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百家
2020年09月21日15:14 来源:人民网
周恩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之一,新中国也为他提供了在外交舞台上展示才华的机会。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70年代中期,在中国与世界各国的交往中,在中国步入国际政治舞台的历程中,周恩来一直是处于中心的人物。他的外交实践代表着中国外交的正确方向。
向世界展示新中国独立自主的风貌
作为新中国外交奠基人,周恩来在建国前就明确指出:“我们对外交问题有一个基本的立场,即中华民族独立的立场,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立场。”他精辟地提出,实现独立自主的关键,在于“不要置身于一个国家的影响之下”,在于“任何国家都不能干涉中国的内政”①
周恩来不仅提出了“独立自主”的主张,而且探索了实现这一主张的途径和方法。他认为,必须摆脱旧的外交传统,创建新型外交。早在抗日战争后期,他就提出,共产党人办外交,要在外国人面前树立“中国的新人典型”,必须反对近百年中国外交史上“排外”与“惧外媚外”两种错误观念;一方面要加强自尊心自信心,另一方面要善于向外国人的长处学习,善于与外国人合作②。解放战争期间,他进一步提出:从事外交工作“必须打破资产阶级外交的传统思想,推翻反动统治的外交因袭,而建立新民主主义也就是无产阶级思想领导的外交政策思想”。③周恩来的这些思考为开创新中国外交事业做了重要的思想准备。
解放战争后期,建立新中国的任务提上了中共中央议事日程。在制订外交方针时,毛泽东和周恩来要解决两个根本问题:第一,如何在美、苏冷战的国际环境中保证新中国的诞生和巩固;第二,怎样才能割断与旧中国屈辱外交的联系,消除半殖民地政治地位的烙印,在平等的基础上建立新的对外关系。制订外交方针的过程是,首先由周恩来在一些重要方面做出尝试和突破,随后毛泽东作出统领全局的决策并构筑起整个政策的框架,最后再由周恩来加以充实并付之实行。
1948年冬,人民解放军占领沈阳等大城市,如何处理外国领事馆成了最为敏感的外交问题。11月10日,由周恩来起草的中央致东北局电提出:对英、美、法等国的领事馆“应采取不承认而只承认为普通侨民的方针”④。这一方针的实质在于不承认国民党与帝国主义国家建立的外交关系。1949年1月政治局会议讨论外交问题时,周恩来指出:“总的观念是百年来受压迫,现在站起来了。”⑤会后,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外交工作的指示》。这份由周恩来起草并经毛泽东修改的文件把“不承认”方针固定下来,并指出这种作法的目的在于使新中国在外交上立于主动地位,不受过去任何屈辱外交传统的束缚,有利于彻底取消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特权,防止帝国主义以各种手法干涉中国内政,实现中华民族的独立解放⑥。稍后,毛泽东把上述政策思想用生动形象的语言精辟地概括为:“另起炉灶”和“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两条方针。在3月召开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更明确地指出,我们不急于解决帝国主义对新中国的承认问题,“我们和苏联应该站在一条战线上,是盟友”⑦。6月底,他发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公开申明新中国将实行对社会主义的“一边倒”。与此同时,周恩来完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草拟工作,用法律语言阐述了新中国外交政策的主要原则。至此,为新中国制定外交方针的任务基本完成了。
新中国建立后,周恩来更加全面地把新中国的和平外交政策总结为“另起炉灶”、“一边倒”、“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礼尚往来”、“互通有无”和“团结世界人民”六条方针⑧。在阐述这些方针时,他强调指出:“‘另起炉灶’的方针,使我国改变了半殖民地的地位,在政治上建立了独立自主的外交关系”;“开国后我们用‘另起炉灶’和‘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这两手,在整个战略上处于主动地位”;而宣布“一边倒”,“我国在世界上明确地站在和平民主阵线一边,旗帜鲜明,打破了帝国主义的幻想”⑨。
新中国的外交具有鲜明的反帝性质,这是中国革命的必然要求。不过,在具体处理与美、英等国的关系时,毛泽东和周恩来不仅具有原则性,也具有灵活性和现实精神。他们确定了不急于争取帝国主义国家承认的方针,但执行时留有余地。周恩来在提出这一方针时就指出,这是为了取得外交上的主动,并不等于永远不与这些帝国主义国家发生外交关系,也不等于对待这些帝国主义国家毫无区别⑩。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后,美国大使司徒雷登仍未离去。根据这一动向,毛泽东提出:“如果美国(及英国)能断绝和国民党的关系,我们可以考虑和他们建立外交关系的问题。”11周恩来说明,美国正在试探中共的动向,我们既不完全断绝和它的来往,也不急于建立外交关系。如果急于要求承认,就会陷于被动。我们一定要使美帝国主义了解中国是不可欺侮的。帝国主义若要同我们建立外交关系,就要按平等原则进行谈判12。应司徒雷登要求,黄华于五六月间按照毛泽东和周恩来的指示与司徒雷登进行了接触,并同意他前往北平,中共领导人准备与他会面。然而,美国最高当局很快作出司徒雷登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访问北平的决定,这意味着美国最终关上了同新中国交往的大门。
毛泽东和周恩来代表的新中国独立自主精神,一方面通过反对帝国主义的斗争表现出来;另一方面也在与苏联结盟过程中表现出来,这是更加深刻和更为可贵的。1949年11月8日,在外交部成立大会上,周恩来指出:“外交工作有两方面:一面是联合,一面是斗争。我们同兄弟之邦并不是没有差别……对兄弟国家战略上是要联合,但战术上不能没有批评。”13
与苏联结盟是中国领导人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所作的自主选择。在中苏结盟的过程中,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处理国民党政府于1945年与苏联政府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简称“中苏旧约”)。新中国成立前夕,周恩来就指出,要慎重对待国民党政府与外国签订的条约,有的条约要废除,有的要加以修改,有的还可保持14。对于中苏旧约,新中国领导人最初虽向苏方表示可以继承,但心底里却认为它也包含着不平等的一面,按照“另起炉灶”的方针,理应重新签订。毛泽东于1949年底至1950年初赴苏联访问主要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但是,苏方出于各种考虑仍想维持旧约。经过毛泽东力争,斯大林才改变初衷,同意与中国签订新约。然后,赶赴苏联的周恩来就一系列具体问题与苏方进行了艰苦的谈判,在双方各有所让步的情况下签署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及有关协议15。中苏新约的签订是新中国外交取得的第一个重大成就,这一条约基本改变了中苏两国原先的不平等关系,中国收回了国民党政府丧失的一些重大权益,获得了一个强大的盟国来对抗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国家的敌视和孤立,并得到了宝贵的外来援助以恢复和发展经济。中苏同盟加强了社会主义的力量,对当时的世界格局产生了重要影响。在中苏结盟之后,在处理对苏关系时,周恩来经常提醒说,我们对苏联不能盲从,不能依赖它的援助,不能没有批评,我们“不能把自己党和国家的独立性失掉”16
寻求和平共处,倡导五项原则
1954年至1956年是中国外交最成功的时期之一。这个时期,周恩来在制定和执行外交政策的过程中发挥着突出的作用,中国外交也明显地带着他的风格。周恩来鲜明地提出:“今天国际上的主要矛盾是和平与战争问题”,“新战争可能够被推迟,也就可能被制止”,“我们政策的基本点是敢于在制度不同的国家间实行和平共处和和平竞赛”17。据此,他创造性地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抓住和平问题、抓住反对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问题,求同存异,灵活应对,先后在日内瓦会议和万隆会议上开展多边外交,为争取国际形势走向缓和,为争取有利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国际和平环境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可以说,新中国是打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旗帜开始在国际政治舞台上发挥重大作用的,而周恩来也因此成为举世闻名的卓越政治家和外交家。
朝鲜战争结束以后,中国在战略安全方面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是,防止美国继从北部边疆威胁中国之后,又从南部边疆威胁中国。通过1954年春举行的日内瓦会议,周恩来运用外交手段,出色地完成了这项重大任务。
日内瓦会议的议题是讨论朝鲜问题和印度支那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首次以五大国(中、美、苏、英、法)之一的地位和身分参加。会前,周恩来估计,会议要在朝鲜问题上取得进展已很困难,会议能否取得成功关键在于印支问题。假如能实现印支停火,恢复和平,那么美国在亚洲就再找不到制造战争借口的地方了18。在他主持下,中国代表团于会前拟定的方针是,尽一切努力,务期达成某些可以获得一致意见和解决办法的协议,甚至是临时性或个别性的协议,力求不使日内瓦会议无结果而散19。日内瓦会议开始后,正如周恩来所料,由于美国蓄意破坏,有关各方未能就朝鲜问题达成任何协议。但周恩来为此所作的真诚努力,博得不少国家代表的称赞和好评。在随后展开的关于印度支那问题的讨论中,周恩来发挥了重要作用。他抓住法国政局变动的机会,适时调整策略,在越南、法国、柬埔寨和老挝等有关各方之间斡旋,打破了僵局,最终促成除美国外的有关各方达成关于恢复印度支那和平的协议和三个停战协定,并发表了最后宣言。美国拒绝在最后宣言上签字,显得十分孤立。日内瓦会议的成功使印度支那战争得以停止,结束了法国在该地区的殖民统治,推迟了美国直接武装干涉印支的计划,使国际形势得到进一步缓和,中国南部边疆的安全也得到巩固。在日内瓦会议上,中国与柬、老两个近邻的关系有了良好开端,中英关系有所发展,中国同法、美两国也有不同程度的接触。
参加日内瓦会议也是周恩来代表新中国寻求具有广泛意义的和平共处的重要一步。根据这次会议的经验,周恩来提出了“建立和平统一战线的政策”。这是他国际统一战线思想的一个重要发展。与建国初期的提法“以苏联为首”的“和平民主阵营”不同,“和平统一战线”基本是以中国国家安全为中心设想的,它包括的范围也远远超过和平民主阵营。周恩来说明,这个统一战线基本是建立在战争与和平的问题上,它不仅包括苏联和东欧国家,“而且要争取主张和平的国家,影响希望维持现状的国家,孤立和分化以美国为首的战争集团”20。由于这一政策的提出,中国从事外交活动的范围扩大了,方式也变得灵活多样了。
50年代中期,中国外交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改善和发展同新兴民族独立国家,首先是同邻近的民族独立国家的关系。为此需要制订同这类国家交往的方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便应运而生。其内容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作为普遍适用的国际关系准则,可以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的每一项都不是全新的东西;周恩来的创造和贡献表现在他把这五条结合成一个有机体,言简意赅地概括出新型国家关系的总体特征。这是他运用独特的“求同存异”的哲学思想在国际关系领域里探索的结果。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有三个突出特点:第一,超越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周恩来曾说:世界各国政治制度、意识形态各有不同,很难一致起来,我们要找共同点,把不同的保留,不发展争论。作为整体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就是他所找到的,能使各种类型的国家都接受,并可以在其中实行“和平共处和和平竞赛”,以达到“共存共荣”的“共同点”。第二,具有法律性和道义性。在阐述中国对外政策时,周恩来经常提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儒家诫条;他倡导的五项原则也反映了中国政治文化传统的一个特点,即法律约束和道义约束的合一。作为处理国家间关系的一种法律约束,它被写入中国与外国签署的一系列双边和多边协定中;同时,它也是一种国际道义约束。周恩来倡议,各国应遵照和平共处的原则实行对等的自我约束,并互相监督21。第三,具有多种形式,可以突破建交或未建交的束缚。正如周恩来所说:按照这一原则,“对于那些已经同中国建立了外交关系的国家,我们竭力发展和巩固同他们的友好关系。对于那些还没有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我们也不放弃机会来同他们增加接触,改善关系。”
五项原则的提出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从当时中国对外关系的全局来看,它是新中国突破美国的遏制和孤立,发展对外关系的有效手段;从长远来看,它构成了中国对外政策的基石,是新中国外交史上最有生命力的政策。此后40余年的实践检验证明,只有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世界上所有国家建立和发展关系,才能为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提供最有利的国际和平环境,而任何对五项原则的违反,都对和平事业不利,对中国人民不利。
继日内瓦会议之后,周恩来率领中国代表团于1955年4月参加了在印度尼西亚举行的第一次亚非会议,又一次在举世瞩目的国际会议上登场亮相。在周恩来的外交生涯中,这是最精彩的一幕,他所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也通过这次会议显示出非凡的活力。以这次会议为起点,中国打开了通往亚非国家的大门。
4月18日至24日,亚非会议在万隆举行。会议期间,各国之间最主要的分歧是,亚非新兴民族国家究竟应如何处理与相互对峙的两大阵营的关系。一些国家的代表赞成中立和不结盟政策,主张亚非国家应与社会主义国家和平共处;而另一些国家的代表将共产主义视为主要威胁,主张参加以美国为首的条约体系,同社会主义国家对抗。一些国家的代表由于历史原因以及对新中国缺乏了解,在发言中也表示了对中国的疑虑。当整个会议很可能演变成一场政治思想大混战和当会议难以达成最后协议的关键时刻,周恩来先后两次登台讲话,将会议引上正确的方向。在第一次发言中,他说:中国“是来求同而不是来立异的”。他指出,亚非各国之间共同的基础是“解除殖民主义痛苦和灾难”,与会各国应为此“团结起来”。在第二次发言中,他说明,中国“反对对立性的军事集团”,主张通过国际合作实现“集体和平”。他综合了与会各国的共同意见,提出了作为中方议案的“和平宣言”,并巧妙地解释了中国的各项对外政策,使有关国家感到放心23。周恩来温和而睿智的发言打破了僵局,促使争论各方达成协议。会议最后确定的十项原则,就是在中国代表团提案的基础上形成的。
在亚非会议上,周恩来“求同存异”的本领发挥得淋漓尽致,会议功德圆满地结束与他的这一才干是分不开的。通过周恩来的言谈举止、作风人格,一些亚非国家的代表开始消除对新中国的偏见、疑虑、误解,新中国的外交政策开始得到了他们的理解和信任。正如黎巴嫩驻美大使查尔斯·马立克对周恩来所说:虽然我们在有些很重要的问题上有分歧,我们却同你建立起了一种亲密的关系。我们方面得有机会看看中国共产党人是怎样办事的,而且发现他们看来是和我们旁人一样的人。围绕你们的神秘性部分地消散了。你在会议上获得了成功,是比旁人都大的成功。整个会议对你纯粹是收益,谁也不能要求更多的了24。
为与世界各国普遍建立正常的外交关系而奋斗
新中国建立初期,中国主要解决了与社会主义国家建交的问题,只同少数西欧国家和亚洲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从50年代中期至60年代中期,中国与亚非国家的关系实现了飞跃,同大部分亚非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并在同拉丁美洲国家和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建交方面实现了突破。70年代上半期,随着中美关系正常化进程的启动,中国与世界各国建立普遍正常的外交关系的任务基本完成了。
在周恩来的时代,发展同民族独立国家的关系在中国外交中占有十分突出的位置。“平等相待,互相支持”是周恩来发展中国同亚非拉国家关系的主题。在思考和处理与这类国家有关的问题时,周恩来深受两个因素的影响:首先,中国身处亚洲,同亚非拉绝大多数国家一样,有着被侵略、受欺压的历史遭遇,在获得独立之后又面临着一些共同的历史任务。这使周恩来对亚非拉国家和人民抱有发自内心的同情,对中国与这些国家间的共同利益有着深切的了解。其次,周恩来十分清楚,发展同亚非拉国家的关系对中国外交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意义。50年代,这是突破美国遏制和孤立政策的关键。60年代,在反对美、苏两国霸权主义的斗争中,这些国家又是中国建立国际统一战线所要争取的主要对象,中国从国际上获得的支持也主要来自这些国家。
从50年代中期到60年代中期,为发展中国同亚非拉国家的关系,周恩来不仅制定了有关的一系列重要政策,还三次出访亚非国家。他提出的一系列原则不仅体现了他的现实精神,也体现了他所怀抱的理想。这些原则为中国同亚非拉国家关系的发展奠定了长远的基础,对中国外交具有长久的指导意义。它们是:第一,“承认一切国家不分大小一律平等”25。这是继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之后,周恩来提出的国际关系的又一个重要原则。第二,优先发展睦邻关系,慎重稳妥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在周恩来的主持下,中国先后同印尼签订了关于避免双重国籍的条约,同缅甸、尼泊尔、蒙古、巴基斯坦和阿富汗等国签署了边界条约。这些问题的解决不仅改善了中国与这些邻国的关系,对稳定中国的周边环境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也推动了中国同其他亚非国家关系的发展。第三,坚决支持亚非拉各国人民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的斗争,同时尊重各国人民和政府对本国制度和内外政策的选择,恪守“革命不能输出”的原则,坚持外交工作绝不能介入他国内政问题。周恩来同时坚持这两个方面,是他在亚非拉许多国家的政治领袖和人民群众中享有崇高威信的重要原因。有关精神在他提出的中国处理同阿拉伯国家和非洲国家关系的五项原则中得到了充分体现26。第四,同亚非国家建立新型经济关系。周恩来一贯重视促进中国同亚非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一贯主张亚非国家间的合作应以平等互利为基础,而不应附有任何特权条件27。在总结中国发展同其他国家经济贸易关系的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他于1963年提出中国对外援助的八项原则28。这些原则以及按照这些原则向亚非国家所提供的大量无私援助,既体现了中国政府对亚非民族解放和民族独立运动的一贯支持,也体现了周恩来为创建公正、合理的世界政治、经济秩序所作的努力。
同欧洲、日本等资本主义国家的交往,是周恩来为中国拓展外交天地的另一侧面。新中国成立后,在外交方面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彻底改变旧中国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依附地位,在独立自主基础上与这些国家建立平等的外交关系。在冷战环境中,要发展同这类国家的关系,还必须突破美国的遏制和孤立,突破尖锐的意识形态对立。周恩来以不同方式推动中国同英、日、法三国关系的发展是颇具代表性的事例,而这三个国家恰好又是他青年时代曾留学和旅居过的。
英国是最早承认新中国的西方大国,但其只同意新中国建交原则的一半,承认新中国,但在美国的压力下一直就中国在联合国代表权问题投弃权票。为了实现中英关系的突破,周恩来在日内瓦会议期间采取了“半建交”方式,即同意与英国互换代办,双方建立“半外交关系”29。“半建交”在新中国建交史上是个创举,它不仅使中英关系向前迈进了一步,而且在两大阵营极其对立的条件下在中国同西方大国之间开辟了一个外交渠道。
如果说中英关系的起步是经官方途径实现的,那么中日关系的起步则是以民间外交的方式来推动的。新中国建立初期,日本当局追随美国,为中日关系的发展设置了极大的障碍。周恩来与日本主张对新中国友好的人士合作,于1952年打开了中日民间接触的途径。他提出“民间先行,以民促官”的方针,推动中日之间先后签订了四次民间贸易协定。发展中日关系不能回避两国间曾存在的战争问题。周恩来运用“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这句富于哲理的中国古训,为双方正确处理这个问题提供了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50年代后期中日关系陷于低潮。周恩来又先后提出“政治三原则”和“贸易三原则”30。考虑到中日关系很难在短时间内实现正常化,周恩来还提出了“长期积累”的方针。经过各方的努力,60年代初中日关系有所恢复,并带有了某种程度的“半官方”性质。
1964年1月27日,中国同法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这是中国同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关系的一个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突破。谈判过程中,中法双方在如何处理法国与台湾的“外交关系”问题上曾出现分歧。为解决这一矛盾,周恩来几经考虑,在吸收法方意见的基础上最后提出“直接建交的方案”,即在双方达成默契的基础上,允许法国首先宣布同我国建交,然后法方再根据由此形成的“国际法客观形势”“自然”地结束同台湾的官方关系。这样,谈判中出现的难题便得到了解决31。中法建交的消息一经公布便震动了整个世界。它向全世界表明,即使两国在意识形态、政治制度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仍可以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完全的外交关系。
中国同美、苏两个超级大国的关系不仅对中国自身的发展,而且对世界格局的走向具有重要影响。在处理同两个超级大国的关系时,周恩来最重视的是维护中国的独立自主,保证国家安全。为此,既需要斗争,也需要合作;不过,随时局转换,斗争与联合的对象有所不同,斗争与合作的方式和程度也有所不同。
建国初期,由于美国实行敌视新中国的政策,侵占我国领土台湾,发动侵朝战争,新中国联苏反美的外交格局被固定下来。然而,即使在中美尖锐对立的岁月里,开展斗争也不是中国对美政策的一切方面。
事实上,同美国建立正常关系的想法从未在毛泽东、周恩来等中国领导人的脑海中泯灭。在1954年的日内瓦会议上,周恩来第一次主动而明确地做出愿与美国缓和紧张关系的姿态,从而导致了中美双方关于解决滞留在对方的人员回国问题的会谈。1955年春,在万隆会议上,周恩来再次宣布:中国人民同美国人民是友好的。中国政府愿意同美国政府坐下来谈判,讨论缓和远东和台湾地区紧张局势问题。这次讲话直接促成了此后长达15年的中美大使级会谈。由于美国政府当时无意放弃其敌视、孤立和遏制中国的政策,50年代中期中国政府所做出的种种努力未能打破中美关系的僵局。但是,周恩来所采取的行动代表的是一种具有远见的政策。在1956年人大一届三次会议上,周恩来指出:“中国同其他国家扩大接触,是从我们愿意同一切国家和平共处,包括美国在内,而不排除任何一个国家的立场出发的……就是对于美国,我们也一样具有同它友好的愿望。我们认为,中美两国之间悬而未决的争端,不应该成为阻止中美两国人民友好往来的障碍。而且我们还深信,中美两国人民之间的传统友谊,终有一天会使两国人民重新通过各自的政府互相联系起来。”32
60年代末期,中、美、苏三方关系的基础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客观形势为中美双方提供了相互接近的可能性。启动中美关系正常化的进程是毛泽东的伟大战略决策,这一决策融入了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集体智慧。在作出这一决策和实施这一决策的过程中,周恩来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首先,周恩来不仅直接参与决策,而且在决策过程中发挥着组织者的作用。他指示陈毅、叶剑英、聂荣臻、徐向前四位老帅讨论国际形势,向中央提出建议;还指示有关部门加强研究美国的政策动向,摸清美国的战略意图,探讨同美国接触的可能性。其次,他利用美、苏矛盾,通过与苏联部长会议主席柯西金的会谈有限缓和对苏关系,为中国争取到更主动的对美地位。第三,他协助毛泽东,一步步推动中美关系正常化的启动,精心安排了从斯诺在天安门城楼上同毛泽东的会面到美国乒乓球队访问的每一个细节。最后,周恩来于1971年7月中旬,在北京同尼克松的特使基辛格博士举行秘密会谈,就尼克松访华公告的内容达成协议。可以说,正是通过周恩来的诸练操作,毛泽东主要是从国家安全角度设想的战略才转化成真正意义上的外交战略,并能付之实施。
中美关系正常化进程的启动推动了国际政治格局的转换,为亚洲太平洋地区以及世界的和平带来了新的希望,也为中国外交带来新的动力和广阔天地。如果说,新中国成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其实只是在半个国际舞台上活动,那么从这时起,中国外交活动的范围迅速扩展到整个国际舞台。中美关系的戏剧性变化给国际社会造成了巨大冲击,而这一冲击引起的第一个反响就是1971年第26届联合国大会终于作出了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的决议。国际形势的变化也极大地震动了长期追随美国的日本政府。日本朝野各界强烈要求尽快争取日中建交。1972年秋,日本新任首相田中角荣来华访问。9月29日,中日双方签署了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声明,中日之间的不正常状态宣告结束。与此同时,一个遍及世界范围的同中国建交的新高潮出现了。70年代中期,中国已同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
注 释:
①《周恩来选集》上卷,第321、322页;裴坚章主编:《研究周恩来——外交思想与实践》第5页。
②《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4册,第317页。
③《周恩来在中央外事小组整风学习计划上的批示》,1947年。
④、⑩《周恩来年谱》1898—1949,第796页、第799—800页。
⑤《胡乔木回忆毛泽东》第546页。
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8册,第44页。
⑦《毛泽东文集》第5卷,第262页。
⑧、⑨、13、17、21、25、26、27、28、30《周恩来外交文选》第49—51页、第49—51页、第2页、第61—62页、第179—180页、第131—132页、第 387页、第 118页、第 388—389页、第 289—290页。
11《毛泽东年谱》1983—1949下卷,第490页。
12、14《周恩来选集》上卷,第322—323页、第321页。
15 参见裴坚章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史》(1949—1956),第2章第2节。
16、29、31 裴坚章主编:《研究周恩来——外交思想与实践》,第5页、第241页、第250页。
18、20 外交部外交史研究室编:《周恩来外交活动大事记》第58页、第108页。
19《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上卷,第356页。
20《周恩来在外交部干部会上的讲话》,1954年11月3 日。
22《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8册,第385页。
23 详见《周恩来外交文选》第120—133页。
《周恩来百周年纪念论文集》