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27日07:43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北平人民夾道歡迎人民解放軍。(資料圖片)
1949年3月23日,毛澤東等中央領導率領中共中央機關從西柏坡赴北平(北京),3月25日抵達北平,毛澤東隨后住進香山雙清別墅。香山是中國人民解放戰爭走向全國性勝利的指揮部,是中國革命重心從農村轉向城市的第一站。中共中央在香山期間運籌帷幄、統攬全局,領導中國人民解放戰爭走向全面勝利,籌備召開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制定了新中國一系列基本政策,在新中國歷史上具有重大意義。中共中央在香山時期高度重視紀律和作風建設,贏得了人民群眾擁護。
轉移紀律
定都北平,是解放戰爭取得全國勝利前夕中國共產黨的一項重要戰略決策,七屆二中全會正式決定定都。全會閉幕后,毛澤東等中央領導率中共中央機關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部人員,離開西柏坡,向北平進發。毛澤東指出,黨中央進北平,這是一樁大事,政治意義十分重大,必須計劃好和組織好。為此,中共中央在西柏坡成立了轉移委員會,在北平成立了遷平委員會。
1949年3月21日,中共中央辦公廳主任楊尚昆等人專門組織召開會議,探討進京途中的紀律問題。為確保中共中央機關從西柏坡安全、順利轉移至北平,中共中央機關制定了嚴格的紀律制度。在轉移中必須遵守的事項達23項,要求絕對服從領隊同志的指揮,必須完成行軍中每個人所擔負的任務,愛護與負責保管公共物資、文件,保守一切機密,在途中不准出賣公私物品及做生意,防止發生逃亡,上車下車上船下船必須依次前進,不得爭先恐后,並要隨時注意扒手、防止丟失東西,不得私自動用群眾的牲口、擔架,在任何情況下不得與老百姓發生爭吵,路上發現的各種問題,應及時向領導匯報……對入城后必須遵守的守則,提出“三講究”“四不”“五要”。“三講究”即講究禮貌,講究正派,講究整潔。“四不”即不亂講話、不亂跑、不亂動手、不亂收人。“五要”即要認清環境,分清敵友,提高警惕﹔要愛護公共物資,遵守公共紀律﹔要保持艱苦朴素的優良傳統﹔要向工人與勞動人民學習﹔要切實執行我黨、政、軍各項政策法令。紀律規定得非常詳細,如不亂講話,詳細指出有關秘密的不說,黨報上沒有公布的不說,沒有把握的不說,無原則的不說等。各機關在轉移時都要成立紀律保密檢查組,負責在沿途進行檢查。毛澤東要求身邊的警衛人員到香山后要帶頭遵守紀律,誰也不准違犯紀律。周恩來要求到達香山的中共中央機關人員三個月內一律不准進城。
南下紀律
遼沈、淮海、平津三大決戰之后,中共中央在香山即將指揮人民解放軍南下,“打過長江去,解放全中國”,將革命進行到底。此時,在部隊准備南下過程中產生了一些思想問題和不良現象,如有些人盲目輕敵、居功自傲,有些北方籍指戰員不願離開家鄉到南方去,有些人對國共和談存有模糊認識等。這些思想問題不解決,將嚴重影響和妨礙向全國進軍任務的完成。為此,各部隊普遍開展了紀律教育。
1949年4月11日,朱德總司令在北平對即將南下的第四野戰軍高級干部作報告,要求人民解放軍積極准備迅速南下渡江解放全中國,他指出南下應注意的幾個問題,其中第一個就是政策與紀律問題。要嚴格遵守紀律,要靠紀律來保証政策的執行,政策、紀律執行得好,才能團結全國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民,才能獲得全國的勝利﹔要加強對干部、戰士的政策和紀律教育,各級干部起模范作用,並嚴格管理、檢查,嚴格追究責任,賞罰嚴明才能保証政策、紀律的執行。關於遵守紀律,朱德特別強調三點:第一,群眾紀律。第二,經濟紀律。不搶戰利品,一切繳獲歸公,不搜俘虜腰包。第三,指揮紀律。一切行動聽指揮,堅決完成任務。同時,他指出,在執行紀律中,還存在不少問題,特別是遵守群眾紀律、繳獲歸公等問題﹔另外也有不聽命令、擅自撤退的。今后應克服這種現象。通過教育引導,廣大指戰員增強了將革命進行到底的決心和意志,表示一定要保持和發揚勇敢戰斗、不怕犧牲、不怕疲勞與連續作戰的光榮傳統和作風,戒驕戒躁。
入城紀律
為了抓好部隊入城紀律,黨中央、毛澤東在香山作出了一系列指示安排。1949年4月25日,毛澤東、朱德在香山簽發《中國人民解放軍布告》,宣布約法八章,要求部隊必須紀律嚴明,公買公賣,不許妄取民間一針一線。當日,經中央批准后華東局下發了關於接管江南城市指示,強調城市紀律的好壞,首先在於入城部隊紀律的好壞,特別是干部與接收干部能否忠實執行城市政策與能否嚴格遵守入城紀律。因此,部隊從軍、政、后勤干部直到戰士,接管機關從黨、政、軍、民、財經、文教干部直到勤雜人員,在入城前,必須深入接受城市政策的教育,以及入城紀律的教育與接管城市的經驗教育。
5月初,中共中央華東局、渡江戰役總前委在蘇南集中數千名干部進行了為期20天的“丹陽整訓”,為進駐上海做各項准備。整訓的重要內容就是紀律教育。5月10日,陳毅向軍隊干部和接管干部作報告,不留情面地指出一些軍政干部的違紀行為:“這種情形不搞好,到上海一定要天下大亂。”他強調:“我們野戰軍,在城裡不能‘野’。”陳毅在講話中說,進入上海必須講紀律,必須反對無紀律的狀態,“入城紀律是入城政策的開始,是和市民的見面禮。”“上海人民對我們的希望很大,如果一進去就搞亂了,他們就大失所望,再去挽回影響就要費很大的勁。”與此同時,華東局、渡江戰役總前委向中央報告了進佔上海各項規定,要求“我軍入城,應保持艱苦朴素的作風,要講究軍風軍紀。”經中央批轉各地遵照實行,5月11日,華東局頒布《入城紀律十二條》,5月12日,南京市軍事管制委員會發布關於入城部隊紀律問題的通告。
5月16日,《中共中央關於入城部隊遵守城市紀律的指示》發布,明確規定:凡市內衛戍機關軍風紀、交通規則、娛樂場所規則,軍隊人員必須共同遵守,並服從當地軍事管制委員會、警備司令部及公安局之指揮,不得借口隸屬關系不同,而有絲毫違抗﹔保護城市人民生命、財產不許侵犯﹔不經上級許可,不得接受人民的慰勞,對各階層人士給軍隊個別人員送禮和被邀請吃飯赴宴者,尤需拒絕﹔軍隊之騾馬大車不得入城,必須入城者,可在裝卸后即應出城﹔不准上街亂跑,嚴格請假制度﹔整頓軍容,提倡禮節,等等。
當月,中共中央專門發出《關於城市駐軍紀律問題的決定》,明確指示“不容許有不守紀律及貪污和腐化的現象”,《決定》要求城市駐軍必須遵守紀律,養成良好風氣,繼續保持其廉潔性。中央軍委轉發第四野戰軍關於入城部隊務必遵守的規定:軍隊人員須嚴格遵守軍紀和城市的各種規則、要求,自覺服從當地各類管理機關的指揮﹔保障群眾的生命財產不受損害,除針對實施現場犯罪的分子外,各機關與部隊不得隨意抓捕人員﹔保護外僑,不得對其進行侮辱﹔軍人到城市各個場所接受服務或進行游覽時,必須照價購票和付錢﹔未經上級許可,不得接受社會各界的慰勞、饋贈和吃請﹔部隊在各城市駐扎時,不得在民房居住,而應駐在各種公共場所,同時注意愛護居住地的公共設施和家具物品﹔不得未經允許在城市區域放槍,若確需開展軍事演習或試槍活動,須經城市警備司令部批准后,妥善在城郊舉行﹔軍人外出須嚴格實行請假和銷假制度﹔部隊在執行勤務時要對群眾態度友善良好。
第二野戰軍、第三野戰軍部隊在進入南京、上海等城市前,還專門編印了《城市生活常識課本》,要求入城部隊及機關工作人員遵守各類注意事項,如“生活行政,必須先請示后行動”,“參觀名勝古跡,要有組織的帶去,並經過批准”,“遵守戒嚴命令、防空守則”等。5月27日,攻入上海市區的人民解放軍為不擾民“十萬大軍露宿街頭”的場景感動了無數人。當時市民熱情邀他們進屋,戰士們婉言謝絕了。陳毅說:“部隊沒有找到營房前,一律睡馬路,不能驚擾老百姓。”
7月12日,毛澤東為中共中央起草致各中央局轉各部隊首長的指示電:“任何部隊,在每一次行動前,必須進行一次公開的全體的紀律教育,並以按照當前具體情況應當注意的具體事項,在不泄露機密的條件下,明確地告訴一切指戰員,方能於行動時使一切指戰員遵守政治紀律,給人民以良好影響。”
為確保各項城市政策的貫徹執行,各野戰軍在強化“三大紀律八項注意”教育的同時,普遍進行了城市紀律教育,編寫了《入城紀律守則》《入城三大公約十項守則》《城市紀律十條》等下發部隊,組織指戰員認真學習。
中共中央在香山期間,軍隊和干部嚴格遵守各項紀律,強化了軍民魚水關系,鑄就了人民解放軍“文明之師”“威武之師”的良好形象,也展示了中國共產黨人優良的工作作風。(羅存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