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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來以誠待友 說服黃炎培出任政務院副總理

莫岳雲

2021年03月01日15:41    來源:人民網

  周恩來是新中國的開國總理,同時兼任第一屆全國政協副主席,第二、三、四屆全國政協主席,長期主持全國政協工作,為人民政協的建立和發展嘔心瀝血,作出了卓越的貢獻。

  良好的組織奠基

  周恩來對人民政協的貢獻首先體現在對人民政協組織的籌備和創建上。具體反映在兩個方面:一是領導籌備召開新政協﹔二是建立和健全政協組織機構。

  1948年,在人民解放戰爭勝利發展的形勢下,中共中央在紀念“五一”勞動節口號中,發出了召開新的“政治協商會議,討論並實現召集人民代表大會,成立民主聯合政府”的號召,這一號召迅速得到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無黨派民主人士及海外華僑的熱烈響應。周恩來受黨中央的委托,具體領導籌備新政協的工作,同民主人士、各界代表共商建國大計。在此期間,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政治工作和組織工作。

  第一,廣泛接觸民主人士,溝通政策思想,增強團結合作。由於政治主張不盡相同,加上對解放區和黨的具體政策不甚了解,一些民主人士心存疑惑和疑慮,如:新中國實行新民主主義還是舊民主主義﹔革命勝利后共產黨還要不要他們等。為此,毛澤東、劉少奇、周恩來等中央領導出面同他們交談,充分交換意見。特別是周恩來,經常地、廣泛地同各方面人士接觸,除個別交談和小型座談外,還多次舉行報告會,向他們介紹情況,分析形勢,闡述黨的方針政策,並針對他們的疑慮解答問題。周恩來向他們說明,我們實行的是新民主主義,不是舊民主主義﹔不是在朝黨、在野黨的相互斗爭、相互交替,而是以無產階級為領導的各民主階級的政治合作﹔這種合作是政治的分工合作,各民主黨派各自聯系不同方面的人,向共同的方向前進,這個共同的方向就是建設新民主主義的新中國﹔中國共產黨與民主黨派民主人士不僅在建立新中國的斗爭中合作,而且在建設新中國斗爭中將長期合作下去。①通過深入細致的工作,溝通了思想,提高了認識,解除了疑慮,為新政協的召開奠定了思想基礎。

  第二,擬定參加新政協的單位及代表名單。籌備召開新政協,哪些單位、人員作為政協代表,這是非常嚴肅的政治問題。周恩來強調:首先要注意政治上的嚴肅性,代表中不能包括一切反動黨派和反動分子,政協代表要代表人民的意志,擁護新民主主義,反對三大敵人。同時要注意代表的廣泛性,除了四個革命階級之外,還應包括從封建階級、官僚資產階級中分化出來並投向革命陣營的愛國民主人士。在確定代表名額和人選時要體現“以工農聯盟為基礎,以工人階級為領導”的“重點”,同時又要照顧到各個方面,“使這次政治協商會議成為集中代表全國人民力量的大會”。②在擬定參加新政協代表時,周恩來作了周密的考慮和細致的安排,並親自出面,同有關黨派協商。在他的指導下,在李維漢等同志的努力下,經3個多月的反復協商、醞釀,終於形成了一份包括黨派、地域、軍隊、人民團體和特邀代表等5個方面人士在內的662名代表名單。這份名單既體現了政治標准的嚴肅性,又體現了代表的廣泛性,體現了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因而為各方面人士所接受。

  第三,負責起草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這是一項繁重而艱巨的任務,它關系到新政協會議能否取得成功。周恩來親自擔任《共同綱領》起草小組組長。他自己動手,其中好幾天,把自己關在中南海勤政殿,專心致志,起草共同綱領。初稿寫出來后,他廣泛征求意見,先后主持或指導了7次會議,廣泛討論,集思廣益。反復的討論和修改使共同綱領草案日臻完善。因此,由籌備委員會向大會提交的共同綱領草案,獲得一致通過。《共同綱領》所規定的新中國國家性質和政權制度、新中國各種經濟成份的性質及其相互關系、新中國的外交政策、民族政策、文化教育政策和人民民主權利等基本政策,既符合中國國情,又能為廣大民主人士所接受。它是新中國建國的施政綱領,也是人民政協的政治基礎。

  第四,明確了人民政協的組織名稱及其歷史地位和作用。新政協籌備的過程中,有的黨外人士對即將召開的政治協商會議與抗戰勝利后的重慶政治協商會議有什麼不同,選出中央人民政府后它的任務是否完成了等問題不甚清楚。周恩來在新政協召開前夕向政協代表的報告中對這些專門作了闡述,指出:政協是沿用了舊的政治協商會議的名稱,但以它的組織和性質來說,所以能發展成為今天這樣的會議,決不是發源於舊的政協。它“是一百多年來民族民主革命運動犧牲奮斗的果實”,“是30年來新民主主義革命運動獲得勝利的集中表現”,是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發展的必然結果。“肯定地說,這一組織便是中國共產黨過去所主張的民族民主統一戰線的形式。它絕對不同於舊的政治協商會議。”③開始,籌備會用的是“新政治協商會議”,為了形成固定性的統一戰線組織形式,為了有別於重慶政治協商會議,周恩來在新政協籌備委員會提出並進行了協商,將“新政協”改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他在籌備會常委會第四次會議上指出:“毛主席說過,全體會議閉幕后要有一個經常性的組織。既然是統一戰線,名稱要固定一下……這曾經和第二小組商量過,就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這個名稱。”④他指出:“在全國各地未能實行普選以前,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和它的地方委員會分別執行全國和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將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以后,人民政協“仍將以統一戰線的組織形式而存在,國家大政方針,仍要經過人民政協進行協商。”⑤

  經過一年多的籌備,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於1949年9月21日正式召開。這次會議代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制定了《共同綱領》,產生了中央人民政府,宣告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這次會議同時制定了人民政協組織法,人民政協作為統一戰線組織也正式誕生。

  新中國成立后,周恩來作為政務院總理,日理萬機﹔同時兼任全國政協第一副主席,協助毛澤東主持全國政協的工作,為建立和健全人民政協的組織機制作了諸多努力。他首先建立起政協日常工作機構。人民政協最初的組織形式隻有全體會議、全國委員會和常務委員會。為了便於開展工作他建議:“建立幾個工作小組,在常務委員會指導和秘書長的具體指導下,使全國政協工作能夠分類進行”⑥,他的建議被採納,全國政協很快成立了政治法律、財政經濟、文化教育、國防、外交、民族事務、華僑事務、宗教事務等8個工作組,作為政協委員開展經常性工作的機構。1950年3月,全國政協還建立了工作會議制,由正副秘書長、各工作組組長、秘書處正副處長及其他有關專職人員,每周舉行一次會議,討論政協工作。此外,還設立了秘書處,作為全國委員會的辦事機構。1954年,全國人大召開后,政協不再代行人大職權,政協組織機構需要作出相應的調整。周恩來經過一個月與各方面反復協商后,將原來政協全體會議、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三層改為全國委員會全體會議和常務委員會兩層。地方委員會也是兩層,即全體會議和常委會兩層。這樣,減少了不必要的層次,又可以擴大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的名額,有利於保持廣泛的代表性,擴大團結面。全體會議閉會期間,由常務委員會主持會務,領導日常工作。人民政協組織機構基本框架就此確立、運行並一直沿襲至今。這就為人民政協工作的開展奠定了良好的組織基礎。

  杰出的理論貢獻

  在領導政協工作的實踐中,周恩來以毛澤東統一戰線理論作指導,對人民政協一系列重大問題,包括人民政協的性質、特點,人民政協的任務、職能以及人民政協內部關系等,進行深入的探討與科學的說明,貢獻卓著。

  (一)揭示了人民政協的性質和特點

  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執行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但其本身不是人大。1949年8月26日,周恩來在新政協籌備會常委會第四次會議上就指出:人民政協在全國各地未能實行普選以前代行人民代表大會職權,但其本身是“全國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的組織。”⑦這是對人民政協性質的最早概述。此后,人民政協作為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組織寫進了《共同綱領》和后來的憲法中。半個世紀來,盡管不同的歷史時期對政協性質的具體表述有所不同,但政協作為中國人民統一戰線的組織的性質一直未變。

  在揭示人民政協的性質的同時,周恩來還闡述了人民政協的如下特點:

  一是廣泛的代表性。這種代表性,從政治上說是代表廣大人民的意志。從組織上說既體現了“以工農聯盟為基礎,以工人階級為領導”的重點,同時又照顧到各個方面。代表中,包含了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各地區、人民解放軍、少數民族、國外華僑和宗教界代表人物。“在各人民團體的代表中,除工人代表、農民代表外,還有婦女代表、青年代表、學生代表、文藝工作者代表、新聞界代表、工商界代表、教育工作者代表、自然工作者代表、社會科學工作者代表”⑧,代表面極為廣泛。1954年政協第二屆全國委員的人數、代表性及范圍都比第一屆有所擴大。周恩來說:“能夠想到的都盡量包括進去了。”⑨

  二是黨派性。人民政協是以黨派為基礎組成的。除了共產黨外,還有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民主人士參加。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662名代表中,黨派代表,包括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代表,就佔了74%。而“無黨派民主人士”,周恩來認為,他們是“在中國革命的具體歷史條件下發展形成的,他們在形式上沒有結成黨派,但實質上是有黨派性的”,是“沒有黨派組織的有黨派性的民主人士”⑩。所以他說:人民政協“是黨派性的聯合組織”11。

  三是長期性。針對一些人以為等到人民代表大會召開之后就不再需要人民政協組織的想法,周恩來在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上指出:這種想法是不恰當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一個長期性的組織”,他說,統一戰線是我黨的一貫方針,政協既然是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的組織,“就不應該開一次會議就結束,而應該長期存在”12,“在普選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以后,政協會議還將對中央政府的工作起協商、參謀和推動的作用”13。

  (二)深刻闡述了人民政協的任務和職能

  每當論及人民政協的任務的時候,周恩來總是把它與黨在各個歷史時期的總任務緊密聯系起來,強調人民政協必須為黨的總路線和總任務服務。在新政協第一次籌備會上周恩來就明確指出:新政協“負有偉大的建國責任”,“它的任務是團結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小資產階級、民族資產階級以及一切愛國民主人士、國內少數民族和海外華僑,共同反對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建設新民主主義的新中國”14。1953年,黨提出了過渡時期總路線,我國開始有步驟地由新民主主義向社會主義轉變。人民政協的基本任務就是要團結各方面力量,為國家工業化和社會主義改造服務,1953年9月,周恩來主持召開政協全國委員會常委會,並在會上作了《過渡時期總路線》的報告,指出,我們的工作不能離開總路線,“離開了總路線,就要犯大錯誤”15,三大改造基本完成,進入社會主義建設新時期后,周恩來又提出了人民政協任務轉變的問題,他指出:“進入了社會主義建設階段,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的任務就更重了,就要負起新的任務”、“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動員更多可以動員的因素,來參加社會主義建設,擴大我們的民主生活。這就是我們的新任務”16。人民政協的基本任務是為實現黨在各個歷史時期的總路線總任務而奮斗。雖然周恩來沒有明確這樣表述,但從他的上述論斷中我們不難看出這一點。

  人民政協作為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的組織,有著自己的具體任務。在1954年12月21日政協二屆一次會議的政治報告中,周恩來根據毛澤東的意見,把政協的任務歸納為五點:“第一,協商國際問題。第二,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地方同級人大代表大會代表的候選人名單以及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組織組成人員的人選進行協商。第三,協助國家機關,推動社會力量,解決社會生活中各階級相互關系的問題,並聯系人民群眾,向國家機關反映群眾的意見和提出建議。第四,協商和處理政協內部和黨派團體之間的合作問題。第五,在自願基礎上,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和努力進行思想改造。”17這五條,既全面概括了人民政協的具體任務,又集中反映了人民政協民主協商的基本職能。

  民主協商是人民政協的一個重要職能,周恩來對政協民主協商職能有諸多論述。早在新政協籌備期間,周恩來就指出:“人民政協全國委員會,便是同中央人民政府協議事情的機構。一切大政方針,都先要經過全國委員會協議,然后建議政府施行。”即使全國人大召開后,它仍將以統一戰線的組織形式存在,“國家大政方針,仍要經過人民政協進行協商”18。在1951年11月政務院第109次政務會議上,周恩來談到政府和政協關系時說:中央人民政府是採取政府委員會和政務院兩級制。凡准備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通過的一切重大決定和法律、條例,事先都提請政協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交換意見,經過協商后再提交政府委員會討論通過﹔凡准備由政務院通過的重要決議和指示,也常征詢政協全國委員會有關工作組的意見,然后再提交政務院會議討論通過。這就使得一切比較重大的決定和法令,更能適合最大多數人的共同需要,在貫徹實施時也更能得到最大多數人的擁護和協助。

  民主監督是人民政協又一重要職能,1954年12月在全國政協二屆一次會議上周恩來正式提出並作為政協的任務之一寫進了第一部政協章程之中。此后,周恩來對政協的民主監督職能有過許多精辟的論述。他指出:政協系統作為統一戰線組織既要同國家的中心工作相配合,積極參與國家大政方針的協商與討論,又要動員廣大的力量來發揚民主,從各方面加強對黨和國家的工作的監督。“要把6億人的生活搞好,建設社會主義,沒有互相監督,不擴大民主是不可能做得好的。”他強調共產黨接受民主監督的必要性,指出:“互相監督首先應該由共產黨請人家監督。”因為共產黨處於執政黨的領導地位,過去為人民立了功,人民擁護它,歡迎它,很容易滋長官僚主義,脫離群眾,甚至會出現個人野心家,背叛群眾。他說:“這方面的危險是隨時存在的,每個共產黨員都要警惕。這個問題怎麼解決?最好的辦法是有人監督。”民主黨派監督是各方面監督中一種必不可少的監督,“民主黨派參加了革命和建設,那麼他就有一份功勞,他是人民的一分子,他就有權來說話”。共產黨人應該謙虛,歡迎監督,要有聽得進去的胸懷,“我們隻要是一個敢於面對現實的人,敢於揭露錯誤、批判錯誤、改正錯誤的人,那就不怕監督,越是監督我們,我們越是能進步。”19

  (三)精辟分析了政協內部共產黨與黨外人士的合作關系

  共產黨是執政黨,是統一戰線的組織者和領導者,處理好共產黨與民主黨派及其他黨外人士的關系是處理好政協內部關系的關鍵。周恩來很重視這一點,1950年6月政協成立不久,他就在政協中共黨組會議上作了“人民政協全國委員會會議黨組活動的方針”的講話,強調要正確處理共產黨與黨外人士的關系。他還以政府黨組書記的身份主持制定了《關於與黨外人士合作的意見》,供政務院和政協機關黨內同志遵循。以后,他又多次在統戰和政協工作會議上闡述了這一問題。他著重強調了以下幾點:

  第一,在待遇上共產黨員與黨外人士一視同仁,在政治思想上共產黨員要嚴格要求自己。他說“一般來說,在政治待遇、物質生活方面應一視同仁,對黨外人士不得歧視,這是一方面。但還有另一方面,我們的黨是工人階級的先鋒隊,要率領人民走向社會主義,因此黨員在政治見解上、思想意識上要比別人水平高。”20

  第二,“要上下一致,內外一致”。不要使黨外人士批評我們“中央好,地方糟”,感覺我們上下不一致。“對黨外人士和藹真誠,不要虛偽。”內部決定的方針,要貫徹到外面去,不要使人感覺我們對外是一套,內部又是一套,內外不一致。

  第三,要讓黨外人士做到“知無不言,言無不盡”。黨外民主人士,尤其是從舊社會過來的上層分子,有些觀望,說話有保留,這是不奇怪的,共產黨員要“循循善誘,使他們敢於把話都說出來”。同時共產黨員“要有聽得進去的胸懷”、“對的意見加以接受,不對的也不要馬上打回去”,“對黨外人士的意見,哪怕隻有一分是對的都應接受,然后再對不正確的部分加以分析批評”。21

  第四,必須將黨的領導與個人意見區分開來。“共產黨的領導是指黨的集體領導,黨的中央和黨的各級領導機構(省、市、縣委員會等)的領導。起著領導作用的,主要是黨的方針政策而不是個人。”在政協中,個人都是平等的,大家都是人民的勤務員,彼此平等地交換意見,共產黨員決不能自居於領導地位。“在政協裡邊,在我們的個人往來當中,沒有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隻有領導機關和政策才是代表領導的。不然的話,我們的民主生活,民主風氣就不能夠發揚,我們之間就有隔閡,中間本來沒有牆,就會有一座精神的牆隔著,妨礙民主集中制的貫徹。”22

  第五,黨外人士要有職、有權、有責。黨外人士既然擔任了一定的職務,就應享有與其職務相當的權力,履行與其職權相當的責任。周恩來說:“非黨人士要有職有權。”“有職、有權、有責,自然會發揮他們的積極性”。23

  第六,共產黨員要多交黨外朋友,交畏友、諍友。周恩來批評黨內一些同志不敢和黨外人士接觸,或者像清教徒不能和葷教徒搞在一起一樣不屑和他們在一起的現象,要求共產黨員要主動地多交黨外朋友。他說:“共產黨員既然參加了政協,那就要特別注意多接觸自己不熟悉的事情和不熟悉的人物”,每個共產黨員都得有幾個黨外朋友往來,可以多交新朋友、要交畏友、諍友,“就是說,他敢於提出不同意見,敢於批評對方的短處,習慣了就不是畏友而是諍友了”。24

  光輝的工作典范

  在領導人民政協工作的長期實踐中,周恩來身體力行,創造了良好的經驗和作風,為我們樹立了光輝的典范。

  (一)廣交朋友,以誠相待,團結合作

  統一戰線工作就是團結人的工作,周恩來以廣交朋友,善於團結人而著稱。他強調:要盡可能地團結最大多數人,要劃“最大的圈子”,不要劃“小圈子”,“要在觀念上,把黨外凡是能夠爭取的、能夠和我們合作的人士,當成黨內干部來看待。”25人民政協籌備之初,為進一步擴大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盡可能多地團結黨外各方面人士共同建設新中國,他通過拍電報、發信件及地方黨組織的關系,熱情邀請知名人士參加新政協。他和毛澤東聯名致電宋慶齡,懇切表示:“至祈先生命駕北來,參加此一人民歷史偉大的事業,並對於如何建設新中國予以指導”,26並派鄧穎超專程前往上海恭迎宋慶齡北上。他極力挽留來北平和談的張治中,說:“西安事變時我們已經對不起一個姓張的朋友,今天再不能對不起你了。”誠懇的話語使張治中為首的國民黨談判代表團毅然留了下來。由於周恩來的盛情邀請,一大批黨外民主人士、工商界和文教科技界的知名人士以及一些國民黨軍政要員都留下來參加新中國的建設。中國民主建國會主任委員黃炎培,在舊中國曾多次拒絕政府的高官厚祿,1949年來到解放后的北平也無意做官。周恩來找他交談,指出:“這不同於在舊社會做官,現在是人民政府,不是做官,而是做事,是為人民服務。在政治協商會議上由各黨派斟酌制定了《共同綱領》,就是為人民服務的‘劇本’,我們自己編寫了‘劇本’,自己怎能不上台唱呢?”27誠懇的交談使黃炎培終於同意出任政務院副總理兼輕工部長。許多黨外人士贊揚說:周總理最能團結人。

  周恩來一生交了無數黨外朋友,朋友們都把它視為引路人和知音。他交友成功的秘訣在於:以誠相見,平等相待。周恩來說:“隻有把對方當作朋友,人家才會把你當成朋友。”他多次批評某些黨員干部對黨外人士那種“劍拔弩張”的態度,強調要和和氣氣,平等待人,反對把自己的主張強加在別人頭上。他從不以領導者自居,“他所憑借的是堅定的信念、明澈的思想、寬闊的胸懷、巧妙的論對和自己的模范行動,使人在不知不覺中為之折服”28

  “文化大革命”內亂中,大批的政協委員和各界知名人士遭到了打擊和迫害,黨的形象,也因此受損。周恩來在極端困難條件下保護了一大批黨外人士和知識分子,使人們在劫難中從他身上看到共產黨的優良傳統,許多黨外朋友受到傷害后仍對我黨表示諒解,擁護共產黨的領導,堅持合作初衷不改。

  (二)充分發揚民主,在政協中營造寬鬆的政治氛圍

  這是周恩來在領導人民政協工作過程中始終貫徹的一個基本的思想和工作作風。為此,他強調了如下幾點:第一,政協委員的人選不能搞“清一色”。他說:“政協不是一盆清水,如果是一盆清水就沒有意思了。政協就是要團結各個方面的人,隻要擁護憲法,立場站過來,我們就歡迎。”29第二,在政協內部,可以各抒己見,暢所欲言。他指出:“我們不可能設想,人民民主統一戰線是鐵板一塊,大家都是一個想法,對任何問題的看法都一樣。”“我們是政協機關,可以同時提出各種不同的意見,爭論的結果,不一定得出一致的結論”30。政協重在民主協商,不重於形式上的通過和多數的表決。第三,政協內部要求同存異。周恩來十分善於在矛盾中求同,他指出:人民民主統一戰線內部有不同要求和矛盾,但在共同要求上,在主要政策上是能夠取得一致的﹔同時他也正視異,允許異之存在。他告誡黨內同志說:“我們同黨外人士合作,就是在共同的大前提下接受他們的好意見……隻要大的方面有了共同性,小的方面存在差別是允許的。”31“為了一個共同的目標,求大同存小異,這並沒有壞處。”32而要求同存異就必須有適當的妥協和讓步,政協中,“除非最原則的問題不會妥協外,凡是有極大可能採納的問題,最終可以取得妥協。”33

  (三)重視調查研究

  周恩來是個非常務實的人。注重調查研究,一切從實際出發是他一貫的工作作風。作為國務院總理,他長期深入工農群眾,深入社會實際,審度中國國情,以保証行政決策的科學性。在政協工作中他也強調做好調查研究工作。他說:“要使我們的建設搞好,首先要實地調查,才能知道實際情況,如實反映情況,才有具體材料、具體經驗可供討論和研究。不要面臨政協開會了,才到下面視察訪問,平常也可以分期去,比如說一年下去幾次。”隻要注重調查研究,“我們的座談會、報告會就有生動的事例來討論,就能夠產生一些提案、意見和建議”。34在他的指導下,人民政協把調查研究、視察、考察作為主要的工作方法,使之經常化、制度化,並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周恩來是人民政協工作卓越的開拓者和杰出的領導人,他將毛澤東思想運用於政協工作的實踐,創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理論、政策和工作方法,並身體力行,有力地推動著政協工作的開展。如今,我國統一戰線有了深刻的變化,人民政協的理論與實踐無論在廣度上和深度上都有了新的發展。但當我們回顧人民政協建立和發展的歷程,追述周恩來對人民政協所做的卓越貢獻,學習他關於人民政協的理論和工作方法,仍然能從中得到深刻和啟迪。

  (作者單位:華南理工大學社科系)

  注 釋:

  ①童小鵬等:《關於籌備和召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回憶》,載石光樹編:《迎來曙光的盛會》第9頁、第11頁。

  ②、③、⑤、⑧、⑨、⑩、12、 13、 14、 16、 18、 19、 20、 21、 22、 23、 24、 29、 30 、31《周恩來統一戰線文選》第 133頁、第 135—136頁、第 137頁、第 132頁、第261頁、第127頁、第136頁、第146頁、第136頁、第431—433頁、第 137頁、第 350—351頁、第 188—189頁、第189—190頁、第436頁、第175頁、第436—437頁、第262頁、第432和435頁、第 202頁。

  ④、⑦、11、 32、 33、 34《老一代革命家論人民政協》第41頁、第42頁、第186頁、第259頁、第18頁、第282—283頁。

  15《周恩來選集》下卷,第105頁。

  ⑥參見《周恩來年譜》1949—1976上卷,第4頁。

  17 參見《人民日報》1954年12月 27 日。

  25《周恩來選集》上卷,第327頁。

  26 轉引自劉孝良等著:《周恩來統一戰線理論與實踐》,第195頁。

  27 參見李世英主編:《周恩來行政理論與實踐》第97頁。

  28 中央統戰部研究室等編:《統一戰線的珍貴文獻——學習(周恩來統一戰線文選〉》第16頁。

  《周恩來百周年紀念論文集》

(責編:唐璐、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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