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0日15:50 來源:統戰新語
引:1949年10月1日新中國宣告成立,領導政務院工作成為總理周恩來面臨的新的重要任務。在政務院4位副總理中,中共黨員2人,民主黨派和無黨派民主人士2人﹔15位政務委員中,中共黨員6人,民主黨派和無黨派民主人士9人。還有一大批民主黨派和無黨派民主人士在政務院所轄的委、部、院、署等機構擔任正副職。為了更好團結這些黨外人士,共同建設新中國,周恩來作了大量工作,領導政務院迅速有效地健全機構、順利運轉。
為推動各項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周恩來要求政務院各部門立刻著手制定出各種基本的工作條例。
他指出,很多資本主義國家在這個問題上的做法是選定許多條文,定得很細,缺點是容易束縛人,有些還行不通。周恩來提出了自己的工作條例考慮,他要求先作個大致規定,不必太詳細,一方面不束縛大家的積極性創造性,另一方面又有章可循、約束自由主義。
根據這個考慮,政務院在成立后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先后制定出《政務院組織條例》《政務院及其所屬機關組織通則》《政務院關於任免工作人員的暫行辦法》等。這些條例都由周恩來親自主持起草,反復修改,然后提交政務會議通過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