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雄輝
2019年03月18日15:51 來源:人民網
周恩來作為共和國的第一任總理、中國政府處理外交事務的最高首腦、黨的第一代領導集體的核心成員,在解決台灣問題的歷史進程中作出了巨大的貢獻,被人們稱為:“武力解放”的重要決策者、“和平解放”的積極倡導者、“一綱四目”的主要設計者和理論概括者、“一國兩制”的主要奠基者和努力實踐者。
武力解放台灣的重要決策者
中國共產黨關於解放台灣問題的決心和計劃,首先是建立在武力解放基礎上的。即使在“一綱四目”的條件下,或者在推行“一國兩制”的進程中,始終沒有放棄武力解放的方案。周恩來輔佐毛澤東主席,在以武力解放為主、努力探求和平解放可能的50年代,運籌帷幄,既有力地挫敗了蔣介石集團的囂張氣焰,又較好地處理了中美兩國及其與台灣的關系。
(一)武力解放台灣的方針不能改變,但時間可以往后推
中國共產黨關於“一定要解放台灣”的最早文獻,見於1949年3月15日由新華社發表的《中國人民一定要解放台灣》的評論。這一時期黨中央的政策,是針對蔣介石以東南沿海島嶼為前沿,以台灣本島為中心,爭取美國援助和支持,與中共長期對抗的軍事部署和戰略安排的。
根據毛澤東、周恩來當時的設想,解放台灣可以分三步走:第一步,迅速組建海軍、空軍,掌握制海權、制空權﹔第二步,盡快解放東南沿海各島,掃清外圍,建立攻台前沿陣地﹔第三步,發起對台全面作戰。完成時間不超過3年。1950年5月17日,第三野戰軍前委發出了《保証攻台作戰勝利的幾點意見》,並成立了以粟裕為總指揮的前線指揮部,以3個兵團、12個軍,共50萬人的兵力,投入對台作戰准備。1950年6月,在黨的七屆三中全會上,毛澤東重申“解放台灣、西藏,跟帝國主義斗爭到底”①的決心。
1950年6月25日朝鮮戰爭爆發。美國在挑起朝鮮戰爭的第3天,即1950年6月27日,杜魯門對外發表聲明,支持蔣介石踞守台灣,鼓吹“台灣地位未定”,並命令美國海軍第七艦隊在台灣海峽游弋,美國空軍第十三航空隊進駐台灣,企圖以此阻止我解放台灣。鑒於美國政府及杜魯門的行徑,中國政府及人民表示極大的憤慨。6月28日,周恩來總理兼外交部長,對外發表嚴正聲明,指出:“台灣屬於中國的事實永遠不能改變,我國人民必將萬眾一心,為從美國侵略者手中解放台灣而奮斗到底。”隨后,又在一次大會上講:“現在中國人民同國民黨殘余的斗爭還沒有完結,這是因為反動派殘余所盤踞的台灣,現在是在美國海軍和空軍的直接控制之下。”②形勢突變,迫使中國共產黨重新考慮和調整已定的戰略部署。6月30日,周恩來批示海軍司令肖勁光:“形勢變化給我們打台灣增添了新的麻煩,因為有美國擋著,”所以中央決定“打台灣的時間往后推。”③ 10月 19日,中國人民志願軍入朝作戰。至此,我戰略重點由東南轉向東北,主要任務由抗美援朝取代了解放台灣。
(二)武力解放台灣反映人民意願,涉及中美關系,必須積極而慎重地進行
朝鮮停戰協定簽訂不久,中共中央便成立了對台灣政策的最高決策機構--3人領導小組。再次決定將軍事斗爭的重點由抗美援朝轉回到武力解放台灣上來。1954年7月,毛澤東電告周恩來,指出:“我們在朝鮮停戰后沒有及時提出‘解放台灣’的任務是不妥的,現在若還不進行此項工作,我們將犯嚴重的政治錯誤。”④
在周恩來的直接指揮下,中央軍委很快制定了“從小到大、由北向南、逐島進攻”的作戰方案。8月,中央軍委批示華東軍區,向參戰部隊下達了准備同國民黨軍作戰的命令,並批准成立了以張愛萍為司令員兼政委的浙東前線指揮部。1955年初,華東部隊開始解放東南沿海島嶼的計劃,到2月25日,全部解放浙江沿海各島。而后,遵照軍委指示,揮師入閩與福州部隊會合,待機攻打金門、台灣。
與此同時,美國政府不斷擴大對台問題的干涉,1954年11月2日簽訂美台《共同防御條約》﹔美參、眾兩院通過了《美國國會授權總統在台灣海峽使用武裝部隊的緊急決議》。據統計,美國第七艦隊在我東南沿海集結了5艘航空母艦、3艘巡洋艦、40艘驅逐艦組成的龐大艦隊,對我實行赤裸裸的“炮艦政策”。
毛澤東、周恩來及中央領導層經過研究后認為,完成浙東沿海作戰任務,已達戰役目的和部分戰略目標。從目前形勢看,如繼續對金、馬、澎、台進攻,很可能會引起中美之間直接的武裝沖突。為了中華民族的長遠利益,從祖國統一的大計著想,中央決定,在不改變武力攻打台灣及附近島嶼的同時,探求其它解決辦法,並由周恩來在外交口尋找機會,爭取和平解放的可能。 (三)反對美國於涉,提出內政問題和國際爭端問題要嚴格區分,表明中國共產黨武力解放台灣的決心
美國干涉我收復台灣,是建國初期我對外交往中遇到的最嚴重的問題之一。如何處理?不僅關系到新生政權的鞏固,關系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聲譽,也是對中國共產黨第一代領導集體的挑戰和考驗。周恩來在這方面表現出了卓越的領導才能和外交水平。首先,嚴厲駁斥“台灣地位未定論”。周恩來利用各種外交場合,從歷史的、法律的和事實上,指出中國的情況不同於德國、朝鮮以及越南。台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神聖不可侵犯的領土。中國共產黨已下決心要打倒蔣介石,解放台灣,解放全中國。如果不是美國干涉,台灣很快就統一了。其次,闡明中國政府對台問題立場,劃清內政問題和國際爭端的界限。周恩來在萬隆會議上指出:“中國人民解放台灣是中國的內政問題,美國侵佔台灣,造成台灣地區緊張局勢,這是中美之間的國際問題,這兩個問題不能混為一談。”以此阻止美國將台灣問題國際化,搞“兩個中國”。再次,明確兩種問題的處理辦法。內政問題的處理,首先應由代表中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決定,我們可以採取武力,也可以同台灣當局的代表坐下來討論。中美之間的矛盾問題,最好用談判的方式予以解決。“中國人民同美國人民是友好的,中國人民不要同美國打仗。中國政府願意同美國政府坐下來談判,討論和緩遠東緊張局勢問題,特別是緩和台灣地區的緊張局勢問題。”⑤周恩來代表中國政府所表示的立場和態度。有力地打擊了美國的囂張氣焰,遏制了事態的進一步發展,受到了愛好和平人民和第三世界國家的較高贊譽。
和平解放台灣的積極倡導者
進入50年代中期,國內外形勢發生了許多新的變化。國內各項社會改革取得偉大成績,第一個五年計劃正在加緊完成,經濟建設已成為整個國家生活中的主要任務,人民迫切希望在和平安寧的條件下建設祖國。在台灣,國民黨於1955年前后完成了“黨改”、“土改”工作,島內政局趨於穩定,民眾不希望看到新的戰爭發生。在國際上,朝鮮停火得以維持,印度支那問題和平解決的協議也已經達成,特別是一系列國際會議的召開,增加了相互對話的機會﹔而美國雖與台灣簽訂了《共同防御條約》,其目的是要借助台灣的戰略地位,搞“兩個中國”,並不想過深地卷人與中國的對抗。黨中央毛主席經過對形勢的正確分析,決定暫停武力攻台,開始探索用其他方式即和平解放台灣方式的可能性和途徑﹔同時決定由周恩來負責此項工作。周恩來根據黨中央和毛澤東的指示,審時度勢,積極而卓有成效地完成了這個任務。
(一)抓住機會,積極謀求和平解放台灣的可能
利用參加萬隆會議的機會,闡明我國的外交政策以及對台立場,讓更多的國家了解事實,支持和擴大我國的影響﹔另外,見機尋求與美國直接對話或談判,以緩和台灣海峽緊張局勢。為此,中央決定由周恩來擔此重任。行前,毛澤東與周恩來商定:可在會議期間,相機提出在美國撤退台灣和台灣海峽的武裝力量的前提下,和平解放台灣的可能。在萬隆會議上,周恩來代表中國政府闡述了我們對外奉行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以及對目前台灣海峽局勢的看法,博得了與會各國代表團的廣泛同情與支持﹔許多國家紛紛要求美國政府響應中國政府的建議,盡早就緩和緊張局勢,從台灣撤兵等問題與中國政府進行談判。在國際社會的壓力下,美國國務卿杜勒斯發表講話,表示願與中國政府對話,並盡快舉行中美大使級談判。經過雙方交涉,中美大使級會談於1955年 8月 11日正式開始。
在萬隆會議后長達15年的中美大使級會談中,周恩來始終堅持以解決台灣問題為前提。反復指出:台灣問題是解決中美關系的症結所在,美國不從台灣以及台灣海峽撤兵,不與台灣當局斷絕外交關系,兩岸關系便談不上正常化。王炳南曾在回憶這段歷史時講到:“很難想像,如果沒有周恩來總理的智慧和才能,沒有這場十幾年的中美大使級會談,美國會在承認台灣是我國神聖領土的條件下和我國建交。”⑥ (二)第一次公開闡述和平解放台灣的設想與意義
和平解放台灣的政策是黨中央、毛澤東制定的,而正式對外宣布,第一個公開提出並闡述的是周恩來。從參加萬隆會議回來后,周恩來便作了認真的考慮,1955年5月,他在全國第一屆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上提出:中國人民解放台灣有兩種可能的方式,即戰爭的方式和和平的方式,中國人民願意在可能條件下,爭取用和平的方式解放台灣。1956年1月,周恩來在全國政協二屆二次會議上再次提出和平解放台灣問題,並向全國發出了“為爭取和平解放台灣實現祖國統一而奮斗”的號召。6月,周恩來又在全國人大一屆三次全體會議上就和平解放台灣問題作了進一步的闡述,指出了它所具有的重大意義。“中國人民一定要解放台灣,這是我國六萬萬人不可動搖的共同意志”。“毫無疑問,如果台灣能夠和平解放,那麼,對於我們國家,對於我們全體中國人民,對於亞洲和世界的和平,都將是最為有利的。”⑦同時,周恩來還就國內外形勢的分析,說明和平解放台灣的可能性正在增長,中國共產黨和全體人民有信心就台灣問題實現和平解放。
(三)全國論述和平解放台灣的政策與措施
和平解放台灣的方針確定下來后,為之操勞最多、從理論和實踐的結合上設計和論証最多的是周恩來。首先,向台灣國民黨當局提出通過談判和平解放祖國統一問題的希望。周恩來曾多次這樣講:“我代表政府正式表示:我們願意同台灣當局協商和平解放台灣的具體步驟和條件,並且希望台灣當局在他們認為適當的時機,派遣代表到北京或者其它適當的地點,同我們開始這種商談。”⑧其次,分析了和平解放的有利條件。一是國際形勢趨於緩和,美國武力侵台和干涉中國內政的行為受到越來越多國家的反對﹔二是中美關系出現鬆動,兩國會談已經開始﹔三是台灣島內要求擺脫美國控制,不願再過寄人籬下、隨人附仰生活的呼聲越來越迫切﹔四是祖國大陸日益強盛,中國政府和人民歡迎和平統一﹔五是和平解放,祖國統一是台灣同胞和逃台及海外國民黨人士的共同願望,許多人已表示願意為此而出力。再次,提出並解釋了許多具體原則和做法。如:“愛國一家”、“愛國不分先后”,不咎既往”、“立功受獎”﹔“省親會友”、“來去自由”﹔“對等談判”、“高度自治”等。在提到對蔣介石的安排時,周恩來在1956年一次對記者談話中說:如果蔣介石在統一問題上進行合作,他便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留在中國的任何地方﹔如擔任公職,這個職務將要高於部長級。最后,提出了“六個希望”:一是希望台灣當局下決心,盡快行動並派代表就和平解決台灣問題進行商談﹔二是希望一切家在大陸,身在台灣的國民黨軍政人員早日實現與家人團聚的願望﹔三是希望台灣的國民黨軍隊負責人員,在和平解放台灣的事業中發揮重要作用﹔四是希望台灣的國民黨軍隊人員積極促成台灣的和平解放﹔五是希望一切身在海外和其他地方的國民黨軍政人員,為促進和平解放台灣而努力﹔六是希望曾經或者還在對祖國採取對立態度的少數海外華僑,認清是非,省察大勢,跟廣大的愛國僑胞站在一起,為促進和平解放台灣的愛國事業作出貢獻。 (四)總結歷史經驗,提倡國共第三次合作
周恩來在國共合作中作出過重要貢獻。當和平解放台灣,引起國民黨關注之時,他深刻分析了開展國共第三次合作的條件和可能,在與毛澤東及其他領導人取得共識的基礎上,第一個向台灣當局派來的代表提出了實行第三次合作的建議。1956年7月16日,他在北京會見了曾在贛南與蔣經國共事的國民黨中央社記者曹聚仁。會談中,講到了國共兩黨的過去以及中央政府對台灣國民黨當局的希望。他指出:“國民黨與共產黨合作過兩次,第一次合作有國民革命軍北伐的成功,第二次合作有抗日戰爭的勝利,……
為什麼不可以第三次合作呢?台灣是內政問題,愛國一家,為什麼不可以合作建設呢?”他回答了曹聚仁的一些提問,進一步明確表示:“我們對台灣,決不是招降,而是要彼此商談,隻要政權統一,其他都可以坐下來共同商定安排的。”⑨周恩來希望曹聚仁將談話內容轉告蔣氏父子。第M年4月,毛澤東在一次與蘇聯來訪的朋友談話時講:國共兩黨過去已經合作過兩次,我們還准備第三次國共合作。而后,國共兩黨接觸明顯增多,並就一些實質性問題進行了研討。
“一綱四目”的主要設計者和理論概括者
中國共產黨自1956年確定爭取和平解放台灣的政策后,毛澤東、周恩來、劉少奇、朱德等領導人都分別作過論述。周恩來主持這件工作,他除了認真領會黨中央和毛主席的指示,聽取戰友們的意見外,還十分注意在行動中具體落實,努力創造條件,加大和平解放步伐,並從理論和實踐的結合上,高度概括我黨對台實行和平解放的戰略思想。
(一)在實踐中努力探索,為國共兩黨合作,和平解決台灣問題創造條件
50年代后期的對台工作,在兩岸上層秘密聯絡方面,都是由周恩來親自負責,並經他直接向毛澤東報告的。1957年春,台灣當局“立法委員”宋宜山到北京作“實地考察”,周恩來親自會見並指示李維漢和台辦的羅青長,可以就一些實質性問題進行交底,闡明和平解放台灣的具體政策:一是國共兩黨通過對等談判,實現和平統一﹔二是台灣作為中國政府統轄下的自治區,實行高度自治﹔三是台灣政務仍由蔣介石領導,中央不派人前往干預﹔四是美軍撤離台灣,不允許外國干涉中國內政。這是周恩來后來概括的“一綱四目”思想的雛形。
60年代初,周恩來邀請張治中、傅作義、屈武等在釣魚台吃飯,席間談到台灣問題時,周恩來希望各位給台灣軍政負責人寫信,說明大陸遇到的困難是暫時的,不要趁機搞反攻大陸,做出親者痛仇者快的蠢事。
1965年,當李宗仁決定回國之時,周恩來讓程思遠轉達三層意思:一是“四可”,可以回國定居,我們表示歡迎﹔可以回國定居后再去美國﹔可以在方便時再回來﹔可以在歐洲暫住一個時期再定行止。二是“四不可”,不可介入中美關系﹔不可介入美台關系﹔不可介入國共關系﹔不可介入第三勢力。三是過好“五關”,政治關、思想關、社會關、家庭關、親友關。李宗仁回國后,受到毛澤東、周恩來等領導人的親切接見以及政府的周到安排,在島內外、海內外引起強烈震動。周恩來適時地將我們對李宗仁的政策及安排等情況,通過有關渠道告知蔣介石,希望他早日決定,完成祖國統一大業。
(二)“一綱四日”內容的提出及其科學概括
首次明確提出和平解放台灣的方式、方法和條件,以及祖國統一后台灣的法律地位、管理權限的是周恩來。1957年春,他在接見台灣代表宋宜山時,提出了關於和平解放台灣的具體方案。隨后,毛澤東指出,台灣隻要回歸祖國,除外交統一於中央之外,所有軍政大權、人事安排均由台灣掌握,所有軍政建設費用不足之處,由中央支付,國共雙方不派人員做破壞對方之事。這裡毛澤東明確了台灣“高度自治”的權限,即允許保留軍隊、原有的政治、經濟體制和權力架構。1958年、1960年章士釗兩次赴港向台灣當局轉達信息之前,毛澤東、周恩來均就上述設想作了交待與說明。並提出了兩岸暫不舉行正式談判,但可先做有限接觸,如互訪、通郵、通航、通商的建議。
50年代后期,針對美國插手台海危機的事實以及美逼台放棄金門、馬祖,造成台灣遠離大陸,便以推行“兩個中國”的陰謀,周恩來建議毛主席作重新部署。1958年10月間,毛澤東兩次以國防部長彭德懷的名義發表《告台灣同胞書》,強調世界上隻有一個中國,“美國人強迫制造兩個中國的伎倆,全中國人民,包括你們和海外僑胞在內,是絕對不容其實現的”。“中國人的事隻能由我們中國人自己解決。一時難予解決,可以從長計議”。⑩再次明確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政,不容許外國強權勢力阻撓干涉的嚴正立場。1960年5月22日,中共中央召開政治局常委會議,研究和確定了關於台灣問題和對台工作的總方針,一致認為,台灣寧可放在蔣氏父子手裡,也不能落到美國人手中﹔對蔣介石我們可以等待,現在叫蔣介石過來有困難,但問題總要有個想法,逐步地制造些條件,一旦時機成熟就好辦了。
周恩來根據毛澤東的多次指示以及中央的對台政策,結合自己的實踐體會,科學地概括出“一綱四目”思想。一綱:就是台灣必須統一於中國。這是總的方針和原則,任何情況下都動搖不得。四目:一是台灣統一於祖國后,除外交必須統一於中央外,台灣之軍政大權,人事安排悉委於蔣介石﹔二是台灣所有軍政及經濟建設一切費用不足之數,悉由中央政府撥給(當時台灣每年赤字約8億美元)﹔三是台灣的社會改革可以從緩,俟條件成熟並尊重蔣介石的意見,協商決定后進行﹔四是雙方不互派特務,不做破壞對方團結之事。
“一綱四目”的科學概括,受到毛澤東及中央其他領導人的認可。此后,當談到和平解放台灣的條件時,均未超出上述思想。毛澤東、周恩來多次表示,隻要蔣介石當局能夠守住台灣,不使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大陸就不會改變目前的對台政策和兩岸關系﹔甚至講到台灣問題我們這一代解決不了,可以留給下一代去做。
“一國兩制”的主要奠基者和努力實踐者
歷史是具有連續性的,我們講周恩來是“一國兩制”的奠基者,可以從理論上、實踐上以及發展上去理解。
(一)從理論上看,“一綱四目”與“一國兩制”具有內在的必然聯系
由周恩來科學概括的、反映全黨智慧和毛澤東戰略思想的“一綱四目”,是極富戰略勇氣和民族大義的政策構想,它符合中華民族的利益,順應兩岸人民的願望,表明了黨的第一代領導集體為祖國統一所作的不懈追求和努力。 “一綱四目”與“一國兩制”在結構上極為接近,而實質上所包涵和要表述的就是“一國兩制”。其一它們都是針對台灣統一而設想的﹔其二都是為著探討台灣回歸后的構架以及中央政府與台灣關系的﹔其三充分體現了中國共產黨對台工作兩個連續發展階段上的方針和政策,其表述的核心都是“一個國家,兩種制度”。“一綱”實際上強調的就是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四目”講的就是要在一個國家中實行兩種制度。
1971年6月21日,周恩來在會見美國新聞界人士時,從理論的高度,就貫徹“一綱四目”作了具體說明。在談到台灣的現狀與將來時,周恩來指出:“有人說,台灣的生活水平很高,台灣回到祖國后,生活水平就會降低。相反,台灣回歸祖國后,我們有可能在他們原來的基礎上逐步提高他們的生活水平。”為此,周恩來還提出了5條具體設想:
“第一,不僅不增加稅收,還減少稅收,如同祖國各地一樣﹔第二,不需要付債,祖國可以幫助他們建設﹔第三,我們是低薪制,不收所得稅。在台灣的人,他們原來有多少收入,還可以保持多少收入,但因為不收他們的所得稅,生活就會更加改善﹔第四,有些失業的人,從大陸上去的,生活上很困難,可以回大陸,回到他們的家鄉,我們不會歧視他們﹔第五,如果台灣回歸了祖國,在台灣的人對祖國作出了貢獻,那麼,祖國應該給他們獎勵。”周恩來肯定地說:“這樣做隻會使台灣得到更多的好處,不會使台灣受到任何損失。”11
周恩來的這番講話,是對“一綱四目”思想的具體闡發。這與日后鄧小平提出的實行“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構想,應該充分考慮到各方面的利益,要考慮到台灣人民能夠接受的政策,是相一致的。 (二)從實踐上看,周恩來為和平解決台灣問題傾注了畢生精力
周恩來在貫徹“一綱四目”,爭取台灣和平解放的進程中,始終沒有動搖過。他為之付出了畢生精力,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息。
“文化大革命”中,周恩來背負重大壓力,對遭致干擾和破壞的對台工作,傾盡全力予以保護。中央對台工作辦公室遭到嚴重沖擊,處於癱瘓狀態,周恩來了解情況后,及時指示把一些核心機密文件轉移到中央辦公廳保護,從而解除了台灣當局對此的擔心。
當周恩來得知浙江奉化蔣介石母親王採玉以及夫人毛福梅的墓被破壞的消息,立即讓童小鵬打電話給省委書記江華,要他對紅衛兵做說服工作,說明中國人歷來對“挖祖墳”看成最不得人心的事,我們不能那樣做。當獲悉還有一部分紅衛兵在江青的指揮下繼續偷偷地進行破壞時,周恩來要求浙江省委立即把墓修好,並將修好后的墓地照片送到北京。后周恩來請章士釗先生帶去香港,轉交給蔣介石。
林彪事件發生后,在毛澤東的提議下,周恩來主持中央日常工作,他抓住時機,及時調整對外政策,對對台工作的損失做了大量補救工作。1972年,為了適應對台工作新發展的需要,周恩來親自做工作下指示,將人民大會堂中一個已被別省使用的較大的廳改為台灣廳,並邀請台灣同胞參加台灣廳的籌建﹔他對從海外歸來的台胞們說:把那個較大的廳改為台灣廳,讓台灣同胞用,是很有意義的。在周恩來的積極努力下,從1973年起,中國台灣民主同盟總部恢復工作,這是自“文革”中各民主黨派被停止活動后,最早恢復領導工作的民主黨派之一。
1975年底,周恩來在病重期間,仍把中聯部的負責同志請到床前,詢問對台工作情況,囑托加強聯系,創造條件爭取早日實現祖國統一。周恩來逝世后,鄧穎超根據他生前的遺願,把骨灰盒放在人民大會堂的台灣廳,以表示他對統一祖國“鞠躬盡瘁、死而未已”的精神。 (三)從發展上看,“一國兩制”構想正是為和平解決台灣問題而考慮的
由於主客觀各方面的原因,毛澤東、周恩來關於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設想,沒有能夠在他們生前得以實現。但歷史並沒有因此而中斷。
周恩來、毛澤東相繼逝世后,以鄧小平為核心的第二代領導集體,繼承先人遺志,完成未競事業,很快便把台灣問題提到黨中央的議事日程。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公報在提到台灣問題時,首次沒有使用“解放”一詞,而代之的是更為貼切的“回歸”。1979年元旦,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告台灣同胞書》,宣布了關於台灣回歸祖國,實現國家統一的大政方針。同年1月,鄧小平在訪美期間指出:我們不再用“解放台灣”這個提法了,隻要台灣回歸祖國,我們尊重那裡的現實和現行制度。同時,他進一步明確:台灣作為一個地方政府當局,它擁有自己的權力,但必須是在一個中國的條件下﹔所謂保留就是它有自己一定的軍隊,同外國的貿易、商業關系可以繼續,民間交往可以繼續,現行的政策、現行的生活方式可以不變,資本主義的經濟可以不變……這個要求就是一條,一個中國,不是兩個中國。鄧小平的這段講話,可以說是第二代領導集體對台工作新的指導方針,它既是對毛澤東、周恩來提出概括的“一綱四目”的發展和創新,也是第一次比較明確地勾畫了統一后台灣社會的大體輪廓,初步形成了“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思想。隨著“一國兩制”構想的逐步完善,中央提出了對台工作的“九條方針”。1984年2月,在中英談判取得明顯成果時,鄧小平對外鄭重宣布:把“我們提出的大陸與台灣統一的方式”運用於香港、澳門問題的解決。在“一國兩制”方針的指導下,通過黨的第二代領導集體的努力,《中英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和《中葡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正式簽定。
1989年6月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產生了以江澤民為核心的第三代領導集體,他們不負眾望,在當年的國慶講話中,深切緬懷毛澤東、周恩來對祖國統一所作的卓越貢獻,盛贊“一國兩制”構想給祖國統一帶來的光明前景。在香港回歸交接儀式上,江澤民深刻闡明了對香港實行“一國兩制”的政策,滿懷深情地指出:在這偉大的歷史時刻,我們深切懷念為中華民族振興和祖國統一建立了豐功偉績的毛澤東、周恩來、劉少奇、朱德等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和新中國的締造者,深切懷念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和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創立者鄧小平同志。我們一定繼承他們的遺志,把香港的事情辦好,把澳門的事情辦好,把實現祖國現代化和完成台灣回歸、祖國統一的事情辦好。
“一綱四目”是為解決台灣問題而制定的,“一國兩制”首先也是為解決台灣問題而考慮的,現在“一國兩制”在解決香港、澳門問題上樹立了光輝的典范。我們相信,經過兩岸人民的努力,“一國兩制”必定最后在台灣得以實現。
(作者單位:解放軍第一軍醫大學)
注 釋:
①《毛澤東選集》第5卷,第22頁。
②、⑦、⑧《周恩來選集》下卷,第38頁、第200頁、第202頁。
③《肖勁光回憶錄》續集,第26頁。
④、⑥王炳南《中美會談九年回顧》第41-42頁、第34頁。
⑤《中美關系資料匯編》第二輯下冊,第2250頁。
⑨《華聲報》1994年5月 17日。
⑩《人民日報》1958年10月 25日。
11《台灣問題重要文獻資料》第452頁。
《周恩來百周年紀念論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