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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風存天地 家訓重千鈞——重溫周恩來總理的“十條家規”

2026年01月09日10:58    

1月8日是敬愛的周恩來總理逝世50周年紀念日。當我們再次翻開歷史的篇章,重溫那著名的“十條家規”,緬懷他身后未留一文私產、骨灰撒入江海的清白一生,超越時空的精神力量,依然震撼人心。

周總理的“十條家規”,早已成為共產黨人家風建設的典范。其內容朴素而嚴苛:晚輩不准丟下工作專程探望、來者一律住招待所、一律到食堂排隊買飯、不許請客送禮、不許動用公車、不許說出與總理的關系、生活要艱苦朴素、不謀私利、不搞特殊化……這些規定,看似是對親人的“不近人情”,實則是對親情最深沉的愛護,是對人民賦予的權力最敬畏的守護。總理用一生的實踐,踐行了“我是國家的總理,不是周家的總理”的庄嚴承諾。五十年后的今天,“十條家規”所蘊含的公私分明、清正廉潔、艱苦奮斗的精神內核,不僅沒有過時,反而在新的時代背景下煥發出更為深刻的警示意義和教育價值。

重溫“十條家規”,我們當思“公私之辨”。周總理嚴格分清“公”與“私”的界限,公車不私用,公費醫療不為親屬謀利,甚至在接待外賓途中理發也要自費。這種“公私分明”的原則,是黨員干部廉潔從政的根本底線。反觀當下,一些腐敗案件中,領導干部正是在“公私不分”中迷失了方向,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上演“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的丑劇。周總理的家規提醒我們,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只能用來為人民服務,絕不能成為惠及親友的“私產”。在全面從嚴治黨的今天,每一位黨員干部都應以“十條家規”為鏡,時常審視自己在處理公與私、義與利、是與非時的態度,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重溫“十條家規”,我們當悟“嚴管之愛”。周總理對親屬的嚴格要求,本質上是一種深沉的愛。他拒絕為失業的親戚安排工作,而是要求他們自食其力﹔他拒絕修繕祖宅,甚至自掏腰包支付修繕費並請求平墳深葬。這種“嚴”,是為了防止親屬滋生特權思想,是為了讓他們在社會中靠自己的奮斗立足。這與當下一些領導干部對家屬子女溺愛縱容,甚至不惜違紀違法為其鋪路,形成了鮮明對比。真正的親情,不是利用權力為他們遮風擋雨、鋪就坦途,而是傳承正直、廉潔、奮斗的良好家風,讓他們擁有自立於社會的能力和正直做人的底氣。

重溫“十條家規”,我們當行“清廉之舉”。周總理和鄧穎超同志一生清貧,身后將全部積蓄作為黨費交給了組織,骨灰撒在祖國的江河大地,真正做到了“大無大有”“鞠躬盡瘁,死而后已”。這份徹底的無私與清廉,是共產黨人精神境界的最高體現。在物質生活日益豐富的今天,我們更需警惕奢靡享樂之風的侵蝕。周總理的清廉風范,是滌蕩我們心靈的清泉,提醒我們無論身處何位,都應保持艱苦朴素的本色,不貪圖享樂,不追求特權,將有限的精力投入到無限的為人民服務之中。

“十條家規”不僅是周總理留給親屬的寶貴財富,更是留給全體黨員干部乃至整個中華民族的精神遺產。在周總理逝世50周年之際,我們重溫“十條家規”,不僅是為了緬懷,更是為了傳承。讓我們將這份崇高的精神內化於心、外化於行,在各自的崗位上,嚴於律己,廉潔齊家,以實際行動告慰總理的在天之靈,讓清風正氣在新時代的征程上不斷充盈,匯聚成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磅礡力量。(胡波)

來源:交匯點新聞

(責編:張鑫、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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