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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來:計劃不是法律,也不是廢紙

胡長明

2020年10月26日15:47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本文節選自由中共黨史出版社出版的胡長明著作《大智周恩來》)

計劃經濟在集中人力物力財力進行重點建設和應付緊急情況方面有一定的優勢,但它並不適合社會化的大生產。試想,一個高度集中的中央計劃當局,通過各種環節收集到來自生產、流通、分配、消費中的數百萬個數據,然后再列出幾百萬個方程式求解后制定出計劃時,現實的經濟生活早已不是原來的樣子了。計劃經濟對經濟生活反饋的遲鈍,自然給計劃的制定帶來了難以想象的困難。

中國長期實行計劃經濟,認為它是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表現,也是馬克思主義的金科玉律。周恩來再高明,也不可能避免當時的歷史和認識的局限性。盡管如此,在制訂國民經濟計劃時,周恩來還是創造了一套比較行之有效的辦法。這套辦法的基本點就是辯証地看待計劃,即計劃是必要的,但又不能把計劃凝固化、絕對化。他說:“過去說計劃就是法律,這實際上行不通。當然,計劃成為廢紙也不對。計劃不合實際就得修改,實際超過了計劃也得承認,計劃不能一成不變。”

計劃既然不是廢紙,所以制定計劃必須盡可能實事求是,反映經濟活動的客觀規律和發展趨勢。計劃制定出來后就要認真執行,不能隨意變動,否則計劃就失去了意義。計劃既然不是法律,所以就要根據實際情況加以修正,堵塞漏洞,否則計劃就會把人框死。

計劃包括長期計劃和年度計劃。周恩來認為,編制長期計劃時,由於難以預計到執行計劃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各種新的情況和問題。因此應該把長期計劃的指標定得比較可靠,而由年度計劃來加以調整。那麼,如何使長期計劃比較可靠呢?周恩來的辦法就是進行系統的全面的調查,獲取可靠的資料數據,然后精打細算,不留缺口,做好綜合平衡,並且適當留有余地,保持必要的后備,以應付隨時可能發生的新情況。

關於編制年度計劃,周恩來說:編制年度計劃時,應根據當年和以后年度的可能的發展條件,積極地發揮潛在力量,以保証長期計劃的完成和超額完成。編制年度計劃時,在有利的條件下,必須注意到當時和以后還存在著某些不利的因素,不要急躁冒進。相反地,在不利的條件下,又必須注意到當前和以后還存在著許多有利的因素,不要裹足不前。再者,還要盡可能把本年度和下年度的主要指標作統一的安排,以便使每個年度都能夠互相銜接和比較均衡地發展。

上述有關編制長期計劃與年度計劃的論述,有點類似處理戰役與戰斗的關系。在制定戰役計劃時,應通盤考慮,周密籌劃,盡量體現出預見性和可行性,然后把這個戰役計劃落實到一個個具體的戰斗中。戰斗員要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隨時准備應付各種情況,以爭取勝利,擴大戰果,保証如期或提前完成戰役計劃。

(責編:唐璐、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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