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小草
2018年08月24日15:34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自己有房還長期佔著公房不退,不但沒有居住還拿來打麻將,對周圍群眾造成惡劣影響!”日前,福建省南平市紀委監委通報了建陽區潭城街道辦事處副主任游啟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佔用公房的問題。游啟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8月20日中國紀檢監察網)
在區紀委調查組亮出“撒手锏”——兩份由游啟華簽字確認的清退公房通知書之前,游啟華堅持認為自己佔用公房並沒有違紀。“以前覺得房子是公家的,佔用一點沒關系,沒想到你們這麼認真。”認識到錯誤后他向調查組表示,願意接受處理並立即將佔用的公房騰退。
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作風建設的不斷深入,飽受詬病的公車私用、公款吃請、公費旅游等現象已大有好轉。然而,在少數人潛意識裡,凡是提到“公家”的東西,隻要無人監督、涉及金額不大,就約等於“可以佔”“不佔白不佔”。小到用單位的固定電話跟朋友煲個電話粥、坐公車出門辦事“順道”接個親戚回家﹔大到利用“關系”在買房時享受“內定名額”“低價團購”等等。這些以利用職務之便圖個“方便”、圖點“優惠”的現象,似乎是約定俗成的“慣例”,從中獲益的干部不在少數。
然而,存在並不意味著合理。“慣例”的背后,一方面反映著少數干部畸形的價值觀。或視能佔到公家“便宜”、能享受“特殊待遇”為個人的本事能耐﹔或將以職務之便謀取的私利視作本身待遇不理想的一種“”彌補。更深層次地,則凸顯出一些干部特權思想根深蒂固,黨性修養弱化、政治覺悟不高、紀律規矩意識淡薄。
“輕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小貪小佔看似價值不高,有的甚至難以查處定責,顯得極為隱秘,但“量變引起質變”是亙古不變的真理。很多“小事”看似“不起眼”“沒什麼”,往往卻能成為個人滑向違法亂紀甚至犯罪的深淵,鑄就令人始料未及的大禍。回顧近年來查處的反面典型,無一不是在小恩小惠前未守住“小節”,任由貪欲不斷膨脹,最終導致紀律紅線、道德底線連連“失守”。
那麼,在日常工作中,尤其是在無人監督的情況下,一邊是“公權”、一邊是“私利”,該如何取舍才能既合規矩、又合情理?老一輩的革命家用行動為我們作出了表率。毛澤東同志曾為自己定下三條原則:“戀親,但不為親徇私﹔念舊,但不為舊謀利﹔濟親,但不以公濟私。”﹔周恩來多次提醒司機,凡是他本人乘車處理了私事,都要記賬入冊,月底從工資中一並扣除車費,“絕不能佔公家一分錢便宜”……
“高風亮節”“廉潔公正”,從來不止是刻在牌匾上、寫在歷史書中的“優良品質”,它們需要我們一代又一代共產黨人去堅守、傳承和發揚。無論身處什麼時代,也無論職務是高是低,隻要能在權力面前、在大事小事面前,嚴守邊界、不越雷池半步,都能彰顯出共產黨人的信仰與本色。
公家的“便宜”佔不得。“權力”姓“公”不姓“私”,一切看似可用作謀取私利、佔得“便宜”的“職權”,都是黨和人民賦予的,而不是隻屬於“某個人”或“某些人”。隻有徹底杜絕“佔便宜”、享受“特權”的不良心態,做到慎獨、慎微、慎初,才能使手中的“權力”保持更高的“純度”,成為經得住誘惑、擋得了風雨的人民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