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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來與毛澤東的《論十大關系》

曹應旺

2021年02月20日08:44    來源:人民網

  《論十大關系》是毛澤東、周恩來、劉少奇、朱德等黨中央第一代領導集體智慧的結晶,是他們通過幾個月系統的調查研究,同幾十個部門的負責人談話,經過中央政治局幾次討論,然后由毛澤東集中概括出來的。周恩來對毛澤東十大關系思想的形成、闡釋與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周恩來與毛澤東十大關系思想的形成

  在毛澤東十大關系思想形成過程中,周恩來參與了最高決策層幾個月的調查研究。周恩來曾出席毛澤東召集的部分匯報會議,如 1956年 3月 1日至 27日,先后七次出席毛澤東召集的輕工業各部、交通部、郵電部和財貿各部工作匯報會議﹔4月9日至11日,到毛澤東處分別聽取財政部、人民銀行的工作匯報﹔4月18日至21日、23日至24日,出席中共中央會議,聽取李富春關於第二個五年計劃和十五年遠景計劃設想的匯報。在這些匯報會上,周恩來對幾個關系問題提出了重要看法。

  1956年3月4日,周恩來向出席全國基本建設和勞動工資等十一個專業會議的代表作報告時,闡述了正確處理中外關系,向一切國家學習、開門建設的思想。他說:中國是一個落后的國家,我們怎樣擺脫經濟、文化上的落后呢?就是要把人家的長處學來,融會貫通,用於中國的實際。周恩來還強調,“任何一個國家任何一點長處我們都要把他學來”。這是對此前隻能借鑒蘇聯的經驗,隻能學社會主義國家,不能向其他國家學習的錯誤傾向最早的批評。

  當時調查研究的重點,一是如何正確處理重工業與輕工業、農業的關系,二是如何正確處理中央與地方的關系,即改進體制的問題。在周恩來過問下,1956年3月26日,國務院體制研究十人小組正式成立。4月20日,周恩來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這個小組的報告。在談到體制問題時,周恩來指出:體制問題就是中央與地方的關系問題。中央與地方的關系就是集權還是分權的問題。中央要注意分權,站在分權地位的要注意集權。周恩來還闡述了重工業與農業、輕工業的關系,他說,優先發展重工業是對的,但忽視了農業就會犯大錯誤。蘇聯和東歐人民民主國家的經驗都証明了這一點。對農業的忽視不能不影響到工業。重工業搞多了,輕工業就要少搞。不要怕搞輕工業,搞輕工業,國家、人民有利可圖,又積累了資金。

  早在國民經濟恢復時期和“一五”計劃建設的前幾年,周恩來就積累了處理政治、經濟諸方面關系的經驗,闡述過城鄉(工農)關系、內外關系、工商關系、公私關系、勞資關系、上下關系、黨派關系、民族關系等思想觀點,也為毛澤東綜論十大關系提供了思想素材。

  城鄉關系又表現為工人和農民、工業和農業之間的關系。周恩來向來重視正確處理城鄉關系。1949年12月他指出:“城市與農村、工業與農業都是辯証的兩方面,決不能取消或忽視任何一方面。”“我看必須在發展農業的基礎上發展工業,在工業的領導下提高農業生產的水平。沒有農業基礎,工業不能前進﹔沒有工業領導,農業就無法發展。”①城鄉關系不僅是經濟關系,也是政治關系。1950年4月21日,周恩來指出,人民民主統一戰線是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四個階級的聯盟,“首先,我們應該注意到工農關系。要鞏固工農聯盟,要使城市與鄉村的關系得到正確解決,對工農關系就應該有一個正確的認識”②。1953年我國開始集中力量發展重工業,建立國家工業化和國防現代化的基礎。為避免片面發展重工業,輕視農業、輕工業,1953年9月29日,周恩來指出:“要用極大的力量注意發展農業,注意提高單位面積產量。地方黨委,除去一些城市搞工業外,主要的力量都應該放在農業方面,這對我們國家的建設有很大的作用。”上述關於正確處理城鄉關系的認識,首開以農業為基礎、以工業為主導,工農業並舉並重思想之先河。

  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第一天起,周恩來就十分重視正確處理中央和地方的關系。1949年12月,他把上下關系作為必須正確解決的新中國經濟的六種關系之一。如何正確解決?他認為既不能片面追求集中、統一,也不允許各自為政﹔既不要犯本位主義,也不要妨害地方的積極性。他指出:“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發揮地方的積極性,才能使各方面的工作生氣勃勃,否則就死氣沉沉。”③1950年4月12日,周恩來又把上下關系作為處理好人民民主統一戰線中的四大關系之一。1951年1月12日,在政務院第67次政務會議上討論水利工作時,周恩來強調要處理好中央與地方、統一性與積極性的關系。幾個月后,他在全國秘書長會議上作報告,當談到財政問題時指出,要繼續鞏固財經統一,但不應妨礙地方積極性。他說:“在中央統一領導下,應留給大行政區、省以至縣以因地制宜的權力。中央如此,地方亦應如此。過分統一的傾向是不對的,應該在適當的情況下,讓地方分管,有計劃地發揮地方的積極性。”④周恩來在這方面的認識和實踐,對恢復經濟,對新中國站穩腳跟是極為重要的。但是,第一個五年計劃開始執行時,由於受蘇聯模式的影響,加上財經會議以后的高饒事件,中央過分強調了集中,使這種探索一度中斷。從1956年起,毛澤東、周恩來對中央和地方關系的認識,繼續了上述探索的過程。

  關於黨派關系,1950年4月,周恩來在全國統一戰線工作會議上指出:“這裡包含參加黨派和無黨派的群眾之間的關系以及各黨派之間的關系,中國共產黨是處於領導地位的,應該主動地和各方面搞好關系。”“處理好黨與非黨的關系就是要使聯合性與排他性結合起來,運用得當,不然的話,便會破壞統一戰線。”⑤“一五”計劃開始后,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任務,周恩來多次提出民主黨派也要發揮積極作用。從周恩來的上述認識可以看到,毛澤東《論十大關系》中關於“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調動民主黨派的積極性的思想決不是突然產生的。

  關於民族關系,1950年4月12日,周恩來指出,中國有很多少數民族,必須團結合作。“我們要反對大民族主義和狹隘民族主義”。“對少數民族,首先要在政治上使他們求得解放,然后在經濟上和文化上再幫助他們發展,穩步前進。”⑥兩個月后,他在政務院第37次政務會議上討論西北地區民族工作時指出:“我國歷史上,各民族之間矛盾很大。在漢族同少數民族的關系上,是漢族對不起少數民族。今后我們漢族同志要代為受過,向他們賠不是。”在經濟上,“今后就應該多補貼、多支出一些,讓少數民族同胞多得一些利益”⑦。周恩來處理民族關系的論述,為毛澤東在《論十大關系》中論述漢族和少數民族的關系提供了先行的思想材料。

  在內外關系上,開國以來,周恩來始終堅持內外交流的方針。他指出內外交流的基礎是獨立自主、平等互利,不能像過去那樣把中國作為西方國家的消費品市場。國家建設要以國內力量為主,但不拒絕國外援助,爭取同一切國家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發展經濟貿易往來。他多次論述內外交流的必要性。1955年11月15日,他對日本來賓說:任何一個國家不可能完全孤立地進行經濟發展,不可能把一切需要的都生產出來,也不可能把一切生產出來的東西都不出口。周恩來對內外關系的認識和實踐,為毛澤東在《論十大關系》中論述中國和外國的關系積累了經驗和素材。

  此外,周恩來對公私關系、勞資關系、工商關系的論述,關於“國家面貌的改變要從經濟面貌的改變做起”的認識,也為毛澤東在《論十大關系》中分析國家、生產單位和生產者個人的關系,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的關系,提供了先行的思想材料。

  毋庸置疑,建國以來,毛澤東自己的探索及所積累的經驗,對其十大關系思想的形成是主要的方面,但最高決策層其他領導人的探索及積累的經驗所起的作用,亦不容忽視和低估。特別是周恩來總理國務,站在處理方方面面關系的第一線,要進行實際操作並解決問題,他的經驗和認識尤為重要。加上周恩來是善於處理各種復雜關系的能手,是建國伊始就認識到“做好工作決定於處理好各種關系”的領導人,因而,他對毛澤東十大關系思想的形成產生重要影響是很自然的。

  周恩來對毛澤東十大關系思想的宣傳、闡釋和發揮

  1956年4月25日,毛澤東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發表了關於十大關系問題的講話。此后周恩來在不同的場合、不同的會議上對毛澤東的講話進行了傳達、闡釋和發揮。周恩來對毛澤東十大關系思想的宣傳、闡釋和發揮,在方法上有重要的特點。

  第一,抓住中心。毛澤東說:“提出這十個問題,都是圍繞著一個基本方針,就是要把國內外一切積極因素調動起來,為社會主義事業服務。”對此,周恩來闡釋道:“三大改造取得勝利,生產力又會更大發展,需要我們動員一切力量、一切積極因素,甚至把消極因素化為積極因素,發展生產,建設國家。因此,在各種制度上也就需要作相應的改變。毛主席論十大關系的中心,就是動員一切力量來建設社會主義國家。在這個前提下提出了分權給地方的問題,以便於發揮地方的積極性,也便於動員全國廣大勞動人民參加社會主義建設。”周恩來指出十大關系是在調動一切積極因素這個中心、這個前提下提出來的﹔調動一切積極因素為社會主義事業服務,具體地說就是為發展生產、建設國家服務。這不僅是對毛澤東《論十大關系》中心思想的闡釋,而且是進一步的發揮和具體化。就十大關系、十對矛盾而言,周恩來沒有將其平列看待,而是突出了重點。1956年11月10日,他指出:十大關系“前五種關系直接聯系到建設”⑧。7月中旬他還指出:十大關系頭三種屬經濟建設方面的問題,即第一,工業與農業、重工業與輕工業的關系﹔第二,沿海與內地的關系﹔第三,建設與國防行政的關系。11月9日,他說:十大關系中最重要的一條就是國家建設和人民生活的關系擺得是否恰當,其他各條有政治生活上的、思想上的和是非問題,而主要的是經濟關系,中心是這個。

  第二,掌握鑰匙。提出十大關系或者說十對矛盾,是為了正確處理和解決這些矛盾。毛澤東在論述十大關系的同時已探討了處理和解決這些矛盾的方法。20年前,毛澤東在《矛盾論》中指出,矛盾的雙方互相依存並在一定條件下互相轉化。20年后,毛澤東面對十對矛盾,總結蘇聯和中國的經驗,批判了抓住一點不及其他的形而上學的方法,指出了對矛盾的非重點方面“欲要取之,必先予之”的辯証方法。例如,對處理重工業與輕工業、農業的矛盾,毛澤東說:“你對發展重工業究竟是真想還是假想,想得厲害一點,還是差一點?你如果是假想,或者想得差一點,那就打擊農業輕工業,對它們少投點資。你如果是真想,或者想得厲害,那你就要注意農業輕工業,使糧食和輕工業原料更多些,積累更多些,投到重工業方面的資金將來也會更多些。”周恩來把毛澤東的這一方法看成是解決問題的鑰匙,予以高度重視。1956年7月15日,周恩來闡釋毛澤東十大關系思想時,強調掌握解決問題的鑰匙:你要搞更多的重工業,就要更多地發展輕工業和農業﹔你要真正地去建設內地工業基地,就要很好地發展沿海工業﹔你要加強國防力量,你就要很好地進行經濟建設﹔你要集體利益更發展,你就要適當地照顧個人利益﹔你要鞏固中央的集體領導,你就要適當地分權給地方﹔你要達到全國人民團結的目的,你就要加強各民族團結,和黨外群眾、各民主黨派合作,加強統一戰線工作﹔你要使我們的工作做得更好,少犯錯誤,你就要幫助犯錯誤的人改正錯誤﹔你要鞏固革命的專政,就要更好地改造可以改造的反革命分子,你要鞏固我們社會主義陣營的社會主義事業,就要擴大工人階級的和平的統一戰線,孤立美國好戰集團。

  第三,聯系實際。周恩來身處總理國務的第一線,善於將理想與現實、遠景與近期、目標與步驟、理論與實際溝通起來,重視將原則具體化,對毛澤東的十大關系思想亦是如此。1956年5月3日,周恩來在國務院司局長以上干部會議上傳達毛澤東關於十大關系的報告時強調:這十種關系也就是十種矛盾,關系到政府工作的地方很多。因此,政府部門要結合實際工作,准備用兩個月的時間進行討論。我們要認識客觀存在著的這些關系與矛盾,很好地處理這些關系,克服這些矛盾而前進。周恩來自己更是身體力行。處理好國家建設與人民生活的關系,他對不切實際的冒進傾向進行了耐心的說服和斗爭。為處理好中央與地方的關系,5月至8月,他具體負責了改進國家行政體制的工作。周恩來認為要把十大關系的思想原則具體化是一個過程,需要進行細致的工作。他說:“我們要認識,這十大關系問題並不是一提出來就能解決得了的,具體的解決還需要今后在實踐中、在採取具體措施中、在反對措誤的傾向中不斷努力。”“比如農、輕、重的比例究竟如何才恰當?現在還不可能回答得很完滿,必須經過多次反復摸索,才能使這三者比例安排得比較恰當。一個時候恰當了,過一個時候還要修改。”⑨聯系到后來發生的“大躍進”的失誤和不得不進行經濟調整,不能不令人嘆服,周恩來上述清醒的認識是多麼難能可貴。

  周恩來對毛澤東十大關系思想的堅持、補充和發展

  1957年反右派斗爭擴大化,嚴重挫傷了知識分子的積極性。1958年開始的“大躍進”、人民公社化運動,使重工業與輕工業、農業,積累與消費,簡單再生產與擴大再生產,集體利益與個人利益等等的矛盾發展到了十分尖銳的程度,農民與工人的積極性受到傷害。國民經濟出現了嚴重的困難。到60年代初,黨中央不得不採取調整國民經濟的新的措施。

  周恩來領導國民經濟調整,一開始就強調要堅持毛澤東《論十大關系》的指導思想,調整十大關系。1960年11月16日,周恩來說:“目前仍有繼續調整十大關系的必要。”他特別重視調整農、輕、重之間的關系及國家、集體、個人的關系。對於農輕重關系,他說:“工農業關系是國民經濟的根本比例關系。目前農業落后,影響工業發展﹔反過來,工業建設規模過大,佔用勞動力過多,又影響農業發展。”“輕重工業關系是關系到市場穩定和人民生活的大問題,千萬不可忽視。”對於國家、集體、個人的關系,他說:“這方面存在問題不少,主要是大集體侵佔小集體利益,集體侵佔個人的勞動所得,對群眾必需的生活資料照顧不夠。”他認為農村有“共產風”,“主要表現為:大集體共小集體,集體共個人”。“農村約有三分之一的地區,把所有制搞亂了”。他主張以“明確所有制”的措施來調整和解決國家、集體、個人之間的利益關系⑩。

  從1961年到1965年的國民經濟調整過程中,周恩來一直堅持十大關系的思想,調整農輕重關系和所有制關系始終是他思考的重點。1962年5月11日,他在中央工作會議上指出:“在目前形勢下,關鍵是如何處理好毛澤東同志在《論十大關系》中提出的農輕重關系、城鄉關系、中央和地方的關系。現在的農業基礎沒有辦法負擔這樣規模的工業。”11為調整所有制關系,周恩來多次作過重要論述。1961年6月19日,周恩來在文藝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中指出,“大躍進”、人民公社化的一個突出的教訓是破壞了生產關系中的第一要素——所有制,在農民看來,什麼東西都是公家的了,加以生產工具沒有發展反而削弱,於是農民的積極性差了,生產的東西也少了。結果不是多快好省,而是少慢差費,同自己的願望相反。1962年1月,周恩來向黨中央和劉少奇建議,對“七千人大會”報告中的基本經驗教訓部分,把所有制的改變要根據生產力發展水平和農民覺悟程度來決定的意思補寫進去。由於重視調整農輕重的關系和所有制關系,農民的積極性大為提高,農村的經濟形勢好轉起來,從而帶動了整個經濟形勢的好轉。

  在“文化大革命”十年動亂中,周恩來仍然注意堅持十大關系的指導思想,敢於強調要吸取“大躍進”的經驗教訓。他重視從政策上去調動農民的積極性。如1970年11月1日,他批評“文化大革命”中強調集體養豬,忽視個人養豬,豬的頭數一度下降。他認為以農輕重為序安排經濟建設符合國情。1973年3月26日,周恩來說:發展經濟首先還是把農業擺在第一位,其次是輕工業,再其次是重工業,就是農輕重的次序。因為人首先是要吃東西、穿衣服。如果糧食國內不能自給,有求於人,那是很費事的。我國有8億人口,進口糧食不僅要付現款,而且光運輸也不得了。所以,如果我們不把農業搞好,靠什麼人都是靠不住的,誰也沒辦法來幫助我們。他抨擊閉關自守的極左思潮,重視發展中外經濟技術交流。他批准價值43億美元的重大成套設備的引進,不僅對當時我國的經濟發展和技術提高起了積極作用,而且對后來我國對外開放條件下的大規模引進提供了經驗。

  周恩來對毛澤東十大關系思想不僅僅是堅持,而且還有十分重要的補充和發展。

  第一,正確處理經濟發展與科技發展的關系,充分調動知識分子的積極性。

  1956年1月,在中共中央召開的關於知識分子問題會議上,周恩來全面深入地論述了這個問題。他說:“在社會主義時代,比以前任何時代都更加需要充分地提高生產技術,更加需要充分地發展科學和利用科學知識。因此,我們要又多、又快、又好、又省地發展社會主義建設,除了必須依靠工人階級和廣大農民的積極勞動以外,還必須依靠知識分子的積極勞動。”國家建設需要利用科學技術,離不開知識分子,而廣大知識分子是能夠為國家建設服務。周恩來認為絕大部分知識分子“已經為社會主義服務,已經是工人階級的一部分”12。他不僅提出動員和發揮知識分子的現有力量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的具體措施,而且提出了知識分子隊伍必須在數量上加以擴大,在業務水平上加以提高的具體途徑。會后,周恩來為貫徹會議精神進行了不懈的努力。

  周恩來在知識分子問題上的認識是一貫的。建國初,他就深切感到中國人才缺乏是各項建設中最困難的問題。在這之后,由於反右派斗爭擴大化,在對知識分子的階級屬性問題上,我們黨出現了一些錯誤認識。在1962年3月的廣州會議上,他宣布為知識分子脫“資產階級”之帽,加“勞動人民”之冕。同月,他在二屆人大三次會議上再次肯定我國絕大多數知識分子“是勞動人民的知識分子”。1963年1月29日,周恩來說:“我國過去的科學基礎很差。我們要實現農業現代化、工業現代化、國防現代化和科學技術現代化,把我們祖國建設成為一個社會主義強國,關鍵在於實現科學技術的現代化。”為此,必須重視知識分子隊伍和科學技術力量,“這是國家的寶貝”13。科學技術是發展生產、建設國家的關鍵,調動知識分子的積極性是調動一切積極因素的題中應有之義。毛澤東在《論十大關系》中對此未加論列,這不能不說是一個缺陷。周恩來關於重視科學技術和知識分子作用的論述具有極重要的理論和實踐意義,對《論十大關系》的內容起了十分重要的補缺作用。

  第二,正確處理速度與效益的關系,反對急躁冒進,保護人民建設社會主義的積極性。

  1956年2月8日,周恩來說:“要多和快,還要好和省”14。多、快是指速度,好、省是指效益。如果隻追求速度不講究效益,勢必造成人力、物力、財力的浪費,影響人民的積極性﹔還有,超過生理界限過度使用勞動力會直接損害勞動者的積極性。毛澤東《論十大關系》中提出既要重工業又要人民,已包含了保護人民積極性的問題。但是,毛澤東未能論析速度與效益的關系,這是論十大關系的又一個缺陷。正是這個缺陷的滋長,在一定程度上促使毛澤東輕率地發動了“大躍進”運動。

  周恩來在毛澤東的十大關系思想提出之后,針對1956年初以來經濟建設中嚴重存在的急躁冒進傾向,在宣傳十大關系思想時加進了對速度與效益關系的論述,開展了對冒進傾向的批評與糾正。周恩來為什麼要反冒進?集中到一點:冒進隻能帶來低效益甚至負效益,即隻能帶來人力、物力、財力的浪費。在黨的八大上,周恩來說:“在1953年,有些部門和有些地方,在建設工作中曾經發生過到處鋪開、百廢俱興、不顧條件、盲目冒進的偏向,結果,影響到國家的重點建設,並且造成了財政上的困難和人力、物力的浪費。在1956年初,當《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草案)》公布以后,又一次發生了這樣的偏向。有些部門和有些地方,急於求成,企圖把在七年或者十二年內才能夠做完的事情,在三年、五年甚至一年、二年內做完。”15在黨的八屆二中全會上,談到遠景規劃中鋼的指標不能定得過高時,周恩來說:“因為定到3000萬噸,其他就都要跟上去。那就會像我們常說的,把兩腳懸空了,底下都亂了,不好布局,農業、輕工業也會受影響,結果還得退下來。”“上不去,就不能勉強,否則把別的都破壞了,錢也浪費了”。16對於國防工業,周恩來認為國際局勢的緩和,它的步子可以放慢﹔而從宏觀經濟效益看,它的步子應該放慢。

  盡管周恩來當時並未使用“效益”這個名詞,但他在黨的八大和八屆二中全會的兩個報告,通篇洋溢著講究效益的思想。還必須指出,周恩來此前曾多次從效益,即從投入與產出的比較上使用“經濟”這個概念。如:1955年2月3日,周恩來指出:我們現在講建設,第一是適用,第二是經濟,第三是在可能的條件下照顧美觀。在60年代的經濟調整中,周恩來總結“大躍進”的經驗教訓,進一步論述了正確處理速度和效益關系的思想,他認為“大躍進”的教訓之一是:注意了多、快,對好、省注意不夠。“這幾年貪多、貪大,不算經濟效果。這不是社會主義建設的原則。”17鋼鐵工業過分突出的發展,不僅擠了農業和輕工業,而且利用一些設備簡陋的小企業煉鋼,雖然增加了鋼的數量,但由於它所消耗的原料、材料、燃料和勞動力較多,在經濟上是不合算的。他多次強調要加強經濟核算,講求經濟效果。

  周恩來因反冒進曾一度受到不公正的批評和指責。但他在反冒進中論述的正確處理速度和效益關系的思想,補充和發展了毛澤東十大關系的思想,隨著社會主義建設實踐的發展越來越顯示出真理的光輝。

  周恩來還通過對水利、地質、交通與國民經濟其他部門關系的分析,提出水利、地質、交通是先行部門。通過對新建和改建企業與原有企業、簡單再生產與擴大再生產關系的分析,提出不能隻顧新建和改建的企業而不注意原有企業﹔每個行業維持簡單再生產和擴大再生產要有適當的比例﹔反對原有的不用,再去建新的,認為這是最大的浪費。通過對生產與流通、工農業與商業關系的分析,提出加強商業工作,發揮其紐帶作用。通過對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關系的分析,提出要治理“三廢”,搞工業不能給人民生活帶來不利。凡此種種,都是對十大關系思想的補充與發展。

  自1957年反右派斗爭后,毛澤東提出無產階級同資產階級的矛盾仍然是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后來發展成以階級斗爭為綱的思想。在這種情況下,強調矛盾同一性、調動一切積極因素的十大關系思想被淡化。周恩來對十大關系思想的堅持也不可能不受到當時社會氛圍的限制。他對十大關系思想補充與發展的那些重要觀點,更是難以成為全黨的共識。但是,周恩來對十大關系思想的堅持、補充和發展,則為黨中央的第二代領導集體進一步探索社會主義建設的道路奠定了基礎。

  (作者單位: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

  注 釋:

  ①、③、④、⑧、⑨、⑩、11、13、 15、 16 《周恩來經濟文選》,第29—30頁、第 34頁、第 93頁、第 265、338頁、第 338頁、第413—415頁、第 487—488頁、第 503、505頁、第 281頁、第 340—345頁。

  ②、⑤、⑥、⑦《周恩來統一戰線文選》,第160頁、第162—163頁、第 164頁、第 192—193頁。

  12、 14《周恩來選集》下卷,第162頁、第190頁。

  17 周恩來在冶金等七個專業工作會議上的講話,1962年12月24日。

  《周恩來百周年紀念論文集》

 

(責編:唐璐、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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