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07日11:46 來源:中國組織人事報
三年困難時期,杭州的供應狀況在全國來說是比較好的,市場上的水果、豬肉隨便購買。周總理了解這個情況,在一次到杭州視察工作前,特地規定工作人員到杭州后不准買東西、帶東西,更不准接受禮品。
臨回來時,地方同志出於對總理的關心愛戴,送去兩筐油菜薹、豌豆苗等新鮮蔬菜。工作人員連忙表示要退回去。地方同志面帶不悅地說:“這不是給總理的,是給中央其他領導同志的。這裡有發票,你們給錢。請你們幫忙帶回去。”這樣一講,工作人員就不好說什麼了,於是請示領導同意,付了錢。
回京后,供應站將這些菜分給了中央主要領導同志。過了兩天,吃飯的時候,總理發現飯桌上有杭州蔬菜,很生氣,飯也不吃,就把同去的衛士長成元功叫了過來,問道:“這些菜是不是你帶回來的?”成元功回答:“是。”總理批評說:“你這個同志在我這裡工作了這麼多年,走的時候再三跟你們講,你們就是不聽!”成元功把經過對總理講了,說這是地方上帶給中央領導同志的菜,后來送到供應站,您吃到的是供應站按規定分給您的一份。“就是這樣也不行!”總理更有氣了,問成元功:“如果我是北京的普通市民,能有這樣的享受嗎?”“今后,你不管辦什麼事,都要把辦的這件事跟我這個人聯系起來﹔把辦的這件事跟我的職務聯系起來﹔把辦的這件事,跟我的政治影響聯系起來。”他接著說:“這次帶回的蔬菜,你們雖然給了錢,但如果我們不擔任中央領導職務,能享受這個特殊照顧?如果老百姓、市民們知道了,就會說你們自己規定的制度,你們不執行,這與舊社會有什麼區別?這不還是‘隻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