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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來與中國步入國際政治舞台

章百家

2020年09月21日15:14    來源:人民網

  周恩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締造者之一,新中國也為他提供了在外交舞台上展示才華的機會。從1949年新中國成立到70年代中期,在中國與世界各國的交往中,在中國步入國際政治舞台的歷程中,周恩來一直是處於中心的人物。他的外交實踐代表著中國外交的正確方向。

  向世界展示新中國獨立自主的風貌

  作為新中國外交奠基人,周恩來在建國前就明確指出:“我們對外交問題有一個基本的立場,即中華民族獨立的立場,獨立自主、自力更生的立場。”他精辟地提出,實現獨立自主的關鍵,在於“不要置身於一個國家的影響之下”,在於“任何國家都不能干涉中國的內政”①

  周恩來不僅提出了“獨立自主”的主張,而且探索了實現這一主張的途徑和方法。他認為,必須擺脫舊的外交傳統,創建新型外交。早在抗日戰爭后期,他就提出,共產黨人辦外交,要在外國人面前樹立“中國的新人典型”,必須反對近百年中國外交史上“排外”與“懼外媚外”兩種錯誤觀念﹔一方面要加強自尊心自信心,另一方面要善於向外國人的長處學習,善於與外國人合作②。解放戰爭期間,他進一步提出:從事外交工作“必須打破資產階級外交的傳統思想,推翻反動統治的外交因襲,而建立新民主主義也就是無產階級思想領導的外交政策思想”。③周恩來的這些思考為開創新中國外交事業做了重要的思想准備。

  解放戰爭后期,建立新中國的任務提上了中共中央議事日程。在制訂外交方針時,毛澤東和周恩來要解決兩個根本問題:第一,如何在美、蘇冷戰的國際環境中保証新中國的誕生和鞏固﹔第二,怎樣才能割斷與舊中國屈辱外交的聯系,消除半殖民地政治地位的烙印,在平等的基礎上建立新的對外關系。制訂外交方針的過程是,首先由周恩來在一些重要方面做出嘗試和突破,隨后毛澤東作出統領全局的決策並構筑起整個政策的框架,最后再由周恩來加以充實並付之實行。

  1948年冬,人民解放軍佔領沈陽等大城市,如何處理外國領事館成了最為敏感的外交問題。11月10日,由周恩來起草的中央致東北局電提出:對英、美、法等國的領事館“應採取不承認而隻承認為普通僑民的方針”④。這一方針的實質在於不承認國民黨與帝國主義國家建立的外交關系。1949年1月政治局會議討論外交問題時,周恩來指出:“總的觀念是百年來受壓迫,現在站起來了。”⑤會后,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外交工作的指示》。這份由周恩來起草並經毛澤東修改的文件把“不承認”方針固定下來,並指出這種作法的目的在於使新中國在外交上立於主動地位,不受過去任何屈辱外交傳統的束縛,有利於徹底取消帝國主義在中國的特權,防止帝國主義以各種手法干涉中國內政,實現中華民族的獨立解放⑥。稍后,毛澤東把上述政策思想用生動形象的語言精辟地概括為:“另起爐灶”和“打掃干淨屋子再請客”兩條方針。在3月召開的中共七屆二中全會上,毛澤東更明確地指出,我們不急於解決帝國主義對新中國的承認問題,“我們和蘇聯應該站在一條戰線上,是盟友”⑦。6月底,他發表《論人民民主專政》一文,公開申明新中國將實行對社會主義的“一邊倒”。與此同時,周恩來完成《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的草擬工作,用法律語言闡述了新中國外交政策的主要原則。至此,為新中國制定外交方針的任務基本完成了。

  新中國建立后,周恩來更加全面地把新中國的和平外交政策總結為“另起爐灶”、“一邊倒”、“打掃干淨屋子再請客”、“禮尚往來”、“互通有無”和“團結世界人民”六條方針⑧。在闡述這些方針時,他強調指出:“‘另起爐灶’的方針,使我國改變了半殖民地的地位,在政治上建立了獨立自主的外交關系”﹔“開國后我們用‘另起爐灶’和‘打掃干淨屋子再請客’這兩手,在整個戰略上處於主動地位”﹔而宣布“一邊倒”,“我國在世界上明確地站在和平民主陣線一邊,旗幟鮮明,打破了帝國主義的幻想”⑨。

  新中國的外交具有鮮明的反帝性質,這是中國革命的必然要求。不過,在具體處理與美、英等國的關系時,毛澤東和周恩來不僅具有原則性,也具有靈活性和現實精神。他們確定了不急於爭取帝國主義國家承認的方針,但執行時留有余地。周恩來在提出這一方針時就指出,這是為了取得外交上的主動,並不等於永遠不與這些帝國主義國家發生外交關系,也不等於對待這些帝國主義國家毫無區別⑩。人民解放軍佔領南京后,美國大使司徒雷登仍未離去。根據這一動向,毛澤東提出:“如果美國(及英國)能斷絕和國民黨的關系,我們可以考慮和他們建立外交關系的問題。”11周恩來說明,美國正在試探中共的動向,我們既不完全斷絕和它的來往,也不急於建立外交關系。如果急於要求承認,就會陷於被動。我們一定要使美帝國主義了解中國是不可欺侮的。帝國主義若要同我們建立外交關系,就要按平等原則進行談判12。應司徒雷登要求,黃華於五六月間按照毛澤東和周恩來的指示與司徒雷登進行了接觸,並同意他前往北平,中共領導人准備與他會面。然而,美國最高當局很快作出司徒雷登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訪問北平的決定,這意味著美國最終關上了同新中國交往的大門。

  毛澤東和周恩來代表的新中國獨立自主精神,一方面通過反對帝國主義的斗爭表現出來﹔另一方面也在與蘇聯結盟過程中表現出來,這是更加深刻和更為可貴的。1949年11月8日,在外交部成立大會上,周恩來指出:“外交工作有兩方面:一面是聯合,一面是斗爭。我們同兄弟之邦並不是沒有差別……對兄弟國家戰略上是要聯合,但戰術上不能沒有批評。”13

  與蘇聯結盟是中國領導人在特定歷史條件下所作的自主選擇。在中蘇結盟的過程中,最重要的問題是如何處理國民黨政府於1945年與蘇聯政府簽訂的《中蘇友好同盟條約》(簡稱“中蘇舊約”)。新中國成立前夕,周恩來就指出,要慎重對待國民黨政府與外國簽訂的條約,有的條約要廢除,有的要加以修改,有的還可保持14。對於中蘇舊約,新中國領導人最初雖向蘇方表示可以繼承,但心底裡卻認為它也包含著不平等的一面,按照“另起爐灶”的方針,理應重新簽訂。毛澤東於1949年底至1950年初赴蘇聯訪問主要是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但是,蘇方出於各種考慮仍想維持舊約。經過毛澤東力爭,斯大林才改變初衷,同意與中國簽訂新約。然后,趕赴蘇聯的周恩來就一系列具體問題與蘇方進行了艱苦的談判,在雙方各有所讓步的情況下簽署了《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及有關協議15。中蘇新約的簽訂是新中國外交取得的第一個重大成就,這一條約基本改變了中蘇兩國原先的不平等關系,中國收回了國民黨政府喪失的一些重大權益,獲得了一個強大的盟國來對抗以美國為首的帝國主義國家的敵視和孤立,並得到了寶貴的外來援助以恢復和發展經濟。中蘇同盟加強了社會主義的力量,對當時的世界格局產生了重要影響。在中蘇結盟之后,在處理對蘇關系時,周恩來經常提醒說,我們對蘇聯不能盲從,不能依賴它的援助,不能沒有批評,我們“不能把自己黨和國家的獨立性失掉”16

  尋求和平共處,倡導五項原則

  1954年至1956年是中國外交最成功的時期之一。這個時期,周恩來在制定和執行外交政策的過程中發揮著突出的作用,中國外交也明顯地帶著他的風格。周恩來鮮明地提出:“今天國際上的主要矛盾是和平與戰爭問題”,“新戰爭可能夠被推遲,也就可能被制止”,“我們政策的基本點是敢於在制度不同的國家間實行和平共處和和平競賽”17。據此,他創造性地提出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抓住和平問題、抓住反對帝國主義和殖民主義問題,求同存異,靈活應對,先后在日內瓦會議和萬隆會議上開展多邊外交,為爭取國際形勢走向緩和,為爭取有利於中國社會主義建設的國際和平環境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可以說,新中國是打著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旗幟開始在國際政治舞台上發揮重大作用的,而周恩來也因此成為舉世聞名的卓越政治家和外交家。

  朝鮮戰爭結束以后,中國在戰略安全方面面臨的重大而緊迫的任務是,防止美國繼從北部邊疆威脅中國之后,又從南部邊疆威脅中國。通過1954年春舉行的日內瓦會議,周恩來運用外交手段,出色地完成了這項重大任務。

  日內瓦會議的議題是討論朝鮮問題和印度支那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首次以五大國(中、美、蘇、英、法)之一的地位和身分參加。會前,周恩來估計,會議要在朝鮮問題上取得進展已很困難,會議能否取得成功關鍵在於印支問題。假如能實現印支停火,恢復和平,那麼美國在亞洲就再找不到制造戰爭借口的地方了18。在他主持下,中國代表團於會前擬定的方針是,盡一切努力,務期達成某些可以獲得一致意見和解決辦法的協議,甚至是臨時性或個別性的協議,力求不使日內瓦會議無結果而散19。日內瓦會議開始后,正如周恩來所料,由於美國蓄意破壞,有關各方未能就朝鮮問題達成任何協議。但周恩來為此所作的真誠努力,博得不少國家代表的稱贊和好評。在隨后展開的關於印度支那問題的討論中,周恩來發揮了重要作用。他抓住法國政局變動的機會,適時調整策略,在越南、法國、柬埔寨和老撾等有關各方之間斡旋,打破了僵局,最終促成除美國外的有關各方達成關於恢復印度支那和平的協議和三個停戰協定,並發表了最后宣言。美國拒絕在最后宣言上簽字,顯得十分孤立。日內瓦會議的成功使印度支那戰爭得以停止,結束了法國在該地區的殖民統治,推遲了美國直接武裝干涉印支的計劃,使國際形勢得到進一步緩和,中國南部邊疆的安全也得到鞏固。在日內瓦會議上,中國與柬、老兩個近鄰的關系有了良好開端,中英關系有所發展,中國同法、美兩國也有不同程度的接觸。

  參加日內瓦會議也是周恩來代表新中國尋求具有廣泛意義的和平共處的重要一步。根據這次會議的經驗,周恩來提出了“建立和平統一戰線的政策”。這是他國際統一戰線思想的一個重要發展。與建國初期的提法“以蘇聯為首”的“和平民主陣營”不同,“和平統一戰線”基本是以中國國家安全為中心設想的,它包括的范圍也遠遠超過和平民主陣營。周恩來說明,這個統一戰線基本是建立在戰爭與和平的問題上,它不僅包括蘇聯和東歐國家,“而且要爭取主張和平的國家,影響希望維持現狀的國家,孤立和分化以美國為首的戰爭集團”20。由於這一政策的提出,中國從事外交活動的范圍擴大了,方式也變得靈活多樣了。

  50年代中期,中國外交的一項重要任務是改善和發展同新興民族獨立國家,首先是同鄰近的民族獨立國家的關系。為此需要制訂同這類國家交往的方針,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便應運而生。其內容是: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

  作為普遍適用的國際關系准則,可以說,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中的每一項都不是全新的東西﹔周恩來的創造和貢獻表現在他把這五條結合成一個有機體,言簡意賅地概括出新型國家關系的總體特征。這是他運用獨特的“求同存異”的哲學思想在國際關系領域裡探索的結果。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有三個突出特點:第一,超越意識形態和社會制度。周恩來曾說:世界各國政治制度、意識形態各有不同,很難一致起來,我們要找共同點,把不同的保留,不發展爭論。作為整體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就是他所找到的,能使各種類型的國家都接受,並可以在其中實行“和平共處和和平競賽”,以達到“共存共榮”的“共同點”。第二,具有法律性和道義性。在闡述中國對外政策時,周恩來經常提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儒家誡條﹔他倡導的五項原則也反映了中國政治文化傳統的一個特點,即法律約束和道義約束的合一。作為處理國家間關系的一種法律約束,它被寫入中國與外國簽署的一系列雙邊和多邊協定中﹔同時,它也是一種國際道義約束。周恩來倡議,各國應遵照和平共處的原則實行對等的自我約束,並互相監督21。第三,具有多種形式,可以突破建交或未建交的束縛。正如周恩來所說:按照這一原則,“對於那些已經同中國建立了外交關系的國家,我們竭力發展和鞏固同他們的友好關系。對於那些還沒有同中國建立外交關系的國家,我們也不放棄機會來同他們增加接觸,改善關系。”

  五項原則的提出具有重大戰略意義。從當時中國對外關系的全局來看,它是新中國突破美國的遏制和孤立,發展對外關系的有效手段﹔從長遠來看,它構成了中國對外政策的基石,是新中國外交史上最有生命力的政策。此后40余年的實踐檢驗証明,隻有堅持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同世界上所有國家建立和發展關系,才能為中國的社會主義建設提供最有利的國際和平環境,而任何對五項原則的違反,都對和平事業不利,對中國人民不利。

  繼日內瓦會議之后,周恩來率領中國代表團於1955年4月參加了在印度尼西亞舉行的第一次亞非會議,又一次在舉世矚目的國際會議上登場亮相。在周恩來的外交生涯中,這是最精彩的一幕,他所倡導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也通過這次會議顯示出非凡的活力。以這次會議為起點,中國打開了通往亞非國家的大門。

  4月18日至24日,亞非會議在萬隆舉行。會議期間,各國之間最主要的分歧是,亞非新興民族國家究竟應如何處理與相互對峙的兩大陣營的關系。一些國家的代表贊成中立和不結盟政策,主張亞非國家應與社會主義國家和平共處﹔而另一些國家的代表將共產主義視為主要威脅,主張參加以美國為首的條約體系,同社會主義國家對抗。一些國家的代表由於歷史原因以及對新中國缺乏了解,在發言中也表示了對中國的疑慮。當整個會議很可能演變成一場政治思想大混戰和當會議難以達成最后協議的關鍵時刻,周恩來先后兩次登台講話,將會議引上正確的方向。在第一次發言中,他說:中國“是來求同而不是來立異的”。他指出,亞非各國之間共同的基礎是“解除殖民主義痛苦和災難”,與會各國應為此“團結起來”。在第二次發言中,他說明,中國“反對對立性的軍事集團”,主張通過國際合作實現“集體和平”。他綜合了與會各國的共同意見,提出了作為中方議案的“和平宣言”,並巧妙地解釋了中國的各項對外政策,使有關國家感到放心23。周恩來溫和而睿智的發言打破了僵局,促使爭論各方達成協議。會議最后確定的十項原則,就是在中國代表團提案的基礎上形成的。

  在亞非會議上,周恩來“求同存異”的本領發揮得淋漓盡致,會議功德圓滿地結束與他的這一才干是分不開的。通過周恩來的言談舉止、作風人格,一些亞非國家的代表開始消除對新中國的偏見、疑慮、誤解,新中國的外交政策開始得到了他們的理解和信任。正如黎巴嫩駐美大使查爾斯·馬立克對周恩來所說:雖然我們在有些很重要的問題上有分歧,我們卻同你建立起了一種親密的關系。我們方面得有機會看看中國共產黨人是怎樣辦事的,而且發現他們看來是和我們旁人一樣的人。圍繞你們的神秘性部分地消散了。你在會議上獲得了成功,是比旁人都大的成功。整個會議對你純粹是收益,誰也不能要求更多的了24。

  為與世界各國普遍建立正常的外交關系而奮斗

  新中國建立初期,中國主要解決了與社會主義國家建交的問題,隻同少數西歐國家和亞洲國家建立了外交關系。從50年代中期至60年代中期,中國與亞非國家的關系實現了飛躍,同大部分亞非國家建立了外交關系,並在同拉丁美洲國家和主要資本主義國家建交方面實現了突破。70年代上半期,隨著中美關系正常化進程的啟動,中國與世界各國建立普遍正常的外交關系的任務基本完成了。

  在周恩來的時代,發展同民族獨立國家的關系在中國外交中佔有十分突出的位置。“平等相待,互相支持”是周恩來發展中國同亞非拉國家關系的主題。在思考和處理與這類國家有關的問題時,周恩來深受兩個因素的影響:首先,中國身處亞洲,同亞非拉絕大多數國家一樣,有著被侵略、受欺壓的歷史遭遇,在獲得獨立之后又面臨著一些共同的歷史任務。這使周恩來對亞非拉國家和人民抱有發自內心的同情,對中國與這些國家間的共同利益有著深切的了解。其次,周恩來十分清楚,發展同亞非拉國家的關系對中國外交具有極為重要的戰略意義。50年代,這是突破美國遏制和孤立政策的關鍵。60年代,在反對美、蘇兩國霸權主義的斗爭中,這些國家又是中國建立國際統一戰線所要爭取的主要對象,中國從國際上獲得的支持也主要來自這些國家。

  從50年代中期到60年代中期,為發展中國同亞非拉國家的關系,周恩來不僅制定了有關的一系列重要政策,還三次出訪亞非國家。他提出的一系列原則不僅體現了他的現實精神,也體現了他所懷抱的理想。這些原則為中國同亞非拉國家關系的發展奠定了長遠的基礎,對中國外交具有長久的指導意義。它們是:第一,“承認一切國家不分大小一律平等”25。這是繼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之后,周恩來提出的國際關系的又一個重要原則。第二,優先發展睦鄰關系,慎重穩妥地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在周恩來的主持下,中國先后同印尼簽訂了關於避免雙重國籍的條約,同緬甸、尼泊爾、蒙古、巴基斯坦和阿富汗等國簽署了邊界條約。這些問題的解決不僅改善了中國與這些鄰國的關系,對穩定中國的周邊環境具有重大戰略意義,也推動了中國同其他亞非國家關系的發展。第三,堅決支持亞非拉各國人民爭取和維護民族獨立的斗爭,同時尊重各國人民和政府對本國制度和內外政策的選擇,恪守“革命不能輸出”的原則,堅持外交工作絕不能介入他國內政問題。周恩來同時堅持這兩個方面,是他在亞非拉許多國家的政治領袖和人民群眾中享有崇高威信的重要原因。有關精神在他提出的中國處理同阿拉伯國家和非洲國家關系的五項原則中得到了充分體現26。第四,同亞非國家建立新型經濟關系。周恩來一貫重視促進中國同亞非國家之間的經濟關系,一貫主張亞非國家間的合作應以平等互利為基礎,而不應附有任何特權條件27。在總結中國發展同其他國家經濟貿易關系的正反兩方面經驗的基礎上,他於1963年提出中國對外援助的八項原則28。這些原則以及按照這些原則向亞非國家所提供的大量無私援助,既體現了中國政府對亞非民族解放和民族獨立運動的一貫支持,也體現了周恩來為創建公正、合理的世界政治、經濟秩序所作的努力。

  同歐洲、日本等資本主義國家的交往,是周恩來為中國拓展外交天地的另一側面。新中國成立后,在外交方面的重要任務之一就是徹底改變舊中國對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依附地位,在獨立自主基礎上與這些國家建立平等的外交關系。在冷戰環境中,要發展同這類國家的關系,還必須突破美國的遏制和孤立,突破尖銳的意識形態對立。周恩來以不同方式推動中國同英、日、法三國關系的發展是頗具代表性的事例,而這三個國家恰好又是他青年時代曾留學和旅居過的。

  英國是最早承認新中國的西方大國,但其隻同意新中國建交原則的一半,承認新中國,但在美國的壓力下一直就中國在聯合國代表權問題投棄權票。為了實現中英關系的突破,周恩來在日內瓦會議期間採取了“半建交”方式,即同意與英國互換代辦,雙方建立“半外交關系”29。“半建交”在新中國建交史上是個創舉,它不僅使中英關系向前邁進了一步,而且在兩大陣營極其對立的條件下在中國同西方大國之間開辟了一個外交渠道。

  如果說中英關系的起步是經官方途徑實現的,那麼中日關系的起步則是以民間外交的方式來推動的。新中國建立初期,日本當局追隨美國,為中日關系的發展設置了極大的障礙。周恩來與日本主張對新中國友好的人士合作,於1952年打開了中日民間接觸的途徑。他提出“民間先行,以民促官”的方針,推動中日之間先后簽訂了四次民間貿易協定。發展中日關系不能回避兩國間曾存在的戰爭問題。周恩來運用“前事不忘,后事之師”這句富於哲理的中國古訓,為雙方正確處理這個問題提供了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50年代后期中日關系陷於低潮。周恩來又先后提出“政治三原則”和“貿易三原則”30。考慮到中日關系很難在短時間內實現正常化,周恩來還提出了“長期積累”的方針。經過各方的努力,60年代初中日關系有所恢復,並帶有了某種程度的“半官方”性質。

  1964年1月27日,中國同法國正式建立外交關系。這是中國同西方主要資本主義國家關系的一個具有重要歷史意義的突破。談判過程中,中法雙方在如何處理法國與台灣的“外交關系”問題上曾出現分歧。為解決這一矛盾,周恩來幾經考慮,在吸收法方意見的基礎上最后提出“直接建交的方案”,即在雙方達成默契的基礎上,允許法國首先宣布同我國建交,然后法方再根據由此形成的“國際法客觀形勢”“自然”地結束同台灣的官方關系。這樣,談判中出現的難題便得到了解決31。中法建交的消息一經公布便震動了整個世界。它向全世界表明,即使兩國在意識形態、政治制度等方面存在巨大差異,仍可以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建立完全的外交關系。

  中國同美、蘇兩個超級大國的關系不僅對中國自身的發展,而且對世界格局的走向具有重要影響。在處理同兩個超級大國的關系時,周恩來最重視的是維護中國的獨立自主,保証國家安全。為此,既需要斗爭,也需要合作﹔不過,隨時局轉換,斗爭與聯合的對象有所不同,斗爭與合作的方式和程度也有所不同。

  建國初期,由於美國實行敵視新中國的政策,侵佔我國領土台灣,發動侵朝戰爭,新中國聯蘇反美的外交格局被固定下來。然而,即使在中美尖銳對立的歲月裡,開展斗爭也不是中國對美政策的一切方面。

  事實上,同美國建立正常關系的想法從未在毛澤東、周恩來等中國領導人的腦海中泯滅。在1954年的日內瓦會議上,周恩來第一次主動而明確地做出願與美國緩和緊張關系的姿態,從而導致了中美雙方關於解決滯留在對方的人員回國問題的會談。1955年春,在萬隆會議上,周恩來再次宣布:中國人民同美國人民是友好的。中國政府願意同美國政府坐下來談判,討論緩和遠東和台灣地區緊張局勢問題。這次講話直接促成了此后長達15年的中美大使級會談。由於美國政府當時無意放棄其敵視、孤立和遏制中國的政策,50年代中期中國政府所做出的種種努力未能打破中美關系的僵局。但是,周恩來所採取的行動代表的是一種具有遠見的政策。在1956年人大一屆三次會議上,周恩來指出:“中國同其他國家擴大接觸,是從我們願意同一切國家和平共處,包括美國在內,而不排除任何一個國家的立場出發的……就是對於美國,我們也一樣具有同它友好的願望。我們認為,中美兩國之間懸而未決的爭端,不應該成為阻止中美兩國人民友好往來的障礙。而且我們還深信,中美兩國人民之間的傳統友誼,終有一天會使兩國人民重新通過各自的政府互相聯系起來。”32

  60年代末期,中、美、蘇三方關系的基礎發生了顯著的變化,客觀形勢為中美雙方提供了相互接近的可能性。啟動中美關系正常化的進程是毛澤東的偉大戰略決策,這一決策融入了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的集體智慧。在作出這一決策和實施這一決策的過程中,周恩來都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首先,周恩來不僅直接參與決策,而且在決策過程中發揮著組織者的作用。他指示陳毅、葉劍英、聶榮臻、徐向前四位老帥討論國際形勢,向中央提出建議﹔還指示有關部門加強研究美國的政策動向,摸清美國的戰略意圖,探討同美國接觸的可能性。其次,他利用美、蘇矛盾,通過與蘇聯部長會議主席柯西金的會談有限緩和對蘇關系,為中國爭取到更主動的對美地位。第三,他協助毛澤東,一步步推動中美關系正常化的啟動,精心安排了從斯諾在天安門城樓上同毛澤東的會面到美國乒乓球隊訪問的每一個細節。最后,周恩來於1971年7月中旬,在北京同尼克鬆的特使基辛格博士舉行秘密會談,就尼克鬆訪華公告的內容達成協議。可以說,正是通過周恩來的諸練操作,毛澤東主要是從國家安全角度設想的戰略才轉化成真正意義上的外交戰略,並能付之實施。

  中美關系正常化進程的啟動推動了國際政治格局的轉換,為亞洲太平洋地區以及世界的和平帶來了新的希望,也為中國外交帶來新的動力和廣闊天地。如果說,新中國成立后的很長一段時間其實只是在半個國際舞台上活動,那麼從這時起,中國外交活動的范圍迅速擴展到整個國際舞台。中美關系的戲劇性變化給國際社會造成了巨大沖擊,而這一沖擊引起的第一個反響就是1971年第26屆聯合國大會終於作出了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一切合法權利的決議。國際形勢的變化也極大地震動了長期追隨美國的日本政府。日本朝野各界強烈要求盡快爭取日中建交。1972年秋,日本新任首相田中角榮來華訪問。9月29日,中日雙方簽署了建立外交關系的聯合聲明,中日之間的不正常狀態宣告結束。與此同時,一個遍及世界范圍的同中國建交的新高潮出現了。70年代中期,中國已同世界上的絕大多數國家建立了外交關系。

  (作者單位: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

  注 釋:

  ①《周恩來選集》上卷,第321、322頁﹔裴堅章主編:《研究周恩來——外交思想與實踐》第5頁。

  ②《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14冊,第317頁。

  ③《周恩來在中央外事小組整風學習計劃上的批示》,1947年。

  ④、⑩《周恩來年譜》1898—1949,第796頁、第799—800頁。

  ⑤《胡喬木回憶毛澤東》第546頁。

  ⑥《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18冊,第44頁。

  ⑦《毛澤東文集》第5卷,第262頁。

  ⑧、⑨、13、17、21、25、26、27、28、30《周恩來外交文選》第49—51頁、第49—51頁、第2頁、第61—62頁、第179—180頁、第131—132頁、第 387頁、第 118頁、第 388—389頁、第 289—290頁。

  11《毛澤東年譜》1983—1949下卷,第490頁。

  12、14《周恩來選集》上卷,第322—323頁、第321頁。

  15 參見裴堅章主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史》(1949—1956),第2章第2節。

  16、29、31 裴堅章主編:《研究周恩來——外交思想與實踐》,第5頁、第241頁、第250頁。

  18、20 外交部外交史研究室編:《周恩來外交活動大事記》第58頁、第108頁。

  19《周恩來年譜》1949—1976上卷,第356頁。

  20《周恩來在外交部干部會上的講話》,1954年11月3 日。

  22《建國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8冊,第385頁。

  23 詳見《周恩來外交文選》第120—133頁。

  《周恩來百周年紀念論文集》

 

(責編:唐璐、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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