧。為什麼要中央調糧又送魚?”“全國從今以后,不許送中央一針一線一條魚,要做全面通報,嚴格禁止。”會后周恩來指定專人起草了這份《通知》。《通知》共有五條規定,其中前兩條是:一切單位都不准向任何單位和個人贈送禮物,也不准借用任何名義變相送禮﹔各廠礦、企業、人民公社試制成功的新產品,除對其直接主管部門可以送一份樣品外,不許以獻禮或其他名義贈送給上級機關或其他單位和個人。
1961 年,一位曾在周恩來身邊工作多年、后任福州軍區后勤部長的同志,出於不讓周恩來夫婦衣物被虫蛀的好心,把部隊工廠生產的樟木箱經火車運兩隻到北京,一隻送給周總理,另一隻送老戰友。周恩來對此批評說不該送禮,要把它退回去。那位老戰友建議說既然運來了,退回去麻煩,是否按市價付款?周恩來表示不同意。那位老戰友隻好遵命將兩隻樟木箱托運回福州並寫信告訴對方以后別再送任何東西。
1963 年,周恩來和鄧穎超到蘇州看望病中的陳雲。當周總理離開蘇州時,接待人員送了一些“蘇式糖果”。鄧穎超立即要隨行人員照價付錢。不僅如此,周總理還要來了發票,問是不是市場價,當了解到付給對方的款是按成本價計算時,周總理一定要按市場價補上。周恩來還嚴肅而語重心長地對接待人員說:“我們是人民的勤務員,決不能搞特殊化。你們做接待工作的同志要切記這一點!”
1972 年8 月間,中聯部的幾位同志陪外賓到延安。當時此地新品種西瓜剛好成熟上市,外國朋友吃著贊揚說:“很好。”在中聯部的同志回京時,當地的同志特意挑了兩個不大的西瓜托中聯部的同志帶給周總理。可是回京不幾天,中聯部的同志就給延安的同志打電話說,周總理謝謝大家的心意,但西瓜退給中聯部了,周總理說以后不要再帶東西。
1973 年10 月14 日,周恩來陪同外賓在洛陽參觀龍門石窟時,見到北魏時期的《龍門二十品》拓本。他一邊愛不釋手地翻閱,一邊說想買一套帶回去。於是,問明每套的價錢,便問秘書帶了多少錢,秘書說錢帶得不夠。又問在場的一位省委常委帶錢沒有。這時,洛陽市一位陪同的負責同志提出送給周總理一套。周總理當即嚴肅地說:“國家的財產怎能隨便送人!”當講解員對《龍門二十品》拓本作介紹時,周總理又問外交部的一位同志:“到底帶了多少錢?”這位同志也說錢帶得不多。秘書看到周總理的心情,問道:“是不是可以讓他們先給一套,以后再把錢匯來?”周總理認真地說:“不行,那樣他們就不要錢了。”就這樣,周總理直至臨走也都隻能忍痛割愛、揮手作別他視如珍寶的《龍門二十品》拓本。
更令人深思的是,在新中國成立后擔任國家總理的20 多年生涯中,周恩來收到的“國禮”有4000 余件,這些都是指明送給周恩來個人的,很多禮品上甚至還專門刻下了周恩來的名字。但數千珍貴的禮品,周恩來自己一件都沒留用,哪怕是一塊手絹、一本書,全部悉數交公。這些禮品周恩來基本都隻在他接受禮物的時候看了一眼,以后就交給有關部門,他自己再也沒有看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