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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谁忽视了农民和农业 谁就要犯错误

农业部写作组

2021年02月18日08:15    来源:人民网

  周恩来作为开国总理,在27年担任总理的生涯中,对国民经济发展以农业为基础这一方针的形成和确立做出了重大贡献,并在实践中不断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进程,注重农林牧副渔各业全面发展,在农村生产关系和经济政策调整中注重保护和调动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他的这些思想及其在农业发展实践中的实施,推动了我国农业的发展。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这是我们党总结了新中国经济建设中成功的经验和失误的教训后得出的科学论断。早在1949年3月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就勾画出“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新中国建设的宏伟蓝图。那么,在这一蓝图中,农业发展应该放在什么地位?对此,周恩来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即明确提出了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的论断。他指出:“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取消或忽视乡村这个广大的农业基础”。“如果没有广大农业的发展,工业是不可能的。”因为,“城市离不开乡村而且要依靠乡村,工业离不开农业而要以农业为基础。”“没有农业基础,工业不能前进”。他还告诫:“谁忽视了农民和农业,谁就要犯错误”。在总结“大跃进”的经验教训中,他的“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的思想更为明确,1960年11月16日他在一次汇报1961年计划的会上明确指出:“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

  1962年9月,党的八届十中全会正式制定了“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

  周恩来关于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的思想,内容极为丰富。他认为,农业是工业发展以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他在党的八大上所作的《关于发展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中指出:“经验证明,以重工业为中心的工业建设,是不能够也不应该孤立地进行的,它必须有各个方面的配合,特别是农业的配合。农业是工业发展以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延缓农业的发展,不仅直接地影响轻工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而且也将极大地影响重工业以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影响工农联盟的巩固。”他还认为,农业的发展是国民经济首先是工业发展速度的决定因素。他指出,工业的发展取决于:(1)农业能提供多少粮食给工业和城市。(2)农业能提供多少劳动力给工业和其他各行各业。(3)农业能为工业提供多少原料。(4)农业能为工业提供多大购买力。(5)以上四条,又决定于农业生产率的水平。1962年3月他强调指出:我国有广大的农业,农业现在的生产水平又是很低的。在这种情况下,工业的发展不能不受农业的限制,也就是说,工业的发展规模,决不能超过农业提供商品粮食、工业原料及其他农副产品的可能性。他的这一思想,被国内外实践经验所证明。90年代有的学者研究结果表明,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工农业增长的正常比例在工业化初中期为2.5—3:1,在工业化后期为1.5一2:1。他一直强调,把农业放在国民经济的首要地位。1961年4月,他指出首先要使农业过关。为了要使农业过关,我们要把农业放在第一位,全力支援。1962年3月他曾形象地概括了一副对联,上联是“先抓吃穿用”,下联是“发展农轻重”,横批是“综合平衡”。他强调指出:“我们必须遵照毛泽东的指示,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要地位,按照农业、轻工业、重工业的次序来安排经济计划。”

  周恩来在经济恢复、“一五计划”、经济调整和“文化大革命”等不同历史时期,始终坚持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的思想,并在经济建设中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在农业基础地位处于脆弱或受到削弱的时候,他总是想方设法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经济恢复时期,他指出:“农业的恢复是一切部门的基础,没有饭吃,其它一切都没有办法。”进入“一五”计划时期的1953年,当时突出强调重工业的建设,他指出,“一五”计划的经济建设,重点是苏联帮助我们的156个项目,“以及环绕它的还有几百项建设,这是我们要努力的主要方面。当然,现有的生产也要配合,农业也要跟它均衡地发展”。在“大跃进”之后的国民经济调整时期,他强调指出:“在当前的国民经济调整工作中,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是一个中心环节。”由于长期实行工业化偏斜的政策,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左”倾错误的影响,在1971年国民经济发展中出现了“三个突破”,即全国积工突破了5000万人,工资总额突破了300亿元,粮食销售总量突破了800亿斤,针对工农发展关系失衡,根据他的提议,从1972年开始对国民经济进行了调整,增加对农业的投入,以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工农业发展失衡的矛盾。

  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周恩来提倡因地制宜、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多业并举,全面促进整个农业经济健康发展。他认为,要加快农业发展,不能单靠某一产业,要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他在1952年关于加强老根据地的经济建设的讲话中指出,要因地制宜,有计划有重点地逐步恢复与发展农林牧副和渔业生产。要正确处理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副业之间的相互关系,使五业并举,共同发展。粮食是发展整个农业经济的基础,粮棉油是保证人民生活的必需品,必须重视粮棉油的增产。在粮食产区必须安排好以粮食为主的生产,但也要相应地安排好其他各业的生产。在畜牧区、林区和水产区应该分别以畜牧业、林业或者水产业为中心进行规划,同时根据可能的条件发展农业和其他副业。正如他在1956年所强调的“各地方以至每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在规划自己生产的时候,都应该根据当地的历史情况和当前情况、自然条件和经济技术条件、农民的生产习惯和生活习惯等等,对农业的发展进行全面规划,以免发生单一化和片面化的倾向”。

  在全国人民温饱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粮棉严重短缺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周恩来高度重视粮棉生产。1949年12月22日,他在对来京参加全国农业会议、钢铁会议、航务会议代表的讲话中指出:“抗日战争以前全国粮食的最高产量是2800亿斤,今年的产量比那时大概减少了20%”。“明年计划增产100亿斤粮食,经过三五年的努力就可以恢复到年产2800亿斤的战前最高水平。这样就可以提高四亿农民的购买力,增加他们对工业品的需要和对工业原料的供应,也就可以在恢复和发展农业的基础上恢复和发展工业生产。今年全国棉花产量为800多万担,明年计划增加到1300万担。如果没有这1300万担棉花,100万纱锭就得停转。如果没有粮食,城市人民就不能生活下去。”

  当我国开始实施国民经济发展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时,周恩来在提出“一五”计划的基本任务里,分析了当时粮食供需状况,再次强调了粮食生产的重要性。他指出:“人民首先需要的就是粮食,衣服可以穿破的,可以少穿一件,而粮食每天要吃。”但粮食的需求量却很大。一方面,我国农民有多生、多养孩子的习惯,全国人口大概每年平均要增加 1000万,粮食的需求量很大,而当时的粮食产量,每年增加仅有6%,遇到灾荒,还达不到这样的增产水平。另一方面,“我们还要争取一部分粮食出口,换回机器。”因此,“粮食的生产跟不上需要的增长,这种情况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还会存在。要用极大的力量注意发展农业,注意单位面积产量。”

  由于“大跃进”和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影响,加之60年代初期连续3年自然灾害,造成农业连续几年大幅度减产。1960年与1958年相比,粮食总产下降了28.3%,棉花总产下降高达46%。1961年4月,周恩来在向第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作《关于国内外形势和当前任务的报告》中,指明了当时建设中的几项任务,其中的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过农业第一关”,“不仅要搞一般的粮食生产,而且还要搞商品粮的基地”。同时,他分析了我国粮食增产的潜力。首先,在12亿亩种植粮食的耕地上,提高复种指数,加之搞好水利、机械、化肥工作,增产的可能性很大。其次,还可以通过就地开荒和边疆开荒两条途径来增加耕地,扩大粮食种植面积,增加粮食产量。

  北京、河北、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辽宁等北方八省市,长期以来灾情较重,经常出现粮荒。为此,国家每年需要从长江流域各省调进大量的粮食,称为“南粮北调”。为了扭转“南粮北调”,解决这一地区抗旱防涝问题,1966年,国务院专门召开了北方八省市参加的抗旱会议,会上提出成立北方农业领导小组,周恩来亲自担任组长,并兼任河北、北京等省市的小组长,亲自抓这项工作。

  根据国民经济结构发生严重失衡的情况,国家开始对国民经济实施“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1962年3月周恩来在第二届全国人代会第三次会议上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国民经济调整的10项具体任务。首要的任务就是“争取农业增产,首先是争取粮食、棉花、油料的增产”。“有了粮食,才能比较迅速地恢复经济作物的生产,才能保护和增殖耕畜,发展家畜和家禽。在努力增产粮食的同时,要适当安排棉花、油料等经济作物的播种面积,保证逐年有所增产,以便逐步增加城乡人民的布匹、食油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他反复强调“抓粮食要抓两头,一头是商品粮基地,一头是灾区。还要认真抓棉花。棉花产量不能再减了,每年总要增产才好。每人每年供应三尺布的情况不能再继续了。棉花生产的恢复比粮食还要慢。除国家注意棉花集中产区以外,地方上还可以提倡在自留地上种点棉花。自留地种的棉花不要收购。返销农村的粮食,首先要照顾棉农。”

  “大跃进”中棉花大幅度减产,严重地影响了棉籽油、纺织品的供应和出口创汇。1962年后,几乎每年都召开一次棉花工作会议,交流生产经验,解决认识和政策问题,以促进棉花生产的发展。历次棉花工作会议,周恩来或亲自主持讨论会议总结报告,或到会讲话,接见会议代表。他在安排棉花生产过程中,反复强调的是:一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种好棉花。二是按经济规律办事。他亲自指导制定促进棉花生产的政策,如粮棉的合理比价;国家拨出“保棉粮”,保证棉农口粮;对提供商品棉的农民,发放预购定金、奖售化肥等。三要“以粮保棉,以棉促粮”。他反复阐述粮棉生产互相促进和互相制约的辩证关系,指出解决粮棉“几争”的根本途径,在于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在有限的耕地上提高农作物单产,才可能促使粮棉生产以及整个农业生产进入良性循环。四要做到棉花生产“合理布局,适当集中”,发展植棉重点县的棉花生产,调减棉田分散、不提供商品棉的县的植棉任务。

  始终坚持发展农业生产力

  周恩来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力的思想,极为深刻,高瞻远瞩,放之于国家现代化的目标和基于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的思想,力排各种于扰,狠抓农业生产力的发展。

  周恩来指出:“最主要的事情,就是我们人人都要关心提高我们国家的生产力。我们必须了解,增加生产对于我们全体人民,对于我们国家,是具有决定意义的。只有生产不断地增加,不断的扩大,才能逐步地克服我们人民的贫困,才能巩固我们革命的胜利,才能有我们将来的幸福。”1956年 1月,他在中共中央召开的关于知识分子问题会议上指出:“我们所以要建设社会主义,归根到底,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社会经常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而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必须不断地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地提高劳动生产率,就必须在高度技术的基础上,使社会生产不断地增长,不断地改善。”

  周恩来关于不断发展农业生产力的思想,处处体现在农业发展的实践中。在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时期,他指出:“生产是中心,三大改造也要以生产来推动。一切都要靠生产,生产是主要的环节。”在“文化大革命”特别是批判“唯生产力论”这个政治氛围中,他更是善于用“抓革命,促生产”的口号,坚决地、巧妙地抓农业生产力的发展。

  周恩来不断发展农业生产力思想的重要内容,就是十分重视并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事业。1949年12月在全国第一次农业生产会议上,他率先提出了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目标。1954年 9月,他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提出了我国“四化”建设任务,指出:“如果我们不建设起强大的现代化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化的国防,我们就不能摆脱落后和贫困,我们的革命就不能达到目的。” 10年后,由于全党、全国对农业基础地位认识的加深,他在1964年12月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四化”的内容和排列次序作了调整,指出:“今后发展国民经济的主要任务,总的来说,就是要在不太长的历史时期内,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

  关于农业现代化的目标,周恩来于1961年3月在广州举行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有步骤地实现农业机械化、水利化、化肥化、电气化。他不仅提出农业现代化目标,更是在日常工作中关注和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事业。

  ——周恩来对农业科学技术十分重视。1956年他提出:“政府各部,特别是地质、工业、农业、水利、运输、国防、卫生各部门,应该迅速地建立和加强必要的研究机构,同科学院进行合理的分工和合作,共同扩大科学界的队伍,而且把世界科学的最新成就,有计划地、有系统地介绍到实际应用中去,以便尽可能迅速地用世界最新的技术把我们国家的各方面装备起来。”1956年,在他的主持下,制定了《一九五六年至一九六七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纲要(草案)》和《57项重要科学技术任务》,其中农业部分包括:农业机械、电气化和农业机械的研制问题,提高农作物单位面积产量,提高畜牧业、水产业和蚕业的产量和质量问题,扩大森林资源、森林合理经营和合理利用等。为此,农业部组织有关单位,制定了《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科学研究方案》。中国农业科学院于1957年正式成立。1962年3月,国务院在广州召开了全国科学工作会议。会上,他强调知识分子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肯定过去的工作成绩,鼓励大家争取获得更大成就。根据广州会议精神,国家科委、农业部于当年8月联合举行农业科学家座谈会,他亲自到会接见全体会议代表并讲了话,指出:必须抓住农业技术改革这个中心环节,把各个方面、各个部门的力量动员起来,组织起来。并指出,1960年“农业科学研究机构精简过了头”,“这件事做错了”,“科学研究方面的设备、仪器、人才和场地都要解决,可作为紧急措施来处理。”他的讲话实事求是、恳切,农业科学家受到很大的教育和鼓舞。“文化大革命”期间,农业科研工作遭到严重的破坏。1973年3月在他的关怀下,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农林科技座谈会,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科研工作,杂交水稻等一批重要科研成果,就是在这次会后取得的。

  ——周恩来在1949年12月第一次全国农业生产会议上就提出了农业机械化的任务,并从建设农机工业抓起。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洛阳第一拖拉机制造厂项目纳入了计划,并于1959年建成投产。同年10月,他亲临该厂视察,向职工亲切地说:“要记着,你们是中国第一啊!要出中国第一的产品,出中国第一的人才,创造中国第一的业绩。”这给全厂职工以及全国农机战线的职工很大鼓励和鞭策。60年代,地方积极发展“五小工业”(指小的钢铁厂、煤矿、电站、化肥厂和机械厂),为农机工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1966年7月,根据毛泽东的意见,国务院在湖北召开全国第一次农业机械化会议,大大地促进了农机制造工业的发展,并加强配套农机具厂、配件厂和农机修理网点建设,为农业机械化创造良好的条件。

  ——周恩来十分关心改变旧中国化肥制造工业基础薄弱的状况。1962年3月,他向工业部门提出了支农的任务,指出:“‘重工业部门当前的首要任务,是保证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增产更多的化肥和农药,增产更多的中小型农具和适合需要的、质量更好的农业机械。”在这以前,他在1950年即提出制造化学肥料问题,指出:“我们要大力发展化学肥料工业,不然就要从外国进口,消耗外汇。”50年代末,他支持专家试制碳酸氢氨,发展“小化肥”。鉴于小化肥的质量较差、成本较高,经毛泽东同意,周恩来于1972年批准从国外引进13套年产30万吨合成氨和48—52万吨尿素的现代设备,于1979年全部建成投产。

  ——周恩来非常重视水利事业。1949年12月他在全国第一次农业生产会议上指出:“农业方面,要水利与农业生产并重,水利要配合农业。”1950年8月他在中华全国自然科学工作者代表会议上指出:“我们不能只求治标,一定要治本,要把几条主要河流,如淮河、汉水、黄河、长江等修治好。”同年10月,政务院即发布《关于治理淮河的决定》,1952年3月又发布了《关于荆江分洪工程的决定》。以后,陆续作出了治理黄河、海河等大江大河的决定。1953年,他主持政务院会议,针对水利工作在取得重大成就的同时存在好大贪多、不注意工程效益等问题,指出,“过去比较偏重于搞大型工程,而对一般的农田水利工作注意不够。大工程要搞,但不能冒进、贪多。在一定的时期内,几万万人眼前的利益还是农田水利,因此,‘一五’计划期间,还是要多搞小的农田水利工程。”1962年,他在去视察延边农学院的路上,对有关人员说“水利是农业的命脉,修水库要好好勘查,切实计算一下,提个计划,一个一个地搞。要与农民商量如何搞好水土保持问题。”1965年,他在听取水电部党组汇报全国水利会议情况时,提出:“水利工作首先为农业生产服务,要为生产办水利,不是为水利而水利。要有长期的观点,长期为农业生产服务”。他十分重视农田基本建设,60年代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后,他在国务院的几次会议上讲到农业时,总要讲大寨大队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大搞农田基本建设的问题,鼓励各地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农田。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1979—1984年,我国农业总产值获得了年递增7.6%的高速发展,这除了农业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一系列鼓励发展农业的经济政策而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这些因素外,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周恩来多年来呕心沥血、推动全国积累起的农业的物质技术基础和科研成果,蕴藏着的生产潜力得到较好发挥的结果。

  农业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

  周恩来在高度关注农业生产发展的同时,十分重视农业生产关系的调整。他的农业生产关系调整思想主要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首先,农业生产关系的调整必须遵守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这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他认为,社会主义主要指生产关系,同时也表现在生产力上;要通过农业生产关系特别是土地所有制的变革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同时农业生产关系的改变要根据生产力发展水平来决定;党和国家的政策必须有利于推进生产力的发展,否则就应予以纠正。1962年初,他在刘少奇为党中央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起草的书面报告中补写了一句非常重要的话:农村“所有制的改变要根据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农民觉悟程度来决定”。1961年9月,他在接见西欧一位外宾谈话时指出:“社会主义是生产关系而言,同时也表现在生产力上。”“我们党和国家的政策和指导思想是一切为了有利于生产关系的改进、生产力的发展和物质财富的增加。如果政策收不到以上效果,即就应予以纠正。”

  其次,农业生产关系调整必须尊重客观实际,循序渐进。周恩来认为,农业生产关系的调整要从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不能性急,不能搞一阵风,要循序渐进;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基层特别是生产队的作用;应正确发挥个体农业的作用,凡是不必要由合作社统一经营的应该鼓励社员单独经营。1953年9月,他在谈到农业合作化时指出:互助合作运动要“逐步地由低级到高级,不能性急”。在谈到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的基本任务时指出:要正确发挥个体农业的作用,因为“个体农业可以深耕、细作、积肥、锄草,增加产量”。1956年9月,他在党的八大上作《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时指出:“为了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我们必须采取许多具体办法……凡是不必要由合作社统一经营的家庭副业,应该鼓励社员单独经营。”1960年12月,他针对农村刮起的不切实际的“共产风”指出:“农村有‘共产风’……农村约三分之一的地区,把所有制搞乱了”,必须按照中央已发的指示,尽快纠正农村人民公社的“共产风”。“地、县、社三级权力应该适当收缩,并应适当分给生产队、生产小队、作业小组以生产和生活管理权”。1966年3月,他在北方八省、市、自治区农业小组汇报会上讲话指出:“应由地方管的,中央不要去管。不要多干涉,应该多请教,要有这样的精神。”搞农业规划只能提出个粗线条,“具体的指标还是由生产队由下而上地搞可靠,最重要的是大队。规划搞得粗一点也不要紧,要由粗到细,还要因地制宜。”

  第三,农业生产关系的调整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周恩来认为,调整农业生产关系不仅要遵守农业生产自身的规律,还要遵守客观经济规律,不能乱来;尽可能的利用价值规律来搞活农产品流通,工农产品交换必须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注重价格对农业生产的调节作用和对城乡居民生活的影响;必须加强经济核算,提高农业的经济效益。1953年6月,他就强调,在农村工作中主要是反对急躁,“农业生产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乱来。”1956年9月,他在党的八大上作《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时指出:“社会主义经济已经在我国占居了绝对的领导地位,这就使得我们有可能在适当的范围内,更好地运用价值规律”。强调商业部门应该合理的规定农业产品和副业产品的收购价格,并且改善收购制度。在分析物价政策的执行方面存在的缺点和错误时指出:“有些农产品和土特产品的收购价格定得偏低,或者有时高有时低,影响到这些产品的增产,甚至使某些产品减产。”“不适当地提高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对于工业生产和工人生活,对于保持各种农产品之间正确的发展比例,都会有不利的影响”。1962年2月,他在中共中央扩大的工作会上讲话指出:“我们做商业工作的,做工业工作的,要尽最大的努力,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保证农村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供应,以利于农产品的收购。”“国营农场必须加强管理工作,严格实行经济核算,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农、牧业产品的商品率”。

  第四,农业生产关系的调整必须保护农民利益,尊重农民意愿。周恩来认为,调整农业生产关系首先应该考虑农民的利益,有利于改善农民的物质生活;要采取轻徭薄赋政策,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合理地进行收益的分配;要按照农民的意愿,及时改变不合理的农业经营管理制度。1956年9月,他在党的八大上作《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时指出:“凡是农民有经营习惯而又为社会所需要的各种生产,应该继续经营并且加以发展。”“为改善农民的物质生活,一方面,我们应该注意调整国家积累和合作社收入之间的比例关系,正确解决农民负担问题;另一方面,我们还应该注意调整农业生产合作社内部的公共积累和社员个人收入之间的比例关系,正确解决合作社收益的分配问题。”“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国家的农业税的正税和附加税统一征收,以简化税制;同时,我们要求所有的合作社贯彻执行《高级农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的规定,使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用一般地不要超过章程的比例定额。”1962年3月,他在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对于农副产品和三类物资的收购,要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的利益,恰当地规定购留比例,并且努力改进收购办法。……凡是农村急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应该优先供应农村,以适当满足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需要,促进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商业部门和税收机关必须加强对农村集市贸易的管理,并且同投机倒把现象作斗争。”1967年 5月,他在接见十四个省、市夏季粮油征购会议代表时指出:“藏富于民是好事。”

  《周恩来百周年纪念论文集》

(责编:唐璐、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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