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河
2017年06月18日08:5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通过对爱国卫生运动的详细考察,1952年12月11日,周恩来在第二届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作报告时强调:对于卫生工作,我们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必须把爱国卫生运动坚持下去,达到普遍深入和经常化。卫生工作必须与群众运动结合,才能将成绩巩固起来并向前发展。如果不与群众运动结合,卫生工作“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的三大原则就不可能很好地贯彻。周恩来为此建议卫生工作方针增加一条,即“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参见《人民日报》1953年1月4日。)会议接受了这个建议,并将其“作为今后全国卫生工作努力的方向”(贺诚:《为继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而斗争--在第二届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的报告(摘要)》,《北京中医》1953年第2卷第2期。)。12月31日,周恩来签署了政务院《关于一九五三年继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指示》,指示强调指出:“为了保证我国国家建设的顺利进行,为了提高我国人民的健康水平,我们的卫生状况也应继续加速改进,为此,决定1953年在全国范围内应继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指示还根据当时实际情况将中央防疫委员会更名为中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同时提出了一系列爱国卫生运动的具体要求。(参见《新华月报》1953年第2号。)1954年2月,政务院在《关于改变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织机构及其领导关系问题的通知》中指出:“爱国卫生运动的重点是在城市、工矿、学校、交通要道、港口并适当开展农村卫生运动。”“爱国卫生运动必须结合生产,适应当地人民的生活和文化条件,因地制宜地在群众自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办公厅编《卫生法令汇编》(第二辑)(1951年6月-1956年12月),1957年内部印行,第90页。)上述指示和通知及时地为这一时期爱国卫生运动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1955年冬,毛泽东在为中共中央起草的通知中就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工作提出除四害和消灭疾病的任务,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开始向讲究卫生、除害灭病的方向深入发展。1956年1月中共中央《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除了提出“基本上消灭危害人民最严重的疾病”外,也提出了除四害:“从1956年开始,分别在5年、7年或者12年内,在一切可能的地方,基本上消灭老鼠、麻雀、苍蝇、蚊子。”(《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8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第56页。)1956年9月16日,周恩来在《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中对“二五”期间的卫生工作提出如下要求:“几年来,爱国卫生运动在改善环境卫生、减少疾病方面起了重大的作用。……今后应该继续大力开展这一运动,并且使它更加深入和经常化,以进一步改进城市和乡村的环境卫生,减少各种传染病和职业病的发病率。”(《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9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第214页。)在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周恩来等大力促动下,全国各地都制订了讲卫生、除害灭病工作计划,收到很好效果,出现了杭州小营村、南京五老村、山西太阳村等一批先进典型。1958年,周恩来视察了南京的五老村,有力推动了爱国卫生运动的发展。(参见《新中国预防医学历史经验》第2卷,第15页。)
此后虽然由于当时政治环境的影响,爱国卫生运动的发展出现了一些偏差和失误,但周恩来对新中国的爱国卫生运动依然十分关心。1959年4月18日,周恩来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以除四害、消灭主要疾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和以增强人民体质为目的的体育运动,……今后必须继续开展。”(《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2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214页。)1964年12月21日,在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周恩来要求“继续认真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做好疾病的预防工作”(《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9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482页。)。直到1969年7月8日,周恩来在对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关于上海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的情况报告》中批示:“要在报上也作宣传,并可在京、津、沈阳、哈尔滨、石家庄、青岛、南京、杭州、武汉、广州、重庆、成都、兰州、西安这样大城市发起仿照上海的除害灭病的夏季爱国卫生群众运动。全国城乡各地要年年在春初夏中搞一二次,定为常例,不再废除。”(《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309页。)这些讲话和批示,充分体现了周恩来对爱国卫生运动的殷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