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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总理对自己和家属都很严格 让侄子劳动教养【2】

2018年08月22日15:09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虽然周总理对亲属要求很严格,但在内心里,他和邓大姐对于那些肯听话,能支持他工作的侄儿侄女却是给予了更多的照顾。像周总理那个回原籍教书的侄媳妇,邓大姐一直对她都很关照,要看病帮助找医生,生活困难也多次给予资助,这种关照一直坚持到邓大姐去世。而对于那个脱下军装的侄女,邓大姐给予的关照就更多了,每年她从内蒙回来,邓大姐都要给她些零用钱或买几件衣服。当时买布得用布票,每个人一年都有定量,有时候邓大姐的布票用完了,她就向我们工作人员借。后来,周总理的那个侄女在内蒙成了家,欠下几百元钱,以她当时一个月几十元钱的收入,很难还清那笔债务。有一次,她来北京,我问她有什么困难,她就和我提起这件事儿,我告诉了邓大姐。听说侄女有困难,邓大姐什么也没多问,立刻拿出几百元钱让我给她。我知道,她是从心里不愿委屈了那些听话的孩子。

  周总理还有一个侄子,以前在国民党部队里当过兵,沾染了很多恶习。解放后,他在山东又到处乱吹自己是周恩来的侄子,还在20世纪60年代初犯了一些很严重的错误。周总理知道后,几次让办公室给当地有关部门写信,提出对他侄子要劳动教养。周总理还特意让有关部门转告他侄子:“要老老实实接受改造,把自己改造成新中国的好公民,如果不痛改前非,就不再认他是我侄子。”在对侄子严格要求的同时,周总理还特别强调,如果侄子家生活有困难不要由政府补助,有什么事情要告诉他,由他自己出钱照顾,不要增加政府的负担。信发出后,当地有关部门没有及时把情况反馈回来,周总理和邓大姐不放心,又几次让办公室催问。周总理、邓大姐对这个侄子的母亲也一直十分关心,他们对她的补助关照一直持续到她去世。

  既严格又关心,这是周总理对自己亲属的一贯原则。20世纪80年代,我在整理周总理和邓大姐的一些遗稿时,还发现过周总理给家乡政府部门的一些信件,内容多是对自己亲戚的一些私事的处理。周总理在处理这些私事的过程中一直强调费用由他负担。

  周总理有一个婶母,20世纪50年代患了重病,一直在淮安县人民医院住院,1956年月10月,淮安县人民医院给周总理写了一封信,报告了他婶母的病情,周总理收到信后没几天就给当地政府写了回信,信的全文如下:

  淮安县人民委员会:

  前几天接到县人民医院一信,知我婶母的病最近又重发,陶华来信说你们也常派人去看望和给治疗,谢谢你们亲切的关心和照顾。

  我婶母的病我知道无法治疗,今后一切治疗还要麻烦你们(请县人民医院治疗好了),不要向外地转治。如果治疗无效,一切后事也请你们代为办理。但要本着节约和简朴的精神办理。现寄去人民币贰百元,作为治疗和办理后事的费用,如不够时请你们先垫付,事后来信说明支付情况,我再补钱去。此致,

  敬礼!

  周恩来(盖章)

  一九五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此信请人民医院负责同志一阅,不另附信。)

  周总理的婶母1956年底去世后,他怕以前寄的钱不够,又嘱咐办公室给地方去信,请他们把费用单据寄来,并拿出由自己的工资补齐差额。后来,周总理的弟媳陶华患病,他也多次把医疗费直接寄给县医院,我在整理东西时就发现淮安县给周总理寄的54.28元的医疗费单据和周总理让办公室汇钱后列的应付款清单。

  对周总理原籍的几间老屋,淮安县政府几次想把这些房子重修一下,周总理知道后坚决反对重修。这件事我在总理办公室工作时曾听说过,但对细节了解不多,直到我在邓大姐 身边工作后,才对周总理的家事有了更多了解,这一方面是因为邓大姐同我讲了很多情况,另一方面是后来有些事都是周总理和邓大姐交给我办的。1992年,我在清理文件时,发现了几封周总理或邓大姐给家乡政府写的信,读后感触特别深。

  1958年,周总理就亲自写信给淮安县政府,认为修房之事“万万不可”,总理在信中这样说:

  “解放初期,县府曾经重修我家房屋,我已经万分不安。当时,我曾考虑过将这所旧屋交给公家处理,但由于我家婶母还在,又恐房子交给公家后,公家拿它作纪念馆更加不好因而拖延至今。

  现在正好乘着这个机会,由我寄钱给你们先将屋子漏的部分修好然后奖(除)陶华住的房子外的全部房院交给公家处理,陶华也不再收房租。此事我将同时函告陶华,并随此信附去人民币50元,如不够用,当再补寄。

  在公家接管房院后,我提出两个请求:一是万不要再拿这所房院做纪念,引人参观。如有人问及,可说我来信否认这是我的出生房屋,而且我反对引人参观。实际上,从我婶母当年来京谈话中得知,我幼时同我寡母居住院的房屋子早已塌为平地了,别人传说,都不可靠。二是如公家无需要,最好不使原住这所房屋子的住户迁移。后一个请求,请你们酌办;前一个请求,无论如何,要求你们答应,否则, 我将不断写信请求,直到你们答应为止。还有,我家有一点坟地,落坐在何方,我已经记不得了。如淮安提倡平坟,有人认出,请即采用深埋法了之,不必再征求我的意见,我先此函告为证。个人家事,麻烦你们甚多,谨致谢意。”

  周总理的这封信寄到淮安后,在当地政府和百姓间引起很大震动。遵照周总理的意见,淮安县政府也没有再修他老家的房屋。

  然而到了1973年,淮安县不知怎的又想起要修房子,这件事传到周总理耳朵里,他十分着急。那年的11月4日,周总理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交待我马上请国务院办公室的吴庆彤同志立即给淮安打电话传达他的意见,吴庆彤当即给淮安县委的一个副书记打了电话。当周总理听说淮安县准备将他家的老屋修缮后作为图书馆后,又让我转达他的了三点指示:第一,不许维修;第二,不许动员院里的住户搬家;第三,不许让人去参观。其实,淮安县早在文革前就已经准备把周总理家的老屋的东院改做图书馆,而且已经占了三间当作书库,这回听了周总理的指示,他们决定停止施工。淮安县还报告说,县里没组织过参观周总理故居这样的活动,但还是有远道而来的参观者,现在他们已经决定,要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不随便带人到那座院子参观,对外地的要求参观者也一概拒绝。这件事,直到吴庆彤办后写了汇报,周总理才放心了。

  1976年,周总理去世后,淮安县又把修周总理故居的事提上了议事日程。周总理的侄子周尔辉听到信儿后立刻给邓大姐写信告知了这一情况。邓大姐接到信后十分不安,她无论如何也不愿意违反周总理的生前的意愿,便亲笔给侄子周尔辉、侄媳孙桂云和淮安县委的领导写了一封信,千叮咛万嘱咐不许修房子。邓大姐在信中强调:“关于整理修建你们的伯伯周恩来同志故居一事,你们及时告知我,这样做很好,你们的三点意见,也是正确的,既遵循周恩来同志生前一贯的主张,所采取坚决反对的立场,同时又照顾到当前形势,从全局、从大局出发,要求县委停修的做法我完全同意。中央亦无此项安排。我作为周恩来同志的家属,作为一个共产党员,我恳切的要求县委同志,立即停止修建之事。并以此信传达层层县委避免今后再出此事。”邓大姐还说,关于修建周恩来同志故居之事,周总理在世时曾多次阻止,恳请县委领导同志们最好能遵照死者的意见办,以作为对他的最好纪念。鉴于当地群众要求建周总理故居的要求很强烈,邓大姐要求他们多向群众做解释工作,说服他们。邓大姐还说她对那些能够理解并执行总理生前愿望的干部群众表示感谢。在信的最后,大姐再次要求县委的同志们批准她的请求,同时希望能得到一个肯定的答复。

  遗憾的是,大姐的这次请求没能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淮安最终还是决定重修周总理故居。对此,邓大姐显得很有些无奈,但她没有再说什么,生前也没去参观过周总理的故居。

(责编:唐璐、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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