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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來對故居“約法三章”是什麼?

2019年01月16日10:55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編者按:《紅岩春秋》發表文章《周恩來與<房>》中記述了周恩來生前曾說過:“退休后,要寫一部小說《房》。”由於諸多因素,周恩來撰寫《房》的心願沒能實現。為了把故居處理好,周恩來經常向家人了解情況並叮囑家人“約法三章”:1、不要讓人去參觀﹔2、不准動員住在裡面的居民搬家﹔3、房子壞了不准維修。現對原文摘編如下:

  周恩來生前曾說過:“退休后,要寫一部小說《房》。”由於諸多因素,周恩來撰寫《房》的心願沒能實現。但是,周恩來的一生,用物質的和非物質的兩種文化形態,給后人留下了有關“房”的日記、談話、書信等史料,仍使我們讀到了一部有形與無形相結合的傳世著作。

  叮囑家人,“約法三章”

  為了把故居處理好,周恩來經常向家人了解情況。據周恩來的堂侄媳孫桂雲回憶,20世紀60年代和70年代,周恩來兩次向她了解故居情況,並且交待了處理意見:一次是“1961年8月,我第二次去北京,一天伯伯對我說:‘家裡的房子全部要讓人住,不要空著,空著浪費。’又說:‘你們不要說出我住過的房屋,叫鄰居也不要說。’我根據當時縣委的安排,向伯伯匯報說:‘有的已做縣委學習室,有的做兒童圖書館,其余的大部分讓居民住了。’伯伯聽了說:‘房子要處理掉,拆掉了可以蓋工廠,可以蓋學校’”。再一次是“1974年8月1日晚,我最后一次見到伯伯。伯伯第一句話就問起家裡的房子問題。伯伯問我:‘還有沒有人去(參觀房子)?’我說:‘縣委很重視,層層向下傳達了,不准去參觀。但外地還是不斷有人去。’伯伯說:‘你們要勸說去參觀的人到韶山去瞻仰毛主席舊居。’接著又說:‘要把我住過的房子拆掉,不能和毛的舊居比。你們的住屋,可以拆到別處去蓋。’伯母(鄧穎超)說:‘你們拆遷,我們給錢。’我說:‘拆房子要經地方政府的批准。’伯伯點點頭。但是伯伯說:‘壞了就不要修了,壞一間,拆一間,統統拆掉了,我也就放心了’”。

  據時任縣委辦事組王寶瑾的的回憶錄記載,“文革”期間國務院辦公室負責人吳慶彤受周恩來委托,打電話給淮安縣委負責人談故居處理問題嚴格規定“約法三章”的真相是:“1973年11月13日晚上9時,我在縣委辦事組值班,國務院辦公室負責人吳慶彤打來了電話,電話是我接的。吳慶彤說:‘要縣委負責人接電話。’當時正好劉守庭副書記在場,我把電話交劉接。(吳在電話中說):‘總理聽到了反映:1、要動員住在他家裡的人搬家﹔2、要維修﹔3、要開放讓人參觀。是否是這個情況?總理要縣委調查后向國務院辦公室匯報。’我一一記錄在電話記錄簿上,第二天立即向縣委常委做了匯報。1973年11月14日,我帶著吳慶彤在電話中提到的3個問題,觀察了總理故居,並詢問了總理侄兒周爾輝同志,周爾輝同志說:‘沒有叫人搬家的,也沒有維修,僅僅是外地有人來看看。’晚上,我就向國務院做了匯報。1973年11月17日,國務院又來電話,還是我接的。吳慶彤傳達了總理的3條指示:

  1、不要讓人去參觀﹔

  2、不准動員住在裡面的居民搬家﹔

  3、房子壞了不准維修。

  1 9 7 3年1 1月1 8日,縣委常委開會研究(參加的人員有王永保、姚澤、江維邦、劉守庭、楊錦富),做了3項決定:1、不動員住在裡面的居民搬家﹔2、不准維修房屋﹔3、我們要在機關干部會議上動員,不組織、不帶領人去參觀。江(維邦)書記說:‘要把總理意見和縣委這3條,要向地委辦公室匯報。’當晚我又向國務院做了匯報。吳慶彤主任說:‘把你們這3條,我向總理匯報。’1973年11月30日晚,吳慶彤又來電話,說:‘你們的3條,我已向總理匯報了,總理表示滿意。他說,以后要派人檢查你們的執行情況。’1973年12月5日夜裡,吳慶彤來電話,指明要縣委書記江維邦接電話,問他是否知道那‘3條’?是否執行了?江回答道:‘已執行了。’”

  從此,周恩來對故居的“約法三章”,就在干部群眾中傳開了。簡單幾字的“約法三章”,令我們對周恩來嚴格要求自己、絕不宣傳自己的崇高精神油生崇敬之情,更加自覺地傳承和弘揚下去。

(責編:唐璐、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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