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首頁人民網首頁|頻道首頁|網站地圖
領袖人物紀念館>>周恩來紀念網

周恩來開拓中日友好事業的寶貴啟示

孫大力

2018年02月22日11:30    來源:人民網

  周恩來為中日友好事業做出的卓越貢獻,已為中日兩國人民所熟知。

  把握歷史發展的總趨勢

  中日兩國地理上相近,文化上相通,有著數千年友好交往的歷史。但是自1894年起,日本先后對中國發動了兩次侵略戰爭。在長達半個世紀的時間裡,日本侵略者在中國的領土上,大片割佔土地,瘋狂掠奪資源,肆意摧殘文化,野蠻屠殺人民,犯下了世人憤慨的罪行。

  不僅如此,新中國成立后,日本政府又繼續與中國人民為敵。1951年9月,在美國指使下,日本政府在排斥中國參加的情況下,片面與第二次世界大戰的交戰國締結了“舊金山和約”,表明其仍未與中國結束戰爭狀態。1952年4月28日,又同已被中國人民拋棄的蔣介石集團簽訂了所謂“和平條約”。這對於飽受日本侵略之苦的中國人民來說,無異於舊賬未還,又欠新債。當時,對於中日兩國能否重新友好這樣的問題,許多人都心存疑慮。

  對日本政府的上述行動,周恩來立即代表中國政府表示了嚴正抗議,宣布“舊金山和約”和“日台和約”是對中國人民的公開侮辱,是非法的。中國人民絕對不能承認。但同時他又指出:日本政府的這些行為是與日本所有愛國人民爭取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結束戰爭狀態,恢復和平關系的願望絕對違反的。中國人民願意與日本人民和平相處,友好團結,互通貿易,互相尊重民族獨立和國家主權,以保障遠東和平,隻有這樣,才對中日兩國和人民都有利。表示了對中日兩國重新實現友好的堅定信心。1952年,第一批日本客人來訪時他又指出:我國與日本由於地理上的關系,在歷史上存在著悠久的貿易聯系,中日兩國人民如果能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恢復正常的貿易關系,這將大大有利於兩國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①在他的推動下,中日雙方順利簽署了戰后第一個中日民間貿易協定。

  由於日本政府追隨美國參與了對新中國的封鎖禁運政策,使第一個中日民間貿易協議的執行一再遇到阻撓和限制,不得不宣布延期。但周恩來此時仍對中日間的經貿交流充滿信心。他向日本外賓不止一次談到:“日本是中國的近鄰,在和平共處的基礎上,中日貿易的發展和經濟的交流,是完全有它的廣闊前途的。”②雖然今天中日之間的貿易量很小,但總有一天“會水到渠成,日本撤銷對台灣的承認,中日會恢復邦交。”③此后,直到中日邦交實現正常化,在20年的漫長歲月裡,盡管中日關系不斷發生波折,兩國的友好交往也一再遇到困難,但周恩來始終堅信:中日友好是大勢所趨,中日邦交正常化一定會實現。這種信念同時也在感染、鼓舞著從事對日工作的人們,成為克服一切困難,推進中日友好事業的強大動力。

  那麼,這種信心的根據何在呢?從周恩來與日本朋友的長期交往中不難看出,對於中日兩國歷史的全面觀察和對於歷史經驗的正確總結,就是這種信心的根據所在。

  首先是全面地看兩千年的中日關系史。周恩來曾多次向日本朋友談到:“從中日關系的歷史來看,我們兩千多年來是和平共處的。”“隻有兩個時期敵對過,但時間很短。一次是元朝進攻日本失敗了﹔明朝時,日本進攻我們也失敗了。另外一次是甲午戰爭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時,經過了50年,時間比較長,但從2000年的歷史看來,這只是一瞬,”“同兩千年比較起來,50年的時間是很短暫的,而且已經成為過去。我們應該往前看,應該努力促進中日兩國友好關系,恢復邦交,發展經濟文化交流。④

  其次是全面地看50年的日本侵華史。周恩來在嚴厲譴責日本軍國主義者侵略罪行的同時,反復強調這些侵略給兩國人民帶來的危害。他曾對日本客人多次談到:“日本軍國主義分子的對外侵略罪行,不僅使中國人民和遠東人民遭受了巨大損失,而且同時也使日本人民蒙受了空前未有的災難。”所以,戰后才有越來越多的人民反對軍國主義復活。“我們兩國人民都是軍國主義這個反面教員使我們覺悟起來的。”⑤他還多次對從事對日工作的人講:要把日本人民與日本軍國主義區別開,戰爭責任不在日本人民身上,日本人民也遭受了戰爭帶來的災難,要向人民群眾多作說服解釋工作。⑥因此,50年的歷史同樣說明:中日兩國有著發展友好關系的共同基礎。

  再次是從兩國的現實處境看,周恩來認為,中日兩國在戰后都面臨著避免重蹈歷史覆轍,進行和平發展的現實課題。中國的建設需要引進先進設備和技術,日本是工業產品出口國,不會也不可能放棄中國這個大市場。特別是日本的中小企業需要和中國做買賣,這是一個不可逆轉的大趨勢。這就要求中日兩國必須和平共處,實現關系正常化,為兩國的和平發展創造條件。這是對中日友好事業充滿信心的重要現實依據。

  上述觀察問題的方法概括起來,就是站在歷史的高度,吸取歷史的教訓,看清和平友好這個歷史發展的總趨勢,樹立起發展中日友好事業的信心。幾十年的實踐証明,隻要堅持這樣的認識方法,就能順應歷史發展的潮流,保持堅定的信念,不斷推動中日友好事業向前發展,而不為一時的波折或眼前的困難所迷惑。這一點,在中日兩國關系仍不時發生障礙的今天,仍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充分發揮民間外交的作用

  戰后的中日關系經過了一條從民間外交開始,以民促官,到半民半官、最后實現邦交正常化的發展道路。這其中,民間外交一直在起著重要的作用。而這一作用的實現,則是與周恩來的親自關懷和精心指導分不開的。

  1952年4月,為打破帝國主義的封鎖,促進東西方貿易,蘇聯政府決定在莫斯科舉辦國際經濟會議,我國應邀派團參加。在進行籌備期間,周恩來特意安排我國代表團團長南漢宸以中國人民銀行行長的名義,先后於1951年12月14日和1952年2月24日給一些日本經濟界人士寫信,通報這次會議的目的,邀請他們與會,共商促進國際貿易大計。這封信立即得到了正欲開展日中貿易的日本各界人士的響應。帆足計等三位在野黨國會議員決定不顧政府禁令,以出訪歐洲為名,輾轉去莫斯科赴會。獲此信息后,周恩來立即於3月15日面囑即將出發的中國代表團負責人,要他們屆時主動與出席會議的帆足計等三人接觸,並邀請他們訪華。⑦按照周恩來的部署,中國代表團終於促成了戰后第一批日本客人對新中國的訪問。這次訪問簽署了戰后第一個中日民間貿易協定。

  此后,在周恩來的關懷、推動下,中日兩國民間團體又陸續簽署了漁業、僑民、文化、科學、工會等許多協議,交往日益增多。對此,周恩來曾欣喜地談到:“中日兩國人民在兩國政府尚未來往和簽訂協議的時候,直接辦起外交來,解決了許多問題,對雙方都有利。”兩國人民團體之間多多來往,是很有利於兩國政府關系的改善的。“我看,就照國民外交的方式做下去,日本團體來得更多,我們的團體也多去,把兩國間要做的事情都做了,最后隻剩下兩國外交部長簽字。”⑧以后,周恩來又多次重申了他的這一構想,即從民間外交做起,以民促官,逐步實現兩國關系的正常化。實踐証明,這一構想不僅完全可行,而且非常成功。

  民間外交,不僅開辟了中日兩國戰后發展友好關系的道路,而且,在兩國關系受到破壞,出現倒退時,還起到了不可替代的克服障礙、打破僵局的作用。1957年2月,日本岸信介政府上台后,採取了一系列敵視中國的政策和行動,致使剛剛開展起來的中日民間交流一再遇到限制和破壞。中國政府不得不於1958年5月宣布中斷兩國間的一切經濟文化交流,兩國關系陷入了低潮。這期間,周恩來通過尚未完全斷絕的人員往來,主動邀請一些在日本有影響力的政治家、實業家以民間身份訪華,一方面及時了解、掌握日本各黨派、各階層的動向,尋找修復關系的突破口﹔一方面一再重申中國政府關於中日關系的基本原則,表明中國人民願同日本人民和平友好的願望,溝通了與日本友好人士的相互了解,收到了良好效果。8月,通過廖承志等與日本社會黨代表的接觸,轉達了中國政府關於打開中日關系的政治三原則,即﹔立即停止並不再發生敵視中國的言論或行動﹔停止制造“兩個中國”的陰謀﹔不要阻礙恢復中日兩國關系的正常化。⑨這三項原則很快被日本一些在野黨和友好人士所接受,認為是“極為現實而且有彈性的條件,如果有決心,改善關系也是容易的。”⑩可惜的是日本政府並未做出相應的回應,使兩國關系的改善進展艱難。

  當周恩來得知由於中日貿易停止,使一些依賴中國原料的日本中小企業陷入困境時,馬上指示中國有關方面用“照顧物資”的方式與這些中小企業進行交流。此舉在日本各界極得人心,同時也使岸信介政府受到了孤立,甚至執政黨內部也發生進一步分化,出現了謀求改善中日關系的趨向。當岸信介政府下台后,1960年8月,周恩來又在原來政治三原則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了貿易三原則,即:政府協定,民間合同,個別照顧,並通過會見來訪的日本經濟界人士轉告其政府。貿易三原則的實行,使中斷了兩年的中日貿易得以恢復。在此基礎上,周恩來又通過與日本著名實業家高崎達之助等人的多次磋商,確認了用漸進積累方式推進中日關系正常化的方針,並於1962年11月簽署了由雙方政府要人出面支持的長期綜合性貿易備忘錄。據此雙方又決定互設辦事處,為官方建立經常性聯系的窗口。從而不但為中日貿易開辟了一個新的途徑,而且還把一度陷入僵局的中日關系,由單純的民間交往推進到了“半官半民”的新階段。在此基礎上,十年后兩國終於實現了邦交正常化。這種民間先行、以民促官的方式,正如同周恩來所說,“在國際關系史上也創造了一種新的范例”。11

  在友好交往中堅定地維護國家的統一和主權

  在實現中日邦交正常化的道路上,最大的障礙就是台灣問題。由於受制於美國的對華政策,戰后的幾屆日本內閣在台灣問題上,或是無所作為,維持同蔣介石集團的關系﹔或是公開搞“兩個中國”,企圖使大陸同台灣的分裂狀態長期持續下去,並不時提出一些含糊的論調,以求中國在此問題上退讓。對此,周恩來始終保持著鮮明的原則立場,在事關國家統一和主權的問題上從不含糊。

  從戰后中日恢復交往的初期,周恩來就反復強調:隻有日本政府斷絕同台灣的“外交關系”,廢除“日台條約”,兩國才有可能恢復邦交。如果日本政府繼續敵視中國並保持同蔣介石集團的外交關系,就必然阻礙與新中國締結和約和建立外交關系。“中國人民一向明確地主張中國隻有一個。”“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台灣問題是中國內部的問題,應該由中國自己解決。”12針對一些日本人對中國人民渴望祖國統一的民族感情缺乏認識,希望中國方面能在這個問題上有所鬆動的想法,周恩來還嚴肅地指出:“如果日本不廢除日台‘條約’,另外又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訂和約”,這就會造成“兩個中國”,而且比“兩個中國”更壞。“這裡有個很大的矛盾:台灣說它是代表整個中國的,我們說我們代表整個中國,當然我們才是真正代表全中國人民的。怎麼能同時存在兩個代表全中國人民的中國政府呢?這是極大的矛盾,中國人民決不同意這樣做。國際法上也找不出這種例子,這個道理是講不通的。”13

  上面提到的岸信介內閣執政期間,提出要“以貿易與政治承認脫離的方針努力擴大兩國的貿易”,14即所謂“政治與經濟分離的方針”。當時,這種說法在日本的政治界、經濟界是頗具迷惑力的,一些民間人士也“站在不管政府關系如何,隻要能做生意就好”的立場,希望中國能夠妥協。對此,周恩來在會見日本客人時毫不客氣地揭露了這一方針的實質就在於“抓住台灣不放”,指出:岸信介“並不是不講政治,他的政治就是敵視中國。”在這種狀態下,不能發展貿易關系,因為“民間協定他們可以不承認,可以破壞,所以應該由兩個國家、政府間做的事,必須在政府間進行。”15“中日兩國政治和經濟關系的發展必須結合起來,不能予以分割。”15此后,直到中日建交前,“政經不可分”都成為中國方面關於中日關系的一項不可動搖的原則。

  進入70年代,中日邦交正常化即將提上日程之時,周恩來代表中國政府及時地提出了中日建交的三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台條約”是非法的、無效的,應予廢除。為克服中日關系正常化的最大障礙提供了明確的方針。在同日本各黨派、團體談判建交問題時,中國方面盡管在一些具體問題上相當靈活,做了讓步,但對此三原則,始終是毫不妥協,寸步不讓。例如:1971年10月,日本執政的自民黨干事長保利茂給周恩來寫了一封信,托人轉交到了中國方面,想以此打開日中政府間接觸的渠道。信中表示:“我理解認識到:中國從來隻有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中國的政府,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與中國當時已明確提出的建交三原則相比,少了“唯一的合法政府”幾個字,暗含了台灣當局也可以代表中國的意思。這當然是中國方面不能接受的。開始,有關方面曾決定不接受這封信,但可以同意日方為此信保密的要求。然而周恩來卻認為在原則問題上態度不能含糊,在會見帶信的日本客人時他明確表示:我們不接受這封信,“不能同意‘兩個中國’的內容。”17把此信退了回去。他還在另一場合向日本朋友談到:“堅持原則,復交肯定會實現,歪曲原則是不好的。如果下一屆內閣不行,再等下下一屆內閣,下下下屆內閣也行。”18從而打消了日本方面在台灣問題上對中國存在的幻想。

  又如,1972年7月,周恩來同日本公明黨領導人就中日建交聯合聲明問題進行會談。當日本方面提到“新的田中內閣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正統政府時,”周恩來當即對“正統”二字提出了疑問:不知田中政府中的法律專家說“正統”二字是否有別的意思。因為漢語中有“正統”就有“偏安”。接著,他以中國歷史上的幾次分裂局面為例,說明了“正統”若與“偏安”並存,就意味著國家分裂的道理,使日本方面修改了這一提法。

  再如,1972年 9月,在同日本田中首相率領的代表團正式進行建交談判時,日方有人援引所謂“條約論”,說“日台條約是符合國際法的有效條約,不可能重新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結束戰爭狀態的條約”,周恩來聽后立刻反駁說:“在日本接受舊金山和約簽訂日台和約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經成立。日本無視中國的存在,與逃亡到台灣的蔣介石政權謀求結束戰爭狀態,簽訂日台和約,這本身就是非法的、無效的,因此必須廢除。”19盡管當時周恩來一再強調要“求大同,存小異”,並本著這一精神做了讓步,照顧了對方處境,解決了一些難題,但他並不因此而回避必要的爭論。原則性和靈活性的結合,在他身上得到了相當完美的體現,給人留下了深刻印象。田中首相身歷其境后對周恩來作了這樣的評價:“身體像柳一樣柔軟,心像磐石般堅硬。”20

  上述在祖國統一和主權問題上的毫不妥協的做法,不但沒有妨礙反而更加推動了中日邦交正常化的進程﹔不但沒有失去反而更加贏得了日本方面的理解,令日本朋友們更加折服。

  妥善處理戰爭遺留問題

  日本政府發動的侵華戰爭,造成了戰后中日之間的一系列遺留問題,如僑民問題、戰犯問題、賠償問題等等。發動侵略時,日本政府考慮的只是如何滿足其統治集團的野心﹔而處理戰后問題,中國共產黨及其領導的政府則完全是為了廣大人民的長遠利益。從人民的長遠利益出發,本著戰爭不應由人民來承擔責任,要把日本政府和日本人民、日本政府中的決策者和一般人相區別的原則,中國政府不念舊惡,以德報怨,妥善地解決了一系列戰爭遺留問題。而周恩來在解決這些問題時所體現的寬闊胸懷和遠見卓識,則不僅保証了這些問題本身的成功解決,而且還對中日友好事業的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以下三件事清楚地反映了這一點。

  一是從1952年到1958年,中國政府通過紅十字會出面,把戰后留在中國的日本軍人及其家屬,先后分21批共約35000人送回了日本。當時,周恩來曾把這批人看作是“友好的種子”,他說:“許多日軍放下武器之后,並沒有回國,而是和一部分日本僑民一道參加了中國人民解放軍,有的在醫院當醫生、護士,有的在工廠當工程師,有的在學校當教員。昨天還在打仗,今天就成了朋友。中國人民相信他們,沒有記仇。”“在工廠中,中國人信任日本工程師,一同把機器轉動起來。在科學院,中國的科學工作者相信日本科學工作者的研究成果。這是友誼,可以說是真正的友誼,可靠的友誼。”“在這種友誼的基礎上改善中日關系是完全可能的”21

  二是1956年6月到9月,中國政府決定對我國關押的包括蘇聯政府戰后移交的1000多名戰爭罪犯進行寬大處理,分三批宣布免予起訴,釋放回國。隻對其中罪行較重的45人予以判刑。6月28日,周恩來對此作說明時還講到:如果他們在服刑期間表現良好,可以提前釋放,對年老、患病或身體不好的還可以考慮假釋。可以邀請戰犯的家屬來中國訪問,看看自己的親人。40多人對1000多人來說,比例是很小的。我們為什麼要對這一小部分戰犯判刑呢?這是因為對中國人民要有一個交代。這40多人將來也是要回到日本的。這樣處理是為了表明,中國政府是真正希望結束兩國之間的不愉快歷史,開始中日間全面的友好合作。22這種既確認了侵略罪行,又寬大為懷、通情達理的做法,贏得了日本社會各界的普遍好感。特別是一些曾參加過侵華戰爭的人,更加“從內心深處感到對不起中國人民,切膚之痛,后悔莫及。”“沒有任何理由再把中國人民當作敵人了。”23

  三是關於戰后賠償問題。在日本發動的侵略戰爭中蒙受了巨大災難的中國人民毫無疑問地擁有要求戰爭賠償的權利,但是,曾長期承受巨額賠款重負的中國人民,深知這種賠償對於日本人民來說是一種什麼樣的負擔,會帶來什麼樣的后果。作為代表人民利益的中國共產黨,當然不願看到自己曾受過的災難再在日本人民頭上重演。因此,早在1956年11月,當日中友協首任會長鬆本治一郎先生為日本發動的侵略戰爭向周恩來表示歉意時,周恩來當即明確回答:“日本人民是無罪的。中國根本沒有向日本要求賠償的意思。”24對於中國政府的這一態度,有些人一時難以理解,為此,周恩來又講了這樣的道理:1.中國不向日本索取巨額(戰爭)賠款。中國不依靠外力——即日本的賠款來進行經濟建設。2.不應忘記,第一次世界大戰后,在巨額戰爭賠款重壓下的德國,終於孕育出納粹這一歷史教訓。3.把老一代所犯的罪惡,讓無辜的年輕一代長期償還,是不合適的。25“我們自己吃過賠款的虧,甲午戰爭,中國賠款二億兩白銀﹔庚子事件,中國賠款四億五千萬兩,直到抗日戰爭還沒有賠完。鑒於這個教訓,毛主席說,賠款要不得,要了賠款會加重日本人民的負擔。雖然半個世紀來日本欺負我們,現在平等了,我們和日本人民友好,才能使他們起變化。26

  1972年中日即將舉行建交談判前夕,日本方面仍對賠償問題不放心,來訪的日本客人頻頻詢問中國方面對此問題的態度。對此,周恩來再次明確答復:“我國不要求日本賠款。因為日本人民同我國人民一樣,都是日本軍閥的受害者。如果現在日本還有軍閥的話,我們將要求賠款。但現在日本沒有軍閥,所以,如果要求賠款,那將是要也是受害者的日本人民來支付賠款。這從我國的意識形態來說也是不行的。”27最后,在中日建交聯合聲明中明確記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宣布:為了中日兩國人民的友誼,放棄對日本國的戰爭賠償要求。”使這一最大的戰爭遺留問題終於得到了妥善處理。

  回顧中日建交后兩國關系經歷的風風雨雨,上述問題的處理有些可能並未得到令人滿意的結果,其根源主要在日本政府至今仍未對侵略歷史作出應有反省,以致人們對上述處理不免產生疑問。但是,如果我們用長遠的全面的眼光來審視這些事情的話,恐怕就應當看到:

  第一,日本政府對於侵略歷史缺乏反省態度的原因,並不在於中國政府對戰后遺留問題的處理,而是戰后美國政府出於冷戰需要對日本侵略勢力採取保護和扶植政策釀成的后果。侵略罪行未得到徹底清算,責任完全在戰后日本的實際統治者——美國佔領軍和日本政府,決不在於戰爭受害國是否索取了戰爭賠償。那些得到了日本賠償的東南亞國家也同樣沒有換來日本政府的應有反省。

  第二,中國政府的上述寬大處理是有原則有前提的。這就是日本政府必須承認自己所犯的侵略罪行,必須使軍國主義不再復活。在建交談判時中國方面已表示了不要賠償的意思后,周恩來仍明白無誤地告訴日方:遭受戰爭損失的主要的是中國大陸,我們有戰爭賠償的要求權。但是,為了使兩國人民兩千年歷史的友好關系能夠得到恢復和發展,中國人民寧願不提這一要求。就是說,放棄賠款的目的,一是為了和平友好﹔二是為使軍國主義不再復活,是從這個大局著眼。

  第三,要求戰爭賠償,隻能加重日本人民的負擔,並不能使真正的軍國主義分子受到應有懲罰。而放棄賠款要求,卻能使廣大日本人民受到深刻教育。前日中友協會長宇都宮德馬先生后來曾說過:“假使要日本拿出500億美元的賠款,按當時的日本經濟能力來說,也需要用50年才能支付清,那肯定會阻礙日本經濟的成長發展,結果也不會有今天的日本。這一點是不應忘記的!新中國之所以放棄賠款要求,就是因為中國人民和中國政府珍視日中友好,誠心誠意希望兩國子子孫孫友好下去。”28這番話,可以說是表達了大多數日本人民的看法。正是基於這一認識,才使越來越多的日本人包括不少以前對中國缺乏了解甚至反對過中國的人都成了中國人民的朋友,樹立起了必須與中國友好的堅定信念。隨著這種信念在日本人民中的世代相傳,復活軍國主義的社會基礎將逐漸被削弱,中日友好事業的根基將日益鞏固。近年來,盡管日本的右翼勢力仍在不時為軍國主義張目,制造事端,但仔細觀察,他們的追隨者很少,隻不過是受到了日本執政黨的某種縱容,才敢如此囂張。但這隻能使他們在本國乃至亞洲人民面前愈加孤立,喚起人們對於軍國主義者的警惕,起到反面教員的作用。

  如此看來,中國政府在處理戰后遺留問題上的寬懷大度,還是值得的。

  (作者單位:中央黨史研究室)

  注 釋:

  ①、⑥《不盡的思念》第402頁。

  ②、④、⑨、11、14、15《戰后中日關系文獻集》(1945—1970),第150—151頁,第211和558頁、第396頁、第313頁、第425頁、第439頁。

  ③、⑧、10、12、13、21、22《周恩來外交文選》第228頁、第171頁、第187頁、第227頁、第341頁、第88頁、第169頁。

  ⑤《周恩來外交活動大事記》第629頁。

  ⑦參見《周恩來年譜》1949—1976上卷,第226頁。

  17、19、20參見古川萬太郎著:戰后日中關系史》第 389—391頁、第436頁、第435頁。

  24、25、27、28《日本人心目中的周恩來》第44頁、第 228頁、第158頁、第 168頁。

  16《人民日報》,1959年9月21日。

  18日本《讀賣新聞》1971年9月 3日。

  23 摘自藤田茂等《告日本國民書》,日本《朝日新聞》1958年10月 20日。

  《周恩來年譜》1949—1976下卷,第557頁。

  《周恩來百周年紀念論文集》

 

(責編:唐璐、張鑫)

推薦閱讀

光輝一生

全黨楷模

周恩來紀念場館

國內紀念地 海外紀念地巴黎戈德弗魯瓦大街 巴基斯坦周恩來路 巴黎花神咖啡館 朝鮮咸興周恩來銅像 德國柏林聯邦大道 日本嵐山詩碑 亞非會議紀念博物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