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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海关都不清楚" 周恩来点将孔原筹建海关总署【2】

何立波

2020年11月18日11:3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主持筹建海关座谈会,发布海关总署第一号通告

  1949年9月23日至10月16日,孔原主持召开了筹建新中国海关座谈会,来自全国各地海关工作人员代表36人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开幕时,会议主持人孔原详细地说明了会议召开的目的是了解情况,交换经验,商谈今后人民海关工作的方针任务,准备建立新的中央海关组织机构并使到会各地代表能借以互相学习、互相认识及互相联系。除汇报外,会议规定研讨下列问题:(一)人民海关工作的方针任务和业务范围;(二)全国海关组织机构及领导系统;(三)新中央海关总署的任务及组织条例草案;(四)若干海关行政的与业务的问题,如验征、税则、查缉、海务、统计及人事等。

  在工作汇报中,东北、旅大、山东等海关的代表报告了在抗日战争及自卫战争的艰苦环境中怎样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研究出一套新的海关组织机构、人事制度、税则税率及进出口货物管理等办法,并指出在对敌经济斗争的实践中证明了它的正确性。新解放区的天津、上海、汉口等海关代表的报告中,介绍了旧海关的一套办法及解放后接管及初步改造的情况。通过大家的座谈,一方面使老解放区代表感觉到由于从战争到和平建设,从偏僻分散的乡村到复杂集中的城市,过去比较简单的制度办法有加以充实、提高的必要。另一方面,使新解放区旧海关人员深切体会到许多旧的章则制度完全是为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及官僚资本主义服务的,今天有加以重新考虑及改造之必要。此外,大家都认为统一领导、统一税则税率、统一港口管理等是开展工作所必须解决的问题。

  接着,会议即分组讨论五个专门问题:组织、人事制度、税则验征、查缉及海务港务。先由各地区小组讨论并提出问题,然后各地代表按照问题混合编组深入讨论,组织小组讨论了新海关的任务方针及组织条例草案等问题,人事制度小组研究了人员编制配备、新老干部的团结及薪津职级等问题,税则验征小组交换了关于统一税则税率及修改旧海关管理进出口货物章则等问题,查缉小组提出了关于拟订新缉私条例及统一检查等问题的意见,海务港务小组研讨了关于海务港务工作应否及如何由海关管理等问题。

  汇报及专题讨论结束后,各小组均作书面报告与各项提议以作为建设新海关之参考。会议最后举行了两天关于新海关总署的任务与组织的讨论,并起草新海关的组织条例。在闭幕时,孔原根据会议的情形和发现的问题,着重说明了以下几个问题:(一)海关的历史大变革,不是枝枝节节的而是根本性的变革,是一个革命。因为中国人民的胜利,今天才有可能来实现这变革。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就是怎样把旧的、掌握在帝国主义手中为帝国主义、封建主义与官僚资本主义服务的海关,实行各方面的慎重的改革,使之成为新中国的为人民服务的海关,因此必须在思想上、原则上弄清楚这一问题。(二)海关的任务大体可分为三部分:甲、保护公私合法对外贸易,协同政府其他部门保证实行对外贸易管制政策;乙、根据正确的关税政策征收关税;丙、办理各项海关业务,如缉私、海务及中央政府机关规定的其他事项,应研究怎样由分散到统一。过去的组织办法有些仍有用,应当采取。(三)旧的人事制度是帝国主义统治殖民地的一套有系统的凶恶狡猾而精细的办法,必须从根本上予以否定,予以批判。老解放区海关的人事制度尚未根本地树立起来,但许多经验办法可供参考。今后老解放区干部应着重提高文化水平及业务知识,新解放区干部应特别注意提高政治认识,改造思想,树立为人民服务的观点。旧海关人员大部分应留用,但人事制度应该实行适当的必要的改革。薪金方面应照顾目前大多数人的生活水准与政府的财政困难。(四)此次座谈会是建设新中国海关的准备会议,为建设新的统一的海关作思想上及组织上的准备。这次会议是有成绩的,不但帮助了中央财经委员会了解情况,也帮助了到会的各代表。

  会后,组建海关总署的各项工作全面铺开。同年10月21日,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陈云为首的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正式成立,直接领导海关总署。陈云指出:“要把百年来被帝国主义把持的海关变为为人民服务的、完全自主的、有利于新民主主义国计民生的海关。”孔原率领筹建班子日夜奋战,经过几个月的筹建后,1949年10月25日,受政务院直接领导和政务院财经委员会指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正式成立,孔原被任命为新中国第一任海关总署署长。

  海关总署署长孔原和副署长丁贵堂联合颁布了海关总署第一号通告,全文如下:

  全国各海关:

  海关总署业已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组织法,在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与财政经济委员会领导之下,于北京宣告成立,负责领导与管理全国海关及其事务,并经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孔原为海关总署署长、丁贵堂为副署长。自即日起开始办公,在新的海关章则尚未公布前,全国各海关及其分支机构暂仍在当地最高政府或军管会指导之下,照常努力工作,海关一切事务及关产,均由现任负责人担负全责,所有一切表册报告文件应各备一份呈送北京海关总署。

  特此通告。

  中央人民政府海关总署

  署长 孔原 副署长 丁贵堂

  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这一通告的颁布,标志着中国人民彻底结束了由外籍税务司控制的海关历史,新中国人民海关诞生了。从此,中国国门的钥匙,才真正放到了中国人自己的口袋里。

  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已经完全收回了海关的主权

(责编:唐璐、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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