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松
2021年02月20日08:44 来源:人民网
在上世纪50年代前期,我国经历了一个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特定历史阶段。关于这一时期党在向社会主义过渡问题上的认识演变,学术界作过许多探讨,且多集中于研究毛泽东、刘少奇的有关论述,或比较他们观点的异同。对周恩来在这方面的思想和实践则研究较少。周恩来作为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之一,在领导国家经济建设的实践中,根据中国的基本国情,对于何时以及如何向社会主义过渡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并提出一些重要观点和独特见解,为丰富中国共产党关于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理论和实践也作出了不应忽视的贡献。
一、“按照《共同纲领》不折不扣地做下去”
在开始筹建新中国时,党对全国胜利以后何时和如何向社会主义过渡问题,还不可能说得很清晰,只是大体上有个轮廓性设想。这就是毛泽东在1948年9月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所说:关于完成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的准备,一,苏联是帮助我们的,首先是帮助我们发展经济;二,中国在经济上完成民族独立,还要一二十年时间;三,“我们努力发展国家经济,由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①。这第三点,是向社会主义过渡整个构想的关键。根据上述基本思路,周恩来在他主持起草的建国大宪章《共同纲领》中,突出体现新中国经济政策的基本精神是照顾四面八方,即实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以使各种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共同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一致通过了这个新民主主义建国纲领。
建国伊始,全党能否高度一致、切实有效地贯彻新民主主义建国纲领,对于恢复和发展生产事业至关重要。当时,党内一些干部对党在目前阶段的纲领缺乏了解,从而在经济恢复工作中主张排挤私人资本,采取一些过分限制和打击私营工商业的做法,党中央及时作了纠正。针对党内存在的急于转变到社会主义的倾向,周恩来有个著名的提法,他说:“这说明一些同志对新民主主义缺乏切实的认识,不相信按照《共同纲领》不折不扣地做下去,社会主义的条件就会逐步具备和成熟。”②这里所说的不是一般地执行共同纲领,而是“要将《共同纲领》一条一条不折不扣地加以实现”③。它重在警醒党内同志,不要在条件不成熟时去做超越现阶段的事;同时也包含另一层意思:既然共同纲领规定的政策,已在实际上保证我们国家和社会稳步走向社会主义,因而不折不扣地实现共同纲领,就是实实在在地为实现社会主义作准备,二者是辩证统一的。这个话周恩来讲得非常透彻。
要彻底实现建国纲领,必须首先明确党在目前阶段的中心任务。周恩来强调说:“解放战争在全国取得基本胜利后,我们的中心工作是恢复和发展生产”;“实现社会主义是我们努力的目标,不是现在的政策”;“在今天,只有巩固与发展新民主主义,才能争取早日实现社会主义”④。这个看法,与刘少奇主张党“现在为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而斗争,在将来要为转变到社会主义制度而斗争”是一致的。这表明,周恩来在把握两个革命的阶段性,即保持新民主主义制度的相对稳定性,以及两个革命之间的承继性,即把努力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作为党的最低纲领与最高纲领相衔接的重要契合点方面,有着相当清醒的认识。
周恩来认为:“私人资本的问题,在我们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过程中是必须解决的”。他指出,在公私关系上,应该以公为主,国营经济是领导成分,它的领导能够保证中国走向社会主义;而在整个工业中占一半的私人资本企业,对国家的经济发展是有很大帮助的,我们容许私人资本主义企业存在,但是要引导它不走旧资本主义的道路,而走新民主主义的道路。在劳资关系上,要采取保护劳动的政策,而对于资方也要给予适当的利润,总之,“必须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而不能脱离这个基础来谈“保护劳动和限制资本”。周恩来强调做好政府工作,决定于处理好新中国经济中的各种关系,特别是公私关系和劳资关系,这样,“经过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使我们的国家健全地、有步骤地、不急躁地走向社会主义”⑤
概括地说,在恢复国民经济时期,周恩来对待向社会主义过渡问题的思想态度有三:一是正确阐明我们同资产阶级有团结还要有斗争,斗争是为了团结;而今天的团结,又是为了明天实现社会主义。二是强调在人民民主专政的条件下,私营经济的发展,不仅不会妨碍我们创造实现社会主义的条件,而且能够“帮助国营经济满足人民多方面的需要”⑥。三是准确把握“不经过新民主主义就不能达到社会主义”的精义,在领导实践中身体力行,真正不折不扣地贯彻《共同纲领》规定的大政方针,并着力纠正实际工作中产生的思想混乱,为繁荣和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进而作好实现社会主义的必要准备,付出了不懈的努力。
二、新民主主义建设时期即过渡时期
1952年6月,毛泽东根据国内三大敌人残余势力已基本肃清的情况,重申:在打倒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故不应再将民族资产阶级称为中间阶级。此时,“三反”、“五反”运动正在紧张进行,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在经济领域内限制与反限制的斗争显得尤其突出。鉴于情况发生了变化,周恩来对待资产阶级问题的侧重点较前有所不同。6月19日,周恩来在中央统战部召开的全国统战部长会议上作了《关于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问题》的讲话。这个讲话的中心就是:“只有明确为社会主义而奋斗,我们才能恰当地解决资产阶级问题”⑦。
在这个基本原则下,周恩来独立地阐述了这样的观点,即国内主要矛盾的转变,不应使我们在资产阶级两面性问题上“发生摇摆”。资产阶级现在仍然有两面性。这种两面性,当然首先要讲资产阶级唯利是图的本质,尤其在“三反”、“五反”运动中,必须明确地把它的本质揭露出来,把资本家的“五毒”去掉,同时,又要承认资产阶级还有积极的进步的一面,我们还要尽量地利用它的积极性进步性。从经济上来说,今天我们的国营经济还不能完全代替它,这就一定要发挥它的积极性。
周恩来接着指出,对于资产阶级分子,应该“用改造的方法来解决”。“所谓改造,在经济上,就是要使他们的经济发展受到限制,但又要使他们有利可图,有适当的发展;在政治上,要吸收他们的代表参加政府,并使他们在政治上受到影响;在文化上,要对他们加强思想教育,逐步地改造他们的思想,以至改造他们的家庭。改造的结果,就会使他们走上《共同纲领》规定的轨道。”⑧
周恩来上述关于资产阶级两面性的透彻见解,不但对于实现“五反”斗争的目的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而且对于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特别是在政治运动期间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党对资产阶级的正确政策,也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对于“五反”运动中有些资本家要求主动“献厂”问题,周恩来认为这是一种“丢包袱”的消极态度,不仅做不到,而且会发生大的偏差。至于将来用什么方法进入社会主义,他认为“总的来说,就是和平转变的道路”,“是要经过一个相当长的时间,而且要转变得很自然,‘水到渠成’。如经过各种国家资本主义的方式,达到阶级消灭,个人愉快”⑨。在这里,周恩来于1952年10月所说经过“国家资本主义的方式”转变到社会主义的设想,较李维汉1953年5月向党中央提交的关于国家资本主义的调查报告,大约早7个月时间。此外,1952年8月周恩来率代表团访问苏联,在送交斯大林的一份报告提纲中,也阐述了对私人工业通过国家资本主义控制在国家手中的方针政策。这表明,周恩来是我们党内较早认识到可以通过各种国家资本主义形式,把私人资本主义企业逐步改造为社会主义企业的领导人之一。
1952年9月至1953年6月,毛泽东根据国内国际形势的变化和进行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各项条件趋于成熟的情况,酝酿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即要在10年到15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周恩来置身于这一重大的战略转折之中,认真考察过渡时期的特点,思索七届二中全会以来实行的新民主主义政策与新的总任务之间的延续性和契合点,就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及其实施作了许多论述和阐释,其中有不少独到的观点和见解。
1953年9月8日,周恩来在政协全国委员会第49次常委扩大会上作题为《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讲话。他首先论证了我国在向社会主义过渡中,采取温和的逐步过渡办法的主客观历史条件,认为现在开始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国际国内形势都是有利的;提出过渡时期的问题,也是适时的。但必须承认还有困难,我国经济、文化的落后状况会使经济建设发生困难;五种经济要使其能够均衡发展,并在新的情况下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关系非常复杂。不估计到这些困难,就会产生盲目冒进情绪。周恩来指出:“一方面,我们反对把社会主义改造看成遥遥无期、停止不前……另一方面,急躁冒进,想一步登天,也是错误的。”⑩
其次,周恩来分析了目前过渡时期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还是一种逐步过渡中的改造,即使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受到限制,成为不完全的私人所有制。就工商业的利润分配来看,是“四马分肥”,资本家还有一份;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土地入股,可以分红;手工业合作社也是如此。这些都不是最后的改造,而是逐步纳入总路线的轨道,逐步引导到社会主义。因此,不要把“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误会为“马上实行社会主义”。
关于将资本主义工商业引上国家资本主义轨道,周恩来着重说明这并不就是将私人企业收归国家所有,国家资本主义从高级到低级形式多种多样,“目前各种形式都要有,一般可以维持原来的形式,不要急于改变”。国家资本主义“只是有限制的资本主义,还需继续改造和提高”。逐步提高的内容很多,如降低成本、提高质量、进行生产改革和增加生产等。对于企图自由发展的私人企业,“限制也不困难,国家的办法很多,比如他要垄断,国家就可以多开个同类的厂。当然,如果不居奇、不垄断,国家就应该允许他们获得一定的利润。”11概括地说,通过社会主义改造,使中国的私营工商业“基本上为国计民生服务,部分地为资本家谋利”,这就是“中国型的国家资本主义”12。在这个过程中,既使私营工商业的消极面受到限制,同时又充分利用了它为国家提供产品,积累资金,训练干部,以及繁荣经济,活跃市场,帮助国营经济满足人民多方面需要等积极作用。
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改造,一个敏感问题就是要不要有新民主主义政策的延续性。1953年2月周恩来、邓小平在起草政协四次会议的政治报告时,曾用过“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已经确立”的提法,毛泽东对此作了删除13,并在提出总路线时,批评“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的提法是“有害的”,“是妨碍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的”;还说继续搞新民主主义“就要犯右倾的错误”。这实际上否定了继续实行新民主主义政策。在这种情况下,周恩来经慎重考虑,确信在过渡时期仍须保持新民主主义政策的延续性。对此,他在9月11日政协常委扩大会的总结中作了这样的表述:过渡时期我国的国家制度,是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但和社会主义制度也不完全相同。“我们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团结四个阶级建立人民民主专政,一直到完成向社会主义的过渡。集中地说,我国新民主主义建设时期,就是逐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也就是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在国民经济比重中逐步增长的时期”14
应该说,过渡时期总路线把“一化三改”的任务明确提到全党面前,是符合当时中国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的,但毛泽东在提出总路线的同时,又批判了“继续搞新民主主义”的思想,这意味着他实际上把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划入了“搞资本主义”的范畴。这不能不说是毛泽东对他自己所创立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一个重大改变。周恩来是长于见微知著的人,在发生上述重大改变的前提下,他仍将过渡时期与新民主主义建设时期并称,显然有其内在的含义,意即揭示全面开始社会主义改造与建国以来的新民主主义建设不是相互排斥的,二者不应割裂开来。换言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并非毛泽东后来所说是“资本主义民主秩序”或“发展资本主义”15。周恩来解释说,经过几年的新民主主义建设,“在绝对数字上公私(经济)都增加了”,“国营(经济)增加得更多”,这意味着整个社会经济在发展,生产力水平在提高,“这个趋势就说明了我国是在向社会主义过渡”16。 “新民主主义建设时期即过渡时期”论点的提出,旨在维护建国以来经实践证明是正确的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理论不致发生断裂。周恩来努力说明过渡时期和新民主主义建设时期一样,实质上就是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步增长、直至占优势的时期。在公私经济此长彼消的长过程中,既要对私营工商业进行全面的社会主义改造,又要使多种经济成分能够均衡发展,不会是也不可能是国营经济“一枝独秀”。过渡时期的这一特点,决定了要继续保持《共同纲领》以来新民主主义政策上的延续性,而不应使其脱节或中断。在周恩来看来,“整个国家在建设中,在改造中,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特点”17。基于这个特点,过渡时期的经济关系是复杂的。如周恩来的分析:在各种经济成分中,国营经济不谋私利,只谋公利;合作社经济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而私人资本主义还要谋一部分私利。所以不能在一切问题上一律对待,要有所不同。另一方面,私人工商业基本上是为国计民生服务的,所以又要一视同仁。也就是说,工人不论在国营企业或私营企业,工作都是光荣的。资本家按照国家的方针政策办事,不投机倒把,不搞“五毒”,其任务也是光荣的。“这样两方面就能合作了,就能实行在国营经济领导下的公私兼顾,在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劳资两利了。”18换句话说,在过渡时期的经济运行中,仍需认真执行《共同纲领》规定的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基本方针和政策;在处理对私营企业的关系上,仍要体现“有所不同、一视同仁”的原则,没有理由因为全面开始社会主义改造工作,而废弃以往有利于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一套新民主主义政策和办法。周恩来的这一思想,当时在党内应该说是很有创见的。
直到1955年11月社会主义改造掀起高潮时,周恩来在中央召开的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会议上的讲话,仍继续重申充分利用私人资本主义这部分生产力的观点,并作了更为透彻的阐发。他说,我们要逐步地用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来代替资本主义所有制,并消灭资产阶级,“但是现在我们还应该利用它积极性的一面,一直利用到这个阶级被消灭为止”;“同时也要限制它消极的方面。积极方面利用得越多,消极方面限制得越大,就越利于对它的改造。我们要把它的积极一面利用到最后,把它消极的一面加以消灭,将这个阶级的分子改造成为国家工作人员或工人”——“我看这是合乎辩证唯物主义的”19。历史表明,周恩来所坚持的,的确是彻底的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
总之,周恩来着眼于新民主主义建设时期与过渡时期的同一性,在社会主义改造和经济建设工作中,注重悉心把握新民主主义政策的延续性,这与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之后,党内一般不再提或很少提新民主主义的情况相对照,确是一种独特的认识视角和尊重现实的态度。在把握总路线的中心内容,即实行国家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的相互关系上,周恩来强调说:“经济是基础,经济改造是一切改造的基础,而国家工业化又是实现经济改造的关键”20,进而明确了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在过渡时期总任务中的主体地位。周恩来围绕过渡时期总路线所作的上述多方面的论述,是中国共产党关于向社会主义过渡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理应成为党在领导中国过渡到社会主义进程中的主流认识。
三、“两个过渡”和“两个设想”
1955年夏季以后,由于农业合作化指导思想上急躁情绪的影响,我国农业合作化运动偏离了稳步前进的轨道,走向超常发展。在农业合作化高潮的强力推动下,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也加速进行,许多大中城市纷纷宣布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与此同时,社会主义改造高潮的强劲势头,欲在推动工业化建设的规模和速度一再扩大和加快,这给整个国民经济的平衡发展带来了隐忧。
在“人心思快”的大趋势下,周恩来以他一贯谨慎、客观的态度,保持了比较清醒的头脑。1956年1月30日,周恩来在政协二届二次会议上作政治报告,指出,在全国展开的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对几十万分散的中、小型工商业户,在这样短短的时间内,只能首先在法律上批准公私合营。在合营以后,还有清产核资,经济改组、企业改造、生产安排和人事安排等一系列工作要去认真进行和完成。在进行这些工作中,必须十分注意不要轻易改变原有企业的经营管理办法,必须善于保存原有经营方法中一切好的经验,作为历史遗产加以继承和发扬。对于数量极大、分布极广的小商店,应该继续实行代销和拿手续费的办法,把代销作为公私合营的一种形式。对于那些肩挑小贩,不要急于改变他们的经营方式,这种方便人民、受人民欢迎的经营方式应该在长时期内保留下来。
周恩来强调:“我们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改造的基本目的是为了改变生产关系,解放生产力,它的最终表现是生产的发展和提高。因此,在实行合营的过程中,最重要的是保证生产和营业的正常进行,绝不允许在生产和经营上发生混乱现象,造成国家和社会财富的损失。”21他提请各级干部注意,对于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的改造工作,“不要光看到热火朝天的一面。热火朝天很好,但应小心谨慎。要多和快,还要好和省,要有利于提高劳动效率”22。为此,周恩来与陈云等同志一道,研究制定了《国务院关于目前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若干事项的决定》等项文件,着力纠正合营工作中改变过快、合并过多过大等偏差,使因盲目合并改组造成工商业和手工业方面产、供、销脱节等不利于生产经营的情况,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然而,随着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迅速到来,毛泽东提出中国的工业化的规模和速度,科学、文化、教育、卫生等项事业发展的规模和速度,已经不能完全按照原来所想的样子去做了,这些都应适当地扩大和加快。1955年底,毛泽东亲自主持制订了高指标的《农业十七条》远景规划,并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以不切实际的农业发展战略为推动力量,要求继续在各项工作中反对所谓右倾保守思想,提前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在党内一片急躁冒进的情绪下,国民经济计划控制指标一再被加码,使建国以来从实际出发,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积极稳妥进行经济建设的局面受到严重冲击。直接担负实施经济建设计划主要领导责任的周恩来,一方面处在被动跟进状态,一方面深切地感到:当务之急,在于防止冒进。
为了避免因社会主义改造提前完成而导致工业建设速度盲目超前和加快,周恩来颇费踌躇,提出了“两个过渡”和“两个设想”的观点。1956年2月6日,他在政协全国委员会第17次常委会议的讲话中提出:过渡时期有“两个过渡”:一个过渡是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再一个过渡是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两个过渡合起来,就成为国家过渡时期的总任务。周恩来分析说,社会主义改造这个过渡,将在3年内基本上可以完成,比我们过去设想的,当然是大大地提前了。对于社会主义工业化,可以有两种设想:一种是工业化可以提早完成;另一种是在规模和速度上能够扩大和加快,但不等于提前完成工业化。周恩来明确指出:“我们不要随便提出提前完成工业化的口号,可能还需要大约三个五年计划的时间。谨慎一点好,因为我们现在还没有把握。”23
要求扩大和加快工业化的规模和速度,提前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是党中央的领导核心毛泽东在反对右倾保守的指导思想下提出的。周恩来则强调只可以“设想”扩大和加快,但不可提前实现工业化,这在当时的形势下,显然要冒“右倾保守”的风险。但经济建设中潜在的危机,激扬了周恩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他在许多场合大声疾呼:我们“应该注意避免超越现实条件所许可的范围,不勉强去做那些客观上做不到的事情,否则就要犯盲目冒进的错误”24;“社会主义积极性不可损害,但超过现实可能和没有根据的事,不要乱提,不要乱加快,否则就很危险”;“绝不要提出提早完成工业化的口号。冷静地算一算,确实不能提。工业建设可以加快,但不能说工业化提早完成。”25总之,凡涉及工业化时限问题,周恩来皆态度鲜明,绝不言提前。他甘冒被指责为“右倾”、“促退”的风险,与陈云等同志执着地在经济建设上“反冒进”,其思想基础即在于此。
关于过渡时期有“两个过渡”的思想,是周恩来在社会主义改造提前完成,党内又产生提前实现工业化倾向的特定形势下提出的。在党内,这个思想也是周恩来所独有的。它反映了周恩来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有了进一步的深化。比较而言,1953年周恩来曾按照当时党中央领导层对社会主义的共识,专门阐释了“什么叫做社会主义”的问题。他讲道:“社会主义最基本的就是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就是取消了生产资料的私人资本主义所有制,归国家所有了,就是农业、手工业集体化了。”265这与毛泽东强调总路线的实质“就是解决所有制的问题”的看法是一致的。客观地讲,这里只谈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方面,而忽略了“社会主义就是社会化大生产”这一更本质内涵。经过几年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国家工业化建设的实践,周恩来对社会主义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即如上所述: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只是实现了生产资料所有制这一个方面的过渡,而迅速提高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工业化这方面的过渡尚未完成,还需从客观条件和现实可能出发,积极稳妥地进行。鉴于我国经济十分落后、生产社会化程度很低等基本国情,第二个过渡大约需要三个五年计划的时间,绝不能随意提前。
与上述看法相适应,周恩来认为:“为了慎重起见,我们过渡时期还是照原来设想的那样长一点没有坏处。”27“晚一点宣布建成社会主义社会有什么不好,这还能鞭策我们更好地努力。要真正巩固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成果,必须实现工业化才行。如果没有工业化,农业即使合作化了,也不巩固。手工业也是如此。”28周恩来进一步指出:“有这样一种说法,我们现在已经进入社会主义了。这值得考虑,因为要完全进入就得建成,而要建成社会主义就要消灭剥削和贫困,照列宁说的还要消灭愚昧,还要有文化的高潮等。因此,现在国家只是开始进入社会主义。”29
在全国上下热火朝天“跑步”进入社会主义的历史背景下,周恩来保持了对过渡到社会主义问题的清醒态度,还进一步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本质的理解。他主张宣布我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要非常慎重,是很难得的。它反映了党内一些领导人已经看到,就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而言,我国最初进入社会主义的时候,物质基础是很薄弱的,而要为社会主义建立起比较牢固的物质技术基础,还需要几个五年计划的时间。尽管这个估计今天看来还只是初步的,但它包含了党中央领导集体对社会主义本质认识的可贵的思想内核。这与我们党经过长期艰辛探索而逐渐形成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在整个认识链条上是有渊源的。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
注 释:
①见《党的文献》1989年第5期,第7页。
②、⑥、⑨、11、 14、 16、 17、 19、 20《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第169页、第167页、第238页、第256—257页、第255页、第255页、第253页、第264—266页、第254页。
③、④、23、27、29《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上卷,第48页、第42—43页、第 544页、第 544页、第 544页。
⑤、⑦、⑧、⑩、12、 18、 22、 25、 26、 28《周恩来选集》下卷,第12页、第96页、第100页、第116页、第115页、第117页、第190页、第190页、第 105页、第 190—191页。
13《党的文献》1989年第4期。
15 1958年3月毛泽东在成都会议上说:新区土改后接着搞合作化,群众没有习惯于“新民主主义秩序”——实际资本主义民主秩序,发展资本主义。见《中共党史研究》1989年第1期,第50页。
21《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央卷(下),第1032页。
24《新华半月刊》1956年第5期,第191页。
《周恩来百周年纪念论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